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长沙市城东清水塘。该处当年是城外荒郊,环境僻静。
1921年7月,毛泽东、何叔衡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回到长沙,积极开展建党建团活动,同年10月10日建立了中共湖南支部。
1922年5月前后,建立中共湘区委员会(湘区辖今湖南全省及江西萍乡地区),毛泽东任书记,何叔衡等为领导成员。毛泽东以湖南省第一师范教员身份租佃清水塘22号房屋一栋,即区委机关所在地。毛泽东偕夫人杨开慧在此居住工作,刘少奇、李立三、李维汉等都曾来此开会、联络,开展湘区的革命斗争。
1923年4月,毛泽东去上海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湘区委员会由李维汉接任书记,机关所在地移迁别处。旧址系一栋坐落于一个大菜园之中的青瓦平房,砖木结构,,坐北朝南,门开东壁,中间为堂屋,两侧为住房,共6间。前有围墙庭院,临清水塘,后有杂屋竹林。
因旧址位于清水塘,而经常直接被称为清水塘。旧址原为清水塘22号,属一陶姓商人住宅,典型南方民居风格,南北朝向,面积118.10平方米。
是一座具有典型南方风格的二进三开间砖木结构的民居建筑。内墙用木质板材所隔,门窗采用镂空的装饰手法,同时用青砖砌成外墙,圈绕院落,显得十分雅致。堂屋右边第一间房子是毛泽东与杨开慧的卧室兼办公室,他们的两个儿子毛岸英、毛岸青均出生于此。
右边第二间房子是杨开慧的母亲杨老太太的住房;堂屋左边第一间房子是客房,许多到湘区汇报工作或参加会议的同志如李立三、刘少奇等曾在此休息和住宿;
左边第二间房子是秘密会议室。因地处长沙小吴门外,故1938年的长沙“文夕”大火中未被烧毁,建筑为十分珍贵的原迹,成为长沙市一处保存下来的革命历史建筑物。
1951年进行修缮,之后按原有室内陈设恢复原状并对外开放,
1957年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69年复原周边环境后建立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陈列馆。
2001年6月,中宣部定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3年12月26日,为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将“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重新冠名为“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暨毛泽东、杨开慧故居”。
2006年,国务院定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在火车站可乘1路大巴车到清水塘下即到,在市内可乘142、112、113路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