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学校下设19个学院、1个教学部、14个独立研究机构;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和2个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咨询共建学科,6个云南省一流学科,是云南省覆盖经济学和管理学硕士授权点最集中、最全面的学校;现有63个本科专业;1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精品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1门;重点建设专业7个,品牌专业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学团队6个,教学名师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撑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各有17名和9名,精品课程30门,重点教学实验室1个,区域经济合作国际人才培养基地1个;学校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2078人,专任教师1338人,高级职称602人,其中教授192人、副教授410人,具有博士学位384人。学校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4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以及云南省省委联系专家、云岭学者、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近200人。
云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国标代码:10689。
3.校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教学区:龙泉路校区(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融路999号)。按照学校建设及发展规划,物流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及专业2023年迁至安宁校区学习。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8.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
3.住宿费:400~1,2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以入住公寓类别为准。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云南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生源省份无相应规定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文、理)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虽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
4.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者,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7.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8.学校招收足球(女)、篮球、排球和网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9.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0.学校认可并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2.学校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少数民族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自立奖学金等。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95号云南财经大学卓远楼南附404室(北院)。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6519777465178884。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5.网址:www.ynufe.edu.cn。
6.电子邮件地址:zzzx@ynufe.edu.cn。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有藏书203万余册、电子图书190万余种,数据库71个。学校“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级课题立项214项,省部级课题345项。学校出版著作821余部,其中一类出版社出版231部;公开发表论文6859余篇,其中ESI高被引论文有26篇;SCI收录论文439篇;SSCI收录论文105篇;EI收录论文313篇;CSSCI收录论文911篇。学校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43项。学校科研平台18项,其中:云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项、科技厅基地1项、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1项、云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2项、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8项、昆明市重点实验室1项。智库团队5项,其中:云南高校新型智库2项、云南省重点培育新型智库3项。学校获云南省级和教育厅创新团队18项,其中:云南省省级创新团队7项、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1项。
1950年3月,共产党接管国民党财政厅后,为适应当时急需大批财政会计管理人才的需要,建立了财政干部训练班,共培训了近400名干部。
1951年初,财政干部训练班改为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并正式启用印章。同年6月,财政厅决定财政干部学校校长由主持财政厅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翟昌宗同志兼任。之后,相继成立了云南省商业干部学校、供销干部学校、银行干部学校,加上财政干部学校共有四所干校(“小干校”)。
1958年底,中共云南省委同意财贸系统的四所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大干校”)。
1964年3月,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撤销,恢复建立商业、合作、财政、银行四个专业干校,并新建云南省粮食干部学校。
“文化大革命”中,几所干校遭到严重破坏,校舍被占用,教师全部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后经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努力,1973年6月重新恢复粮食干校、商业干校和财政金融干校。
1978年6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将上述三所干校再度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为局一级单位,由省委财贸政治部领导。
1979年3月30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财贸干部学校开办财贸大专班,招收大专生(79级学制为两年,80、81级学制为三年)。实际上是为创办本科学院作准备。
1981年8月26日,国务院教育部下发《关于增设云南财贸学院的通知》,批准成立云南财贸学院,为本科高等学院,由云南省领导。同年11月7日,省政府会议决定,财贸学院的日常工作由省教委和省委财贸办公室(“财办”)管理,以“财办”管理为主。
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11月的云南省工业干部学校。1983年8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将其校名改为“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2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并报经教育部批准,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云南财贸学院合并办学,成立新的云南财贸学院。
1999年2月,新的云南财贸学院成立。
2006年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