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荷战争(英文:FrancoDutchWar,简称:DutchWar,译文荷兰战争),是1672年至1678年发生的欧洲国家间的一场战争。
法荷战争是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瑞典及德意志境内的明斯特主教区、科隆主教区和英国对荷兰共和国的战争,后来由于奥地利加入,以及伊恩哈布斯堡土地,勃兰登堡-普鲁士和西班牙形成了四重联盟。
战争以1678年《奈梅亨条约》的签署为标志结束,条约授予法国对佛兰西以及佛兰德斯和海诺特一些城市(原由西班牙控制)的控制权。法国获胜,开始称霸欧洲,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号称路易大帝。
法王路易十四在1661年亲政后,励精图治希望称霸欧洲发动扩张战争。于是他在1667年选择西班牙为用兵对象,发动遗产战争(1667年-1668年)。但是他刚占领大片领土而正打算往东北攻下全部的西属尼德兰(今比利时),却被荷兰共和国插手干涉,当时荷兰的政府首脑——商人出生的约翰·德·维特大议长(当时欧洲最有权力的人物),深谋远虑极具忧患意识,担忧法国领土扩张太多会威胁荷兰的国土安全(西属尼德兰是一直是法荷间的缓冲区),尼德兰不保下一个就轮到荷兰,于是德·维特以软硬兼施的手法,联合英国、瑞典成为“三角同盟”,要求法国在1668年与西班牙缔和,并归还大量的占领地,否则“三角同盟”就会对法宣战。路易十四因为战争准备不足,被迫接受荷兰的要求而答允和议,但却使路易十四对荷兰共和国的不满。
正巧当时英王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战争输给荷兰之后,虽然被迫在1668年与荷兰缔结同盟去向法国施压,但查理二世一直愤恨不平,渴望复仇,英法两大国居然都被小国荷兰击败和遏制,于是路易十四在大规模扩军之后,展开外交手腕,破坏荷兰名义上的“三角同盟”。法国天才的外交部长——雨格·李奥纳,操盘了一系列杰出的外交成果:他先收买瑞典国会,得到瑞典放弃三角同盟保持中立的承诺之后;再向英王提议与法国合攻荷兰(由法国提供部分的战费),瓜分其大半国土。一拍即合的两方,于1670年签署多佛秘密条约(secrettreatyofDover),英王查理二世与法王路易十四结盟,计划在两年后联合攻打荷兰。同一时间,法王还收买策动荷兰的邻邦明斯特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答允说一旦法国出兵,他们也会出军并提供法军交通与后勤支援。于是在1672年,法王先向荷兰宣战,英王接着也向荷兰开战,第三次英荷战争爆发。
战争起始于1672年法王路易十四派遣12万大军进攻荷兰,法军准备充分,数量庞大,荷兰由于相信条约,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法军得以迅速地占领荷兰大部分国土,接着再派六万精兵进攻西班牙的弗朗什孔泰与南尼德兰,法军开始大规模扩张战争。
结果荷兰人的爱国能量爆发,以决堤阻止法军占领阿姆斯特丹,并临危授命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为联省执政,英王查理二世同时在1672年进攻荷兰,但是荷兰海军上将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于四次海战均获得胜利,查理二世被迫停战,后来在国会的压力下,于1674年正式结束第三次英荷战争;同年明斯特大主教与科隆大主教接在英国之后,与荷兰缔结和约。
荷兰执政威廉三世,先与西班牙、奥地利、勃兰登堡-普鲁士、洛林公国、帕拉蒂纳特公国等结盟,迫使法国分散兵力四处作战。1673年底,在威廉三世出色的作战与盟军的帮助之下,荷军攻下波恩,法国军队全部被赶出国土,但威廉三世与法国的作战是以损失惨重为代价,之后威廉三世率领新招集的八万荷兰军,对法军继续反击。
1674年时,法国用重金拉拢北欧霸主瑞典并与之结盟,诱使瑞典从后方进攻德意志地区,让勃兰登堡与神圣罗马帝国抽回援助荷兰的兵力,回救自己。1675年勃兰登堡选侯腓特烈·威廉击败瑞典军(腓特烈·威廉因为这不可思议的胜利,被誉为“伟大的选侯”),使得一向敌视瑞典的丹麦,趁机与荷兰结盟并向瑞典宣战,发生了斯科讷战争(1675-1679年)。
因为瑞典从后方进攻反法联盟,1674年后荷兰出现败多胜少的不利情势。首先,路易十四采纳财政大臣与经济天才柯尔贝的计策,大幅提高对荷兰商品的关税,进行关税战,让荷兰人损失惨重;其次,1676年奥古斯塔海战荷兰“海神”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于地中海之西西里岛负伤而死,荷兰与西班牙被法国抢去地中海的制海权;最后,荷兰、西班牙与德意志盟国虽大力增兵,组成稍多于法军的联兵,却难挡法国元老级的军事天才蒂雷纳与大孔代(两人屡次以少胜多),德意志的洛林被夺去,西班牙领有的弗朗什孔泰与部分佛兰德也被稳固占领。若非有天才将领——奥地利主帅拉依蒙多·蒙特库科利与蒂雷纳和大孔代相抗衡,让后两者一死一退休,那么反法同盟会丢失更多领土。
1677年,威廉三世对英国的外交取得成功,与英国王位继承第二顺位的玛丽公主结婚,向外界显示英国正式加入反法同盟,即将出兵助荷攻法。虽然路易十四暂时拖延了英国参战的时间,但是他认知到必须趁巨大优势还未丧失前,尽快结束战争。于是他启动分化敌人与外交谈判的高明机制,同时在战场奋力一搏,顺利地在1678年3月占领南尼德兰的根特与伊珀尔,成功在英国参战之前,就把反法联盟推上谈判桌。
最后战争结束于1678年的奈梅亨条约(theTreatyofNijmegen)的签订。荷兰国土恢复并得到低关税的优惠、瑞典也取回战争中失去的西波美拉尼亚,但法国获得巨大胜利。和约确认法国对弗朗什孔泰、佛兰德和埃诺地区部分城市的占领,这些地区一直是西班牙的领土;原本和约也规定法国归还洛林公国给德意志的洛林公爵(但法国保留驻军权),可是因为洛林公爵不愿让法军扎根其领地,拒绝在和约签字,所以洛林继续被法国占领(六角型的法国领土初次形成),直到1697年的赖斯维克和约(结束大同盟战争)才归还给洛林公爵。
战后各国开始承认并敬畏路易十四“太阳王”的称号,太阳王的法国,取代荷兰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仲裁者。(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愤恨地说:“难以忍受法国人的保护”)此后威廉三世成为“太阳王”的终生死敌,决定以毕生的心力去打击法国的天主教霸权,法荷争霸因此成为17世纪后期欧洲政局的主要课题(连带促成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
法荷战争造成了荷兰、西班牙与瑞典三大强权于18世纪初期的中衰:荷兰受限于英、法包夹的地缘政治格局,她的海上霸权最终在1713年转移给英国;瑞典传统的军事优势,无法阻止勃兰登堡的崛起,而西班牙在战争中的表现更是无能,最终在18世纪初遭受巨大的失败,除了本土以外,大多数的领土都被列强瓜分。(参见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与大北方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