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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姐歌谣

刘三姐歌谣是壮族的民歌,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传承比较完整,歌谣种类丰富多样,传播广泛。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05月20日,刘三姐歌谣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遗产项目编号
Ⅰ-23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目录

历史源流

刘三姐是壮族民间传说人物。其传说最早见于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九十八《三妹山》。明清以来,有关她的传说与歌谣文献记载很多。壮族民间口耳相传的故事与歌谣更为丰富。

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被视为"神女"。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说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而为石。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妾,三姐坚决反抗,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飘然而去,等等。

虽然传说不一,但千百年来壮族人民对她的尊崇与热爱之情却是一致的。现在,广西很多地区都立有刘三姐的塑像或刘三姐庙。每当有新的壮歌集问世,必先捧一本供在她的像前。有些地方的歌圩,第一项议程是抬着她的像游行。壮族人民尊她为"歌仙",至今还有"如今广西歌成海,都是三姐亲口传"的传颂。

主要内容

刘三姐歌谣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传承比较完整,歌谣种类丰富多样,传播广泛。以生产歌为例,“春天茶叶香又香,茶山一片好风光,自己种来自己采,甜满心头香满筐”就表现了壮族人民知足常乐、豁达乐观的生活态度,体现了人物内心的和谐;以爱情歌为例,“桐子拿来打灯油,妹在灯下做绣球;绣球里面装红豆,一心一意望哥收”、“连就连,我两结交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等山歌对爱情的表达明白晓畅而又蕴籍含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刘三姐歌谣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文化的魅力。1961年,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也是最为成功的音乐风光故事片《刘三姐》在国内外公映。电影中刘三姐纯朴、智慧的形象,优美抒情的壮族山歌,连同秀美的桂林山水走进了亿万观众的视线中,使刘三姐这个被神话了的历史人物,成为当时中国不可多得的超级偶像人物。1979年,新加坡10家影院同时上映《刘三姐》;1980年,香港和澳门第三次复映电影《刘三姐》,售票额超过前两次的纪录。

传承现状

"三月三",是壮族地区最大的歌圩日,又称"歌仙节",相传是为纪念刘三姐而形成的民间纪念性节日。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每年的这一天,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及其他各地都要举行盛大的歌节。歌节期间,除传统的歌圩活动外,还要举办抢花炮、抛绣球、碰彩蛋及演壮戏、舞彩龙、擂台赛诗、放映电影、表演武术和杂技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另外,各种商业贸易、投资洽谈等活动亦逐渐增加,形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新风尚。届时,岭南壮乡四海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着人们对歌仙刘三姐的思念和对丰收、对爱情、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传承价值

刘三姐歌谣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活态文化的魅力。它不仅具有见证民族历史和情感表述方式的文化史研究价值,还具有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美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刘三姐歌谣》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思维方式的杰出性、扎根社区人文传统的鲜明的民族性、传承序列的完整性、歌谣种类的多样性及文化内涵的丰富性、传播的广泛性与影响的深远性等特征。

但是随着壮族传统"倚歌择配"社会基础的消失,以及强势文化和新的娱乐方式的冲击,刘三姐歌谣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需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05月20日,刘三姐歌谣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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