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自称Hmub(谐音:牡)、Hmongb(谐音:蒙)、Hmaob(谐音:摸)、maob(谐音:毛),有的地区自称ghabnus(谐音:嘎脑)、ghabXongb(谐音:仡熊)、debsongb(谐音:带叟)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英文写作:MIAO或HMONG。
苗族在上古时代有“荆楚”、“荆蛮”、“南蛮”等的得名,便是如此。禹伐“三苗”的残酷战争以后,中原文献不再有“三苗”的记载。荆楚、楚荆、荆蛮、南蛮等不同的呼唤,都是泛指苗族人们的共同体,他的前身,还是三苗,历商、周至战国后期,三苗后裔在“荆”、“楚”、“蛮”的抽象掩盖下,又出现于史册。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4] 。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贵州关岭一带流传有《蚩尤神话》,传说远古时,苗族居住在黄河边上,共“八十一”寨,他们的首领叫蚩尤,蚩尤为民除掉了危害苗民的“垂耳妖婆”,使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后来妖婆的三个妖娃请来了赤龙公和黄龙公(即炎帝和黄帝)复仇,蚩尤率领苗族人民英勇作战,多次打败赤龙和黄龙二公。赤龙、黄龙二公联合起雷老五(即雷公),水淹苗兵,擒杀了蚩尤,焚毁了“八十一寨”。剩下来的苗族子民被迫远走他乡。
苗族是最早的稻作民族,在上古时期就种植水稻。苗族在原始社会,以树叶为衣,以岩洞或树巢为家,以女性为首领的情况,在苗族古歌中有大量的反映。从一些地区的亲属称谓制度中,还能看出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从血缘婚到对偶婚的演变痕迹。秦汉以后,封建王朝在大多数苗族地区建立郡县,实行“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的羁縻政策。五溪地区的苗族先民已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掌握了用木皮织绩和以草实染色的纺染技术,出现了产品交换。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武陵地区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苗族的原社会开始逐渐解体,原来由血缘关系组成的氏族公社,已逐渐发展成为地缘关系的农村公社。唐宋年间,苗族逐步进入到了阶级社会,农村公社的首领已有了土地支配权。汉族的封建经济,通过汉、苗等民族间频繁接触,促进了苗族封建社会领主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有些“蛮酋”、“蛮帅”成为世袭的“土官”,领有大量的土地。在这些“土官”境内的苗民沦为农奴(称为“田丁”),耕种着领主的土地,交纳租赋和服无偿劳役,并须参加领主间的械斗,为其卖命。
南宋王朝开始用官职来笼络各族首领,以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许多土官都受到封赏,后来成为大大小小的土司。
元、明时期,苗族地区的封建领主经济已相当发展。明朝中央政府于弘治十五年(1502)在湖南城步苗区开始实行“改土归流”,其他地区开始派遣流官。苗族地区地主制度的兴起,又使以领主制度为经济基础的土司政权受到削弱。封建王朝对土司的限权,又使土司制度走向衰落。到明末清初,其他苗族一些地区开始改土归流,使地主经济得到顺利发展。但湘西的腊尔山区、黔东南雷公山和古州山区,仍处于“无君长、不相统属”状态,被封建王朝统称为“生界”。其社会发展仍处于农村公社末期。
清雍正年间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对封建领主的瓦解和地主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对“生界”的武力征服,造成了苗族人民大量伤亡,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生产力。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兼并和财富的集中日益加剧。乾隆年间,湘西已出现拥有一二千石谷子的大地主,至嘉庆年间,已出现了七八千石谷子的大地主。封建领主制到这时才基本上消亡。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苗族地区先后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苗族人民为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与其他各族人民一道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都作出了贡献。1949年后,苗族地区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根据专家的研究,苗族历史上五次大迁徙的情况如下:
