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钓鱼台遗址已人定居生活,并出现了陶器。
1950年,钓鱼台遗址被当地群众发现。
1997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所、曲阳县文物管理所联合对钓鱼台遗址进行课题发掘,发掘面积300余平方米,初步认定是古代人定居生活的建筑遗迹。
钓鱼台遗址位于曲阳县晓林乡店头村1500米的沙河东岸,为一高台,俗称“钓鱼台”,南北长380米,东西长180米,遗址面积约7万平方米,台中间相对高度为8.4米,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该遗址发掘部分回填,西南由于河水冲刷形成断崖,遗址地表大部辟为农田,保存基本完好,此遗址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遗址。
文物遗存
1997年,钓鱼台遗址发掘300余平方米,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文化层,厚度为0.3米至1.8米,土质为灰褐色。从该层发现有面积2-20平方米大小不等的14个不规则圆形灰坑,并存有半地穴式建筑遗迹及灶坑、火炕,炕三面壁上有烧烤痕迹。
钓鱼台遗址文化层遗物种类丰富,有陶器、石器、骨器、角器等,尤以陶器为多,陶器以彩陶为主。钓鱼台遗址与庙底沟类型比较相似,可视为庙底沟类型向太行山东麓地区传播的一支。器形有钵、盆、碗、大口罐、小口瓶等;陶器多是泥制红陶和灰褐陶,另有沙质粗红陶。泥制红陶多施彩绘,部分表面磨光;灰褐陶质粗,表面布有连弧状细绳纹。彩绘以黑色居多,兼用棕红色;纹饰以植物叶纹变体组织为主,有弧形三角圆点、半月形、几何形等纹饰,而图案的结构往往是弧形三角两两相向或相背,侧旁、中间或绘直线或无纹,以几个弧形三角或半月形组成的上下左右相称或对顶的纹样也不少,其次还有少量的方格纹、带纹等。其中彩绘的胎是红色和灰色,陶质坚硬细腻,红胎的涂黑色彩绘,灰褐胎的涂棕色,彩陶片有的里表磨光,有的只表面磨光,可以看出手制的痕迹,其发现的彩陶罐口的花纹形制是小口大腹罐,口沿成宽平面,带斜条形彩纹和中原河南陕县庙底沟彩陶文化相同。
钓鱼台遗址为于研究河北仰韶文化提供了历史资料,为掌握新石器时代人类的生活状况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1982年,钓鱼台遗址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钓鱼台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遗址自基点向北至断崖60米,向西至沙河岸断崖60米,向南至断崖160米,向东至荣臻渠西岸23米。建设控制地带:以重点保护区边线为基点,东外扩34米至荣臻渠东崖,南外扩100至土路,北外扩34米至汇洪闸,西到沙河。
2017年8月7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保定市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5月28日颁布的《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定,钓鱼台遗址被规划为保定市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曲阳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早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曲阳就出现了陶器,至商周时期制陶已获很大发展。到隋朝(公元581年-618年),曲阳开始烧制粗瓷,至唐代(公元618年-907年),便有白瓷生产,到北宋(公元969年-1127年)时期达到鼎盛,是宋代五大官窑之一定窑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