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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成立于200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传承内蒙古大学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理念,依托校本部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新的机制和办学模式,科学定位谋发展,特色办学创一流,“依托母体”与“错位发展”并举,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是内蒙古大学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位于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西侧,交通便利,学习氛围良好。
院校隶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8年
学校校训
求真务实
学校代码
14199
学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学校官网
http://www.imuchuangye.cn/
联系电话
0471-4996576
英文校名
Pioneer College
学校地址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8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并在当年开始招生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学院依托内蒙古大学综合办学优势,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有艺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环境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6个二级学院,开设了绘画、动画、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科学、汽车服务工程25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现代传媒、文化创意为特色,以商学为重点,文、理、工、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900余名。

学院坚持“德育为先、知识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立足内蒙古,面向全中国,服务全社会。学院秉承内蒙古大学“求真务实”的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坚持创新引领,内涵提升,特色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素质人才培养为核心,建设位于中国正北方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应用型大学。

师资力量

学院以内蒙古大学师资为基础,自有专任教师为骨干,社会行业专家为补充,形成一支层次高、结构优,业务水平与师德师风相融,教学能力与科研水平并重,且富有创新精神、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建院之初,内蒙古大学选派知名学者和教授,承担创业学院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学院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学院面向社会广纳贤才,不断引进有活力、高素质的专任教师。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北校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南校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将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作为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公告》,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其他艺术类专业,若考生文化课成绩排序相同时,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C录取;

(2)文科、理科:本科二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https://www.nm.zsks.cn/查询。

(四)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五)男女比例

各专业无性别要求。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七)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八)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语、日语);

理科:15000元/生﹒年,(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

艺术类: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六人间:900元/生﹒年;八人间:700元/生﹒年(具体以到校安排为准)。

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三)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30%的在校生每年可获得该项奖励,最高项奖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最高项奖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项奖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依据标准申请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根据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申请金额为6000至8000元/年。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处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院对招生处、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四)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和公示。

(五)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万顺街80号(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南校区),招生处(温老师)收

邮政编码:010070

学院网站:http://www.imuchuangye.cn

咨询电话:15648186098/15648186099

QQ在线咨询:2575584022

微信公众号:ndcyxy2013(学院官微)

ndcy14199(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08年5月7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大学举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的批复》(教发函〔2008〕144号)文件,标志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已获得办学资格。

2008年11月28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和学生会成立。

2012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内学位【2012】5号)文件,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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