第一次大迁徙,是苗族先民以其发源地今四川的雅磐江、岷江、巴江、嘉陵江四水的上中流域地带,沿长江向东迁徙到长江中游的南北两岸:南岸的达到洞庭、彭蠡之间定居下来;北岸的达到江汉平原。在这里居住了很多年,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改善,人口增多,科技文化水平也日益提高。这是苗族首次由西向东的大迁徙,大迁徙的原因是远古羌人南下,迫使苗族先民向东迁徙,时间约在若干万年以前(原始初民社会)。
第二次大迁徙,是苗族先人在长江中游居住很久之后,人多势大,号称“九黎”,与南方的炎帝族发生矛盾,打败了炎帝族,一部分追逐炎帝族直达黄河北岸。在这里又经过了很多年,九黎族的势力越来越强大。这时诞生的蚩尤,聪明好学,勇敢善战,后来成了九黎族的首领,制造多种兵器,军事力量强大,与来自黄河上游的黄帝族发生武装冲突。起初黄帝九战九败,后来联合炎帝族等,与蚩尤大战于涿鹿之野,结果蚩尤战败被杀,身首异冢。从此九黎族的各部虽与黄帝族斗争了很长时期,但终因群龙无首屡战屡败。这次由南向北的迁徙,时间约在4300—4600年之前(远古到黄帝)。
第三次大迁徙,蚩尤战斗失败很久以后,九黎族的各部属,大部分经过长途跋涉,退回到南方。在江南的洞庭、彭蠡之间,建立起三苗部落联盟。这是由北向南的迁徙,时间约4200—4100年之前(黄帝到唐尧)。
第四次大迁徙,苗族先人在洞庭、彭蠡之间辛勤耕耘,建立起三苗部落联盟,又经过了长时间的休养生息,渐渐强大起来。唐尧很惧怕三苗、共工、欢兜(即“驩兜”)等,故到舜即位,马上“分北三苗”,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强大的三苗部落联盟从此分化瓦解。有部分人还逃到了东海,这支苗族的先人也保存了一个独立的群体。只有被流窜到三危的一支,斗争不止,直到夏禹时期才初步归顺,在三危山一带居住下来。这次是分途迁徙,迁徙的方向各不相同,如三苗是由南向西北迁徙;其中部分是向东迁徙;欢兜是基本未动,即从洞庭、彭蠡之间转移到今湖南西部。时间大约在4100年之前(虞舜——夏禹时期)。
第五次大迁徙,这次迁徙是分途回归。如:被逐到三危的一支(三苗),是原来力量最强的一支。他们整体逃迁中屡遭武装掠夺,一次次抵抗,一次次战败,一次次逃迁,从三危山出来,经过大雪山、渡过浑水河(黄河),朝着南风吹来的方向一步步迁移,过甘肃、青海,经产牦牛、骆驼的“藏彝走廊”,沿金沙江到川南、滇东北和黔西北这支苗人的迁徙方向是由北向南。被放逐到崇山的一支(欢兜),都是近距离的迁移,即由崇山往东,曾达到今湖南常德一带,又沿水达到洞庭、彭蠡之间,后来周王朝视为隐患,宣王“乃命方叔南伐蛮方”。到战国时吴起发武力“南并蛮、越”,占有洞庭、苍梧等蛮、越之地。这支苗人被迫逃进武陵山区,刚发展强大一点,又遭到东汉王朝的一再进剿,又被迫“朝着太阳落坡的地方”逃迁,最后达到今湘西、黔东北、川东南和鄂西南一带。这支苗人迁徙的方向是先向东、后向西。往东逃迁的一支(三苗中的部分有苗),也没有在东海岸边长久定居,而是慢慢离开海边,逐步往西归迁。他们中间有的人(约在四千年前后)可能渡海去了日本。
概况
从中国苗族的分布情况看,其特点是大散居,小聚居。从人数上看,聚居的人多,散居的人少。
自治地方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年11月26日)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年11月11日)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年7月23日)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年8月8日)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年11月30日)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年12月31日)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20日)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4月1日)
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1963年7月1日)
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年9月11日)
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年2月11日)
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年12月31日)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年5月1日)
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7日)
