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设有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工程与建筑学院、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中德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汽车科技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学校以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主,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开设39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3个五年制高职专业、14个中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校级重点专业1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校级重点实训基地10个。2018年,学校35个专业参与陕西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学校现有郭杜、含光等六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98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
近年来,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培养的职业人培养模式,通过推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办学成效显著。学校参加全国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21项和三等奖40项;参加陕西省高等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33项、二等奖51项和三等奖62项。学校获奖等级和数量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招生,现有中高职在校生1.5万余人。全校60%的高职学生、80%的中职学生分别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学校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许多专业学生供不应求。
学院有435名专职教师,其中教授43人,聘任兼职教授130余名,副教授98人,讲师134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1人。
为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9
第二条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学校简介: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8年,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学校现有会计金融、管理、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建筑工程、信息与智能技术、中德机电工程与汽车科技、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前师范、护理等9个二级学院44个招生专业。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
第七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招生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关务与外贸服务、电子商务、供应链运营、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旅游日语、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安全防范技术、现代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护理。
第九条2022年我校44个专业拟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条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4.专业安排与录取: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其他须知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
2.招生监督电话:029-81896128
3.学校网址:http://www.snbcedu.cn
4.招生传真:029-81896100
5.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6.邮政编码:710119
第十八条附则
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招生省份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3.本章程由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创新力度不断增强。承担省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00余项,校级以上21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获全国高校范围内的教学资源大赛等级奖项40余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5项,省人文社会科学奖6项,高等学校优秀教材5部。
1952年,咸阳纺织工业学校成立。
1960年,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创建。
1962年,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停办。
1979年,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复校。
1985年,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西安市工作站)升格西安市广播电视大学。
1986年,陕西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创建。
2010年,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并更名为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016年,陕西银行学校、西安工程技师学院、陕西省旅游学校并入学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