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78年8月,前身为山西省财贸学校。学院1993年10月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1994年11月被评为国内贸易部系统重点中专,2000年5月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2年4月升格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太原市民航南路26号,占地面积10万余平方米,校舍面积9万余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礼堂、标准运动场,设有11个电子阅览室,建有58个先进的、并与专业配套的现代化实验实训室,教学活动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26.2万余册,电子图书23.6万余册,电子期刊6.7万册,学位论文25万册,音视频200小时。学院配备电脑1920台,多媒体设备142套。学院校园网络构架合理规范,办公、教学、实验实训区域全网络覆盖。在校生规模5330余人。学院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物联网技术系、文化旅游系、工程艺术设计系、公共课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和校企合作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元,共17个专业。学院其中有:会计、制冷与空调技术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市场营销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连锁经营管理2个省级特色专业,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4个山西省高职院校品牌专业,会计、物流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5个省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投资与理财、计算机网络技术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环境与艺术设计1个职业教育高水平重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物流实训基地,1个省财政支持的制冷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
学院不断探索与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育人模式,教育成果斐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民主管理模范学校”、“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山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全省高校‘三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高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伙食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先进单位”、“太原市普通话测试先进集体”等众多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荣获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优质校培育建设单位。
学院秉承“博学、敦行、诚信、创新”的校训,全方位倡导和培育“和谐求真,开拓进取”的校风、“敬业爱生,尚德育人”的教风和“励志笃学,博知精技”的学风,力求营造“和谐、诚信、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创先争优”的工作风气,努力向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迈进。
学院现有在编教师250人,其中高教授3人、副教授7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160人。学院拥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山西省“双师型”优秀教师等一批优秀教师。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代码:12890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段文美(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九)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第四条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院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以服务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结合近三年报考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分专业招生计划。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地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
第六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七条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专业确定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④英语,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④英语;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在考生专业(美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美术)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对口升学考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共同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第十一条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学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学年;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富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制冷与空调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4000元/学年;学生公寓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有乙类三级600元/学年、甲类四级600元/学年、甲类三级800元/学年三个标准。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同时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无忧入学,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六条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将准予毕业,颁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院原有招生工作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cmvc.com
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51-2361022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cmjjjc@163.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78年山西省财贸学校创建。
2002年山西省财贸学校升格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