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由贵州医科大学(原贵阳医学院)和贵州神奇集团联合举办,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本科全日制教育的独立学院,国标代码为13676。学院以贵州医科大学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依托校本部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办学条件,由贵州医科大学统一教学、统一管理,旨在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医药人才。学院纳入国家教育部全国统一招生计划,自2005年起,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有关独立学院的规定执行。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新校址坐落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贵阳市城在林中,四季常青,冬暖夏凉,气候宜人,人居舒适。学院2004年11月被国家林业部授予"森林之城",2007年又被授予"避暑之都"称号。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地处贵阳国际机场大道旁,青山绿水的龙洞堡鱼梁河畔,交通方便,风景秀丽。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1100余亩,现已建成的笋子林校区,占地面积492亩,是一个已具有办公、教学、学生学习、生活,开展文体活动等功能齐全的环境优美的校园。学院校舍房屋面积18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大楼8栋共计建筑面积52980平方米,具有500平方米的学术报告厅1个,16个阶梯教室,30余间多媒体教室,200多间普通教室、100多间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学院学生宿舍5栋22235平方米,运动场17000平方米,学生食堂面积7874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15200平方米,综合图书大楼15100平方米。学院可满足10000名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校园整洁美丽、仪器设备先进、人才实力雄厚。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为6814人,为办学达到8000人以上的规模,学院已制定了“2016—2020年发展规划”。学院的办学定位:即面向定位是立足贵州,大力培养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类型定位是应用型大学;层次定位则以四年制、五年制本科教育为主,创造条件发展研究生教育;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学科定位是以医为主,向法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发展。学院的办学原则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投入有保障。学院的办学理念为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和谐建校。学院将进一步发展产教融合,校企结合的办学模式,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学院依托贵州医科大学,由贵州医科大学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现有在职职工1417人,专任教师106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9人,正高职称235人、副高417人。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十六条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七条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851-883022050851-88356785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0851-88302205
电子邮箱:zs13676@qq.com
学院网址:https://www.gysqxy.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建贵阳医学院(贵州医科大学前身)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2015年更名为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6年5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