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在四平战斗中和各次作战中英勇殉国的将士,1948年4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暨政治部决定在四平市建立革命烈士纪念塔。
1949年1月,辽北省政府成立了烈士纪念塔修建计划委员会。1950年5月7日纪念塔奠基,1953年6月30日一座烈骨英魂铸就的历史丰碑巍然矗立在市中心。
纪念塔整体建筑由塔、牌坊和塔园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18997平方米。纪念塔通高23.25米,塔基为二级园台,塔座上有八面体塔室,20根瓜棱石柱环绕塔室、支撑室顶,凌空托起20.76米的塔身。塔顶镶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五角红星,象征着英烈的精神永放光芒。距塔前30米处建有牌坊。塔园为圆形,园内青松环绕,花草繁茂。1971年,四平市革命委员会将毛泽东“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的题词刻于塔身正面。
塔基由五角星和圆形图案筑成,塔身呈等边五棱形,花岗岩石结构,顶端有一颗五角星,建筑面积1134平方米。塔座东西长230米,南北宽100米,基座下设地下室,从地下室登旋梯可直达塔顶,在上面可俯视全市风光。塔身四周均有题词。塔正面(东面)是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题词:“为解放人民而奋斗牺牲的烈士永垂不朽”。塔背面(西面)是时任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副主任陶铸题词:“成人有志花应碧,杀敌留红土亦香”。塔身南面是时任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题词:“日月同光山河并寿人民战士永垂不朽”。塔身北面是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林枫题词:"中华人民优秀儿女万古千秋”。塔前牌坊上的匾额与楹联为时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兼辽北省政府主席阎宝航题词,匾额上题:“四平市烈士纪念塔”。两侧楹联为“革命业绩垂千古,烈士光辉照山河”。岁月沧桑,伴随着历次政治运动的风云,纪念塔身四周题词被一一涂掉,“文革”中,塔身正面题词换成毛泽东“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牌坊两侧楹联换成毛泽东诗词《七律回韶山》中“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四平市烈士纪念塔坐落在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与新华大街交汇处的广场中央,东距市火车站约600米。
1961年烈士塔广场被吉林省政府列为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烈士纪念塔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省级保护单位,1986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列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1987年4月21日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5年被吉林省政府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烈士纪念塔是四战四平的英雄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丰碑。凝视这纪念塔,人们仿佛走进了时间的隧道,置身于战火纷飞的战争年代,历史的烟云扑面而来,令人感触到50多年前那场战争的惨烈与悲壮。
据不完全统计,四战四平中我军牺牲师长1人,团级干部70余人,营级干部170余人,有姓名记载的有1万多人,还有许多战士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正是这些有名和无名的英烈,构成了一组高大的英雄群像,铸就了这巍峨耸立的纪念塔。
凝视这纪念塔,人们仿佛又看到了马仁兴师长那高大身影,感受到王西兰、刘增荣等英雄“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英雄气概,那一幕幕气壮山河的悲壮场景,那一声声震天撼地的炮火轰鸣,仿佛就在我们眼前和耳畔。纪念塔承载着烈士的忠魂,昭示着历史的凝重,它是英雄城人民的骄傲,它是英雄城前进的见证。1961年,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将其列为吉林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将其确定为吉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四战四平中,许多中华优秀儿女为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烈士纪念塔记载着功勋的业绩,昭示着英雄城美好的前景。烈士纪念塔作为宝贵的历史实物资料,发挥着对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激励着人民为祖国为家乡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