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3年、2015年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认证,2016年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更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成为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学校秉承“崇德和合,博学敦行”的校训精神,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民族医药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教育呈现良好态势,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中医药院校。
学校截至2019年12月,学校有全日制学生11943人。其中,本科生10318人,硕士研究生1352人,博士研究生5人,留学生268人。学校有11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学校有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涵盖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云南八大重点产业引领品牌专业,200余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学校有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现有纸本藏书980596册,纸质期刊384种,馆藏线装古籍图书1.8万册,电子资源总量61.78TB,拥有中外文数据库51个,电子图书323万册(镜像42万册,远程使用103万册),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聚焦民族医药、滇南医药、南药研究三大科研集群,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中医药临床评价研究中心1个,工程实验室1个、公共科技服务平台2个,省级创新团队3个,省哲社创新团队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及站点14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2个。学校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云南中医药大学现有教职工755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62人,其中正高级人数100人,占教职工比例为47.95%;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为203人,占教职工比例为26.89%。学校逐步构建由国家级、省级、校级名医、名师组成的人才梯度,培育了一批省级国家级名医、名师后备梯队人才。学校现有全国名中医1人,云南省国医名师4人,云南省名中医36人,云南省荣誉名中医33人;现有云南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及培养对象7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22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及培养对象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7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人。
第一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条学校代码:10680。学校标识码:4153010680。
第三条学校地址: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白塔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88号,邮编:65001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就读。
第四条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ynutcm.edu.cn/。
第五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是云南省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七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学制:各专业的基本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校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
第九条颁发证书: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纪律监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可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b.ynutcm.edu.cn)查询专业介绍及其它信息。
第十六条预留计划: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十七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已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按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上述四项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各专业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及学生就业前景,补充说明如下:
一、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我校不予录取;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不予录取;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残疾考生慎报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专业;
六、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二十三条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专业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门类为医学的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傣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为5000元/年/生;门类为工学的专业(医学信息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为4500元/年/生;门类为管理学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为4000元/年/生。
第三十条呈贡校区学生公寓为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生。呈贡校区普通宿舍8人间(房间内带卫生间及洗漱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年/生。
第三十一条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三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助学金。我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获得各类奖学金。我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四条各类资助项目可登陆学生处网站(http://www.xsc.ynutcm.edu.cn/jzdgz/75576.shtml)及与通知书一起发放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进行查询。
第三十五条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云南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是学校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918263。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1899919987753162
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E-mail:zsb@ynutcm.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近5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近100项,省部级300余项。学校2012年至2017年,学校获得自然科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59项,其中国家级84项,省部级252项。学校获得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1项,其中国家级8项,省部级34项。
昆明中医进修班
1951年,经昆明市卫生局批准开办昆明中医进修班。
1953年3月,在昆明中医进修班基础上,经上级批准,成立昆明中医进修学校,专门承办中医进修班。校长由昆明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之翰兼任。
云南省中医学校
1958年7月1日,昆明中医进修学校更名为云南省中医学校,校址迁至昆明市平政街41号,正式开办四年制中医中专班。同年再增设“保育训练班”和两年制“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在校学生总数达630人。
云南中医学院
1960年5月,云南中医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吴佩衡任首任院长,云南省中医医院划归云南中医学院管理并更名为云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1992年2月,中药系由白塔校区搬到关上校区办学,关上新校区正式启用。
2005年,经上级批准,学校在呈贡新城雨花片区征地823.5亩进行校区建设。2008年9月10日,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批1750余名师生正式入驻新校区。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18年12月11日,云南中医学院发文确认,该校正式更名为“云南中医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