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大学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特色的3A级景区校园,占地面积2070亩,为师生员工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立足北部湾、服务广西、面向南海和东盟,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具有国际视野、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走海洋性、应用型、国际化发展道路,全力推进协同育人、协同创新,不断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7年,在广西高校中开设涉海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广西高校无海洋专业的历史空白;2011年成为广西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养培训资质的本科高校。学校先后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高校、广西新建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院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单位。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双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一流学科”“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现有省级一流学科(培育)2个(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有省级重点学科(含培育)7个(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机械工程),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轮机工程),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物流管理、产品设计、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有省级特色专业(群)14个(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专业群、石油化工专业群、经济管理专业群、海洋科学、水产养殖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产品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物流管理、油气储运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6740人、留学生694人。有教职工126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900人。教师中有国家教学名师、八桂学者、青年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人选、广西海外百人计划人选等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拥有多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创新团队。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部湾大学,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BEIBUGULFUNIVERSITY。办学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类人才培养任务及社会各类人员培训任务。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七条学校监察室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按照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一条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
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采取“先专业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1.首先对填有“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规则调剂安排到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2.其次对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
3.对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报考我校的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可查询上述省(直辖市)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的网站。
第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1.2022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只招统考子科类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考生。在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音乐表演(民乐: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和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录取
1.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C等级及以上)。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录取
1.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为5个专业,具体专业信息如下: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1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2H;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7H;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905H;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20105H。
2.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的所有专业采取“双学位”、“双学籍”、学费为60000元/学年,“4+0”的培养模式。美方派教师到北部湾大学授课,学生4年可均在北部湾大学学习,四年学习结束,符合条件者可获北部湾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国东密歇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生也可选择在4年学习期间到东密歇根大学学习1年,赴美学习不需在美方学校再额外缴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国际差旅费、办证等相关费用自理。
3.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的招生列入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分数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填报有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到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
4.录取到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的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本学院内的其他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到其他学院的招生专业。
第十六条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0701H)录取
1.本项目是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我校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由我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双方联合教学,第四年转入波兰华沙理工大学继续学习(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华沙理工大学要求的英语水平可直接转入专业班学习,达不到的也可先到该校修读一年的英语,合格后再转入专业班学习),或选择继续留在我校学习(留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本项目招生列入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当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分数相同则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本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专业录取
1.少数民族预科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等特殊招生类型专业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2.航海类招生专业的3个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不填报有航海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到航海类招生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九条各专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航海类专业录取体检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3个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费收费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学年收取。学校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部门批文为准。
1.学费标准:农学类专业3800元/年;文学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年。
2.北部湾大学东密歇根联合工程学院招生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1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2H;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207H;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905H;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20105H。此5个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60000元/学年,如学生选择在4年学习期间到东密歇根大学学习1年,赴美学习不需在美方学校再额外缴纳学费。
3.中波合作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教育项目前三年学费标准为30000元/年,第四年选择出国的学生由波兰华沙理工大学依据相关学费标准收取(2021年为4000欧元/年,仅供参考);第四年选择不出国的学生可留在本校继续学习,学费按同级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标准(4600元/年)收取。
4.广西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
第二十三条为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开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包括“奖、贷、助、勤、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北部湾大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结业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邮政编码:535011
咨询电话:0777-2804088、2804188
监督电话:0777-2808021
学校网址:http://www.bbg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bbgu.edu.cn/sy.htm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办法若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部湾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执行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船员培训中心)、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石油与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与外国语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50多个。
学校始终秉承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不断提升学校和毕业生的国际竞争力。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波兰、英国、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师资培养和科学研究。学校招收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与波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英国、美国等国家联合培养学生。
1973年,钦州学院的前身钦州地区师范学校创办。
1982年,更名为钦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1985年5月,设立广西师范学院钦州分院。
1988年6月,更名为钦州地区教育学院。
1991年,改建为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6月,广西广播电视大学钦州分校与钦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办学。
2004年6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钦州民族师范学校(含广西广播电视大学钦州市分校)并入钦州世范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成新的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6年2月,国家教育部下文批准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钦州学院。
2007年,学校在广西高校中开设涉海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高校无海洋专业的历史空白。
2008年5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1年5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
2012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13年3月,广西区高校学位委员会批准钦州学院列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3年,成为教育部应用型大学联盟理事高校。
2014年,成为广西新建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
2015年,学校由钦州市西环南路整体搬迁至钦州市滨海新城。
2015年,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与波兰华沙理工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
2016年,获批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2016年,广西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共建北部湾大学(筹)协议。
2018年1月,学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12月,教育部致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钦州学院更名为北部湾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