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11日)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年12月1日)
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0日)
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年)
贵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6年12月13日)
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1987年2月19日)
贵州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11月)
贵州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11月)
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11月20日)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12月)
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1988年10月31日)
东南亚地区的苗族世代以刀耕火种(又称斯维顿Swidden),游耕游居为主,流动很大,没有固定耕地,大面积种植罂粟,经常进行周期性的迁移。越南、老挝、泰国和缅甸的苗族虽有一些水田,但主要还是以刀耕火种的方式种植旱地作物。因土地瘠薄,地力易于耕尽,加之不施肥,耕种两三年之后,他们就另辟新地,只要耕地远离村寨,就进行迁移。苗族大多是不断地向前迁徙,但有时也回过头来重新耕种原来抛弃的山地,经过几年休耕,地力便有了一定的恢复。
在越南,大部分苗族自称“蒙”Hmongb,只有一小部分自称“那苗”。在越苗族支系很多,大体可分为5个主要分支:“白苗”Hmongbdleub,自称为“蒙豆”;“黑苗”,自称为“蒙那”Hmongbdlob;“红苗”,自称为“蒙西”Hmongbshib;“花苗”或“青苗”,自称为“蒙冷”HmongbLab或“蒙佐”Hmongbnzhuab;“汉苗”,自称为“蒙刷”Hmongbshuab。
据越南1991年的资料,在越苗族有50余万人。他们生活居住范围较广,沿越北越南的河宣、黄连山、莱州、高平、山萝、宜安、高谅、河江、老街、清化、义静、安沛、北太、河山平诸省山区,与其他民族杂居,但不像瑶、傈僳、布依等许多民族那样,苗族明显地、成地区地集中。在共同生活的各民族中,苗族人口数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在越苗族主要集中的地区是:同文高原、黄树腓、封土、兴湖、土庙、奠边、顺州、巡教、沙霸、木州县、北河中国境外苗族的分布与变迁县、沙巴、铎佐州、姆庚塞州等地区。
在越苗族通常居住在海域800—1700米的高山丛林中,这里地势险峻,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多数地区降雨充沛,有雨季和旱季之分。越南苗族的居住地区并不相连成为一个地带,而常被其他民族的许多居住地区分隔开,但是,各地区的人民,尤其是相毗连地区在宗教和婚姻上仍有一定的联系。
主词条:老松族
在老挝,苗族和瑶族通常被合称为“老松人”或“山顶寮人”,意即住在山上的老挝人。21世纪初,老挝的苗族已达30余万人。主要聚居在半沙里、乌端木塞、坡里坎、川圹、桑怒、琅勃拉邦、沙耶武里、甘蒙等省,其中以川圹省为最多。他们通常居住山脉两侧的高山地区,海拔多在1000米以上。老挝的苗族自称“蒙”。老挝的苗族大多属于“白苗”,自称为“蒙豆”,“青苗”人数次之,自称为“蒙刷”,“黑苗”的人数最少,只有两个村寨。
泰国苗族人数达132000(包括5万泰国难民营苗族7人,仅次于人数最多的克伦人,占全国山民总数的15.10%,主要分布于北部各府,其中以难府、清迈府、清莱府和达府最多,这4个府的苗族人口占泰国苗族总人口数的75%以上,另外,苗族在碧差汶府、鼓也洛、南邦、帕府、夜丰颂、黎府、甘烹碧、那空沙汪、猜纳、素可泰、乌泰他尼等府也有分布。在泰国北部和中部地区,至少在13个府有苗族居住。如果不包括因越南战争逃到泰国的老挝苗族,泰国的苗族村寨约有245个。泰国苗族是该国境内分布地域仅次于克住族的山地民族。泰国苗族同样自称“蒙”,主要有“白苗”——“赫蒙格雷”HmongNjew。
缅甸苗族约有10000人。主要分布在撞邦的果敢区的大水塘、家地峁、野牛坝、八威、曼洛、八马寨、宋干、麻粟坝、蛇甸坝、嘎门、登尼、莫奈、若开邦等地,他们自称是从贵州迁入缅甸的。
东南亚苗族大量迁往欧、美、澳各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是在越南战争期间,作为难民而远涉重洋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东南亚地区战火连绵,各国政治局势动荡不安。这一地区的苗族男性青年,因生活所迫大部分应征入伍;另有一些人因战争由老挝被迫逃往泰国,大多数被收容在难民营中。基于以上历史背景苗民于1975年开始从老挝、泰国、越南分批移居西方一些国家。
