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原辽宁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辽宁省委批准,由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1955年)、辽宁省中医医院(1956年)合并组建的中医药本科院校。2000年,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并入我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年经辽宁省批准,学校增具“辽宁省中医药科学院”名称。
建校多年来,辽宁中医药大学建成了“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主校区位于辽宁省会城市沈阳,两个分校区分别位于滨城大连和药都本溪,占地面积1040余亩。学校设置医、理、工、管、文、法等6个学科门类,21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万余人,下设17个学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部、2个教学实验中心、1个实验动物中心、2所研究院、1所科学院、2所图书馆、5所博物馆,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中医、中药、针灸推拿、中西医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和医学相关类人才的高等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中医药主干学科全部列居省一流学科。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3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6个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1个辽宁省中医药重点学科,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有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国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6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7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5名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全国普通高校百名“两课”优秀教师、1名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获得者、55名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8名辽宁中医大师、75名辽宁省名中医、1名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2名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名辽宁省领军人才、11名辽宁省优秀专家、14人次入选辽宁省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特聘教授、20名辽宁省教学名师。在“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辽宁特聘教授4名、青年拔尖人才2名、“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在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入选百人层次42人、千人层次84人次。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护理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实验动物学等专业在沈阳校区和本溪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叶路212号;
(2)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在大连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形式:全日制
5.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1万平方米(约合103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生师比16.6;专任教师4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98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617.3元;图书99.5万册,生均图书63.6册。
1.高校不设预留计划。
2.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1.“5+3”学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办理入学手续,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省政府及校长奖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
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4)学校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
孤儿学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经教育部、省政府或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如有表述,须说明:经教育部审批,辽宁中医药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于2020年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101101H,采取“4+0”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92023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本项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中新两所高校共同制定,充分引进新西兰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教学模式全面接轨。大部分核心课程由新方教师主讲,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其他核心课程由中方选派硕士以上学历优秀教师授课,全面保障教学质量,为学生取得学术及职业上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学生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习四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辽宁中医药大学颁发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1)理科(物理科类)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历史科类)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就业处电话:024-31207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024-31650388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辽宁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全国中医药文献检索辽宁分中心。“十三五”以来,学校新增各类科研项目6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6项,省级项目271项;发表学术论文10910篇;出版著作263部。学校主办3种中医药学术期刊,其中《中华中医药学刊》是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中华中医药学刊》位列T1级,《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位列T2级。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是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中国-中东欧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国-泰国中医药中心、中国•辽宁-泰国中医药合作基地、在斯洛伐克医科大学设有中医孔子课堂,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校具有中国国家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招生院校资格,是国家首批“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委托培养高校,是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生、招收澳门保送生、招收台湾学测生的高校,具有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资质,是辽宁省政府留学生博士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立足亚洲,面向欧美,拓展非洲,放眼全球,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英国、美国、加拿大、泰国、澳大利亚、南非、斯洛伐克等35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疗机构或学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学校一直致力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合作、医疗合作和教育合作,并多次主办或承办国际会议。
辽宁中医药大学其前身是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1958年8月,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将辽宁省中医院个和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合并,定名辽宁中医学院。在“七五”期间,学校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中医院校之一。
1997年,辽宁省中医研究院并入辽宁中医学院。
2000年辽宁省职工医学院、辽宁省基础医学研究所并入辽宁中医学院。辽宁省中医研究院在保留原名的同时,成为辽宁中医学院附属二院,辽宁省职工医学院更名为辽宁中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扩大了办学规模。
2002年,学校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征地10.07万平方米,建成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2月14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
2006年8月28日,学校在大连双D港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以中药教育、国际教育、中药研发等产学研为一体的新校区。
2007年4月,国家教育部确定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优秀院校。同年,学校成功申报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基础理论及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
2010年,学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3年,学校组建成立辽宁省中医药科学院。
2017年1月,辽宁省《辽宁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确定辽宁中医药大学为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西医结合为一流学科。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