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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原名贵州大学科技学院,位于贵阳黔南州惠水县,创办于2001年,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贵州大学与贵州捷星慧旅航空空乘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本科学院。贵州黔南科技学院现有5个专业教学部和2个公共教学单位,开设了2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以工学、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院校隶属
贵州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1年
学校校训
知行合一 事上磨练
学校代码
13649
学校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学校官网
http://www.gzucst.com/
联系电话
0854—7061572
电子邮箱
gzukejixueyuan@163.com
学校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目录

学校简介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是世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与贵州捷星慧旅航空空乘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2001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开始招生。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团中央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文学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工学部、商学部、艺术部5个专业教学部和马列主义教学部、体育教研室2个公共教学单位,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绘画、舞蹈学等2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000余人。

学院充分利用贵州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有模拟银行实验室、金融综合实验室、酒店仿真实验室、ERP实验室、模拟法庭、模拟机舱、新闻实验室、ETC收费实训台、物联网综合实验室、智能家居实训台、智能安防实训台等各类实验室及实践实训基地。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41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以上291人;副高以上职称152人(正高职称教师35人,副高职称教师117人)。学院各门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至少配有2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各门专业必修课至少配有1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学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双师型”教师50人,有部分教师取得了如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网络工程师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也有部分教师曾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任职,其任职经历和专业技能为开展教学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第四条院校代码:4152013649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办,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10个,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调下,学院可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若该专业计划录满,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八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在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省合格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分专业分科类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以下称“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总分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学院已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在贵州大学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学院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3、专科升本科专业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及专业按照学院已发布的招生简章中为准。

第二十一条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六章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学费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2000。

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100。

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对贵州省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二十六条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第七章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毕业颁证: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0;7061503;7061572

电子邮箱:kjxyzsb2001@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ucst.com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1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5项,省级课题43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发表学术论文308篇,2人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共有17项科研课题获得立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项,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2项,教育厅辅导员项目1项。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沿用贵州大学字体形式书写,主体形式是“飞鸟”象征科技学院学子展翅飞翔。

校训

知行合一,事上磨练

选自王阳明的知行合一,通过做事来磨练自己,知识和实践紧密结合,达到知识丰富,心意诚恳,行为坚定,品质谦逊。

历史沿革

2001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开始招生;

2004年1月,获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

2005年6月,成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首批16家常务理事单位;

2008年4月,成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西南分会副会长单位。

2016年9月,因贵阳市1.5环道路建设,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整体搬迁入贵州大学南校区。

2017年3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惠水校区启动建设,项目建设分两期,期限为3年,占地面积8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为43万平方米,分设教学区、生活区和运动区。

2021年5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党组会审议,拟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科技学院,举办者变更为“贵州捷星慧旅航空空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学性质为民办普通高校。

2021年09月,教育部致函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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