20世纪70年代末,在大批苗民迁徙美国的同时,也有不少苗民来到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法苗民共有1.15万人,加拿大约有1000名苗民,澳大利亚有15000余名苗族同胞,法属圭亚那和南美约有1500名苗民,其中阿根廷约有130名苗民。由此,苗族已散居于除主体在亚洲以外的美、欧、澳等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
到20世纪末,迁徙到美国的苗民有20余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来自老挝,有一小部分来自越南、泰国。生活在美国的苗族,主要聚居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弗雷斯诺市、威斯康辛州各小社区和圣·保罗明尼亚波利斯双城和明尼苏达州其他各城。其它如威斯康星州、伊里诺思州、密西根州、北卡罗林纳州、田纳西州、得克萨斯州、乔治亚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蒙太拿州、内华达州等都有苗族居住。在美苗族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且都居住在城市。从语言学上看,其语言均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川黔滇方言中的川黔滇次方言,与我国的川黔滇方言苗语言相通,词汇和音调虽有某些变化,但相互之间仍能直接用苗语通话。
20世纪末,在澳有1500名苗民,主要分布在澳洲东部海岸的几个大城市里,霍巴特市约有350名苗民,墨乐本达410名苗民,在堪培拉有30余名,在悉尼有280名苗民,按照传统的迁徙方式,一群大约有11户苗民从澳洲南部搬迁到布里斯班市和品士兰州。
在澳苗族均来自老挝,绝大多数属于“白苗”HmongbNdawb;仅有3户“青苗”HmongbNjua,然而他们说“白苗”方言。在澳苗民有杨、王、李、陶、伍、张、韩、毛、贺、罗、潘等汉姓,其中杨、王、李、陶姓占大多数。他们在澳洲政府的帮助下办起了苗文学校,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在东南亚时期)发展着自己的文化教育。
1976年和1979年有两批苗族先后到达(法属)圭亚那,当地政府帮助他们在那里建立了两个村子,即可可村和加乌黑村,一村有100户人家,另一村有120户人家。政府还帮他们在那里建立起了学校,除了教法语及其它课程外,每天也教一小时的苗文,还教孩子们唱本民族的山歌等。
主词条:苗语、苗文、老苗文
语言
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5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二工作队经过实地考察,对各地苗语的构词大致相同,而语音不同的特点进行科学研究后,将苗语划分为三大方言,即:湘西方言,黔东方言,川黔滇方言(又称东部言,中部方言,西部方言),和七个次方言,十八种土语。
湘西方言(东部方言)主要通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北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湖北的恩施、宣恩、来凤、鹤峰和重庆的秀山、酉阳、彭水等县,分5种土语;
黔东方言(中部方言)主要通行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湖南的靖州、会同等县,贵州安顺地区和黔西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部分苗族中,分5种土语;
川黔滇方言(西部方言)主要通行于贵州中部、西部、南部、北部和川南以及云南全省,分8种土语;
此外,还有部分苗族操汉语、侗语、瑶语、布依语、壮语等其他民族语言。苗语的方言、次方言和土语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相通部分仍占60%以上。
文字
传说苗族古代曾有文字,与汉字可能同源,后来失传,这些传说如今已难以考证。20世纪初,一些苗族知识分子为发展苗族文化教育,创制了一些方言文字,如湘西石板塘创制的方块苗文、石启贵创制的速记苗文,贵州松桃龙绍华运用国际音标编制的苗文课本,等等。一些外国传教士为了传教的需要也创制了一些苗文。但是这些苗文因种种条件的限制,未能在苗族群众中推行。
《苗族古歌》记载了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与民族文化迁徙秘密等易暴露于敌人,不得不将文字焚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留下的只有那写在衣服上的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苗族又开始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
