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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

中北大学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创办于1941年,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工业与信息化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中北大学占地面积2995亩,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下设21个二级学院,85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个。
院校隶属
山西省
创建时间
1941年
学校校训
致知于行
学校代码
10110
学校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3号
学校官网
http://www.nuc.edu.cn/
联系电话
0351-3922280
英文校名
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电子邮箱
zb@nuc.edu.cn
学校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3号
目录

学校简介

中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占地面积2995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9亿元。学校拥有纸质图书馆藏230多万册、电子图书近136万册、56个中外知名数据库资源。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防科工局“十三五”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省重点学科24个,山西省“1331工程”一流学科1个,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支持学科2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拥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点6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5大类别,13个领域,本科专业85个。工程学学科群、材料学学科群、化学学科群ESI排名位列全球前1%,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获评B+。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29个省份实现了一本招生。学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一流专业等优质教学资源。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8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6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8年与德州市政府共同创建了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727人,专任教师1965人,教授281人,副教授551人,教师博士化率59.32%。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院士、国家级高级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等各类国家级人才称号人才68人,国家级团队、集体9个,省级创新团队1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5人,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专家20人,中央和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25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类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北大学,英文名称:NorthUniversityofChina。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

第七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为:http://www.nuc.edu.cn。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bzs.nuc.edu.cn,电子邮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zbbkzs)。日常办公及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51-3922280,传真:0351-3924418。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各省招办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实行“专业+院校”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实行“专业组”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该省当年政策文件的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定考生情况及各单科成绩,依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结合考生兴趣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体育课成绩仍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各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入学后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调整时视为一个专业对待。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对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方式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构建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本科生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十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409项,各类项目总数4850余项,科研项目总经费36.6亿余元,其中2020年科研经费7.21亿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奖124项,发表SCI收录论文近5200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90余部。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家载人航天、深空探测、重大武器型号等,共有70多项成果应用于“神舟”、“嫦娥”、“天宫”、“北斗”、“复兴号”、“港珠澳大桥”等国家重大工程。

目前,学校拥有“十三五”国防重点学科5个,在地方共建高校中排名第一。拥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先进技术工程中心等“国字号”国防科研平台。国防创新计划重大专项立项数和经费数不断攀升。学校始终把军民融合成果转化作为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成果转化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已遴选并积极推动40多项可产业化且前景广阔的军民融合成果就地转化。同时,学校积极构建军民融合人才培养新体系,营造校园军工文化,走出了一条人才培养的军民融合特色之路。

文化传统

校徽

中北大学校徽设计者:付航(中北大学工业设计专业2001级学生)

1、采用“中北”二字为主要图案,字体以“汉仪篆书体”为基准,并将“中北”二字有机地结合起来。“中”字代表中国和中华民族,“北”字由两个“人”组成,象征一双充满智慧的手,也象征着莘莘学子勤学报国,共同担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中”字上向北而下面南,象征着学校立足北方,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整体向四周发散,象征学子来自八方,服务全国。

2、整体造型为“贵”字造型。中字外型象一顶皇冠,象征着中北大学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底蕴和一流的学术科研水平。“一贝分二为人”,象征着中北大学道德与才能并重的治学思想,同时也有中西兼融、共同发展之意,是新校训“致知于行”的忠实体现。

3、整体外观为圆型,因为在古汉语中圆与元相通,而元有出发,开始之意,意喻“圆中有圆,元元相生”,源源不断。教育的核心是传承和发展,象征着中北大学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传承的发展文明,为世界文明与人类进步而生生不息。

4、中北大学字样采用毛体,激励广大海内外校友、全体师生员工从我党百年辉煌的历史进程中汲取精神营养,从中北大学“烽火中诞生、奋斗中成长”的红色基因中汲取前进的动力,立志在中国军工教育和科技强国新征程上规划新蓝图、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训

致知于行

校训提出者:肖忠良

“致知于行”,指如何做事、做学问。荀子曰: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儒效》)。“知”,指读书学习,延伸为博学广知;“行”,指实践、身体力行,延伸为不断实践创新;“致知于行”意喻知行合一,强调“知”于“行”的高度统一;同时,“致知于行”为成人、成材之渐进、逻辑过程,符合大学教育的客观规律。

历史沿革

建校初期

1941年5月,在八路军副总司令彭德怀和副总参谋长左权亲自关怀和指导下,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中国共产党及八路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刘鼎担任第一任校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迁入现址,更名为华北兵工职业学校。

1951年10月,学校更名为华北兵工工业学校,并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兵工总局直接领导。

1953年8月,学校更名为华北第二工业学校,并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直接领导。

1958年2月,学校更名为太原机械制造工业学校,并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直接领导。

1958年9月,学校更名为太原机械学院。

1993年12月,学校更名为华北工学院,开国上将张爱萍为学校题写校名,学校划归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直接领导;同年学校获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

中北大学时期

2004年6月,学校更名为中北大学,书法家米南阳先生为学校题写校名。

2006年4月,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

2011年3月,学校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院校;同年9月,学校入选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2年2月1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到校视察指导工作,盛赞学校一年获得3项国家科技奖;同年10月,学校成立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

2013年5月,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同年7月,“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山西省教育厅、朔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北大学三方共建中北大学朔州校区。

2017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山西,详细观看了学校研发的金属3D打印设备运行情况,了解学校3D打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情况。

2018年3月,学校与七所高校共同成立B8协同创新联盟,并担任该联盟常任理事单位;7月,学校与德州市共建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

2019年5月,学校成为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2020年12月,学校成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

2021年3月,学校信息商务学院经教育部同意,转设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校朔州校区经教育部同意,将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合并后转设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西工学院;5月,学校成为“全国高等军工院校课程思政联盟”首批会员单位之一;6月,学校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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