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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伶醉烧锅遗址

刘伶醉烧锅遗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刘伶醉酒厂第一制酒车间,由16个发酵池和一口青砖古井组成,发酵池共分2排,每排8个,呈长方形,青砖垒砌。该遗址为中国早的白酒酿造文化遗存之一,对研究蒸馏酒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2001年2月,刘伶醉烧锅遗址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地/隶属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第六批(金至元)
所在地/隶属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
目录

历史沿革

刘伶醉历史文化悠久,使用着一座完整的宋金时期(1126年)古烧锅遗址。遗址中的“润泉涌烧锅遗址”等16个古发酵池已有800多年连续使用的历史,为中国已知使用年代久的古发酵池。

1998年7月,在刘伶醉酒厂东厂区第一生产车间技术改造工程中,刘伶醉烧锅遗址被发现。

2000年8月、2005年4月,在配合徐水县城内南大街、刘伶醉酒厂改扩建工程的考古发掘中,又发现了房基、水沟、窖穴、灶等遗迹,进一步丰富了遗址的文化内涵。

遗址特点

刘伶醉烧锅遗址南北长60.5米,东西宽85米,地表遗迹由16个发酵池和一口青砖古井组成,发酵池共分2排,每排8个,呈长方形,青砖垒砌,池东西长3.45米,南北宽1.6-1.7米,池深2米,采用单砖平砌,个别部位修补过,两排发酵池间部位原为凉糟场,后改建时又修建了一排发酵池,距发酵池北侧7米处有一青砖古井,直径1.2米,单砖垒砌,砖长30.5厘米,宽15.5厘米,厚5厘米,车间改建时将1.6米以上部分修复。

文物遗存

1998年7月,在刘伶醉酒厂东厂区第一生产车间技术改造工程中,发现了一些瓷片,立即通知徐水县文物部门,并由文物部门进行了为期15天的考古勘控、发掘,在7层文化堆积层中出土有金元至明清时期的发酵池、古井、房基、水沟、窖穴、炉灶等遗迹以及鸡腿瓶、四系罐、水缸、酒海等盛酒器具,经河北省文物专家组对出土的瓷片、瓷器和古井进行鉴定,特别是位于酒厂车间内的古发酵池,保存情况良好。

2000年8月、2005年4月,又发现了房基、水沟、窖穴、灶等遗迹,根据地层关系和出土的遗物分析,该遗址的年代不晚于金元时期。

研究价值

刘伶醉烧锅遗址的发现,为研究中国北方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为研究华北地区乃至中国白酒酿造工艺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从考古资料看,刘伶醉烧锅遗址是中国蒸馏酒的发源地之一。

保护措施

2001年2月,刘伶醉烧锅遗址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刘伶醉烧锅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7月1日,保定市开始施行《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明确要求对不可移动的工业遗产的建筑物主要外观特征、结构形式进行整体保留,并进行修缮、维护;在工业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实施与保护工作无关的建设工程;禁止在工业遗产或者保护设施上涂污、张贴、攀登,禁止擅自迁移、拆除工业遗产等破坏或者危害工业遗产的行为;不可移动的工业遗产权属变更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将变更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历史文化

据《畿辅通志》卷五十七“熙宁酒课”记载,北宋熙宁年间(1068年-1077年),京津一带纳酒税三万贯者有17处,其中徐水有两处,安肃一处(徐水县城)、广信一处(遂城),说明当时徐水酿酒业已颇具规模,酒税已是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到明清,徐水酿酒业更有进一步发展。清康熙年间(1661年-1722年),徐水县城南门里建有“润泉涌”烧锅,以产干酒闻名。清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徐水城内有烧锅7家,以南烧锅和恒源酒店所出酒质佳。清末,徐水境内烧锅达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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