在黔西北威宁石门坎地区传教的英国人坡拉德同苗、汉族知识分子杨雅各、张武、李斯提文等人配合使用部分拉丁文字母和一些记单符号,以石门坎苗族的语音为标准音,创造了一个拼音文字,称为“坡拉丁文字母苗文”(俗称“老苗文”),用以翻译基督教圣经,编写课本,记录苗族民间故事、诗歌以及记事等。40年代,操川黔滇方言东北次方言的部分苗族迁徙并定居在今洗鸭河乡新池村,将“坡拉字母苗文”传入紫云,现仍在通用,而且新池小学用该文字及汉文字进行双语教学。5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培养了大批包括苗族学者在内的语言学家,对全国苗族语言进行了普查研究,改革了“老苗文”,创制了东部、西部、中部三种方言的拉丁拼音苗文。但由于苗族内部支系复杂,语言差异很大,极难统一。
此外东南亚苗族使用法国传教士发明的一种拉丁拼音苗文,后来逐渐发展为“国际苗文”。
苗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不同地区苗族的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有的苗族地区由于交通闭塞,苗族信仰原始宗教;还有少数苗族地区,如威宁、石门坎和湘西沅陵等地在近代由于受外国传教士的影响,有改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但总的来看,多数苗族群众信仰的仍是本民族长期形成的原始宗教,它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
自然崇拜
苗族的主要自然崇拜对象有天、地、日、月、巨石、大树、竹、山岩、桥等。在云南的金平麻栗坡等地的一些苗族中,每当农作物抽穗时都要祭“天公地母”,祈求天地使农作物丰收,这是苗族崇拜天、地的遗迹。
图腾崇拜
苗族先民有自己崇拜的图腾。由于苗族支系繁多、分布广,他们崇拜的图腾有多种。如凤凰、枫木、蝴蝶、神犬(盘瓠)、龙、鸟、鹰、竹等。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先民把枫木作为图腾进行崇拜,认为自己的祖先源于枫木;另外他们还把蝴蝶作为图腾,认为其祖先姜央是“蝴蝶妈妈”所生。湘、鄂、川、黔交界地区的苗族先民还以盘瓠为图腾,至今这一带还保留了不少盘瓠庙、辛女宫。而贵州西部苗族则以鸟为图腾。
祖先崇拜
时至今日,苗族中还十分盛行祖先崇拜。黔东南地区的苗族从最早崇敬枫木、蝴蝶转为崇敬人类的始祖姜央,认为他是苗族的祖先,每个鼓社都设“鼓石窟”,供奉“央公”、“央婆”;湘西苗族崇拜的始祖是“傩公”、“傩母”。为了祈求祖先神灵的庇佑,各地都有规模较大的杀牛祭祖活动,如黔东南的鼓社节,铜仁、松桃叫“吃牛”或“椎牛”,黔西南和安顺、镇宁等地叫“砍牛”。湘西有“还傩愿”,祭祀“傩公”、“傩母”。每逢节日,苗族群众也都要举行祭祖仪式。许多苗族地区,家家堂屋正中都供有祖宗牌位,平时天天祭祀。
巫傩文化
苗族信鬼尚巫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仍很普遍,所信的鬼神多达几十种。他们把鬼分为善、恶两类:认为善神能赐福于人,为此应该经常祭献,恶鬼则与人作祟,降灾降祸,应当祈解和驱逐。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就要通过巫师实行巫术。巫师是沟通人与鬼神的中介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受到苗族群众的敬重。巫师实行的巫术主要有占卜、禳解、招魂等。
主词条:苗族服饰、苗族银饰
苗族服饰式样繁多,色彩艳丽。《后汉书》中就有五溪。五溪:今湘西及贵州、四川、湖北交界处,因此地有五条溪流而得名。苗族“好五色衣裳”的记载;唐代大诗人杜甫也有“五溪衣裳共云天”的著名诗句。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较有代表性的传统“盛装”,仅插在发髻上的头饰就有几十种。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索引词条:苗族姓氏
苗族有两种姓氏,一种是苗姓,一种是汉姓。苗姓是原本固有的;汉姓是后来输入的。因为过去苗族没有文字书写自己的苗姓,只用汉字书写汉姓,以致使人误认为只有汉姓,而不知有苗姓。在未使用“汉姓”之前,苗族内部早有自己区分血缘宗亲和族系的“苗姓”。历代汉族文人及其他外族人,往往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以汉族通行的汉字姓氏为准,从而产生错觉和误解。
苗族的分布地域广袤,内部方言土语和支系繁多。各地、各方言区和各支系的苗族,都曾有自己世代相传的苗语姓氏,而且至今依然在内部流行。
湘西方言地区
根据湘西方言(即东部方言)地区苗族流传的《古老歌话》,苗族祖先盘瓠与高辛公主婚后生六子六女,而这六子六女的后代,即东部苗族的六大宗支,即东部苗族的六大苗姓。这六大苗姓为:ghobxot(仡削)、ghobmiel(仡芈)、ghobghueas(仡欢)、ghobkhad(仡卡)、ghoblel(仡莱)、ghobkheat(仡刊)。
黔东方言地区
在黔东方言(中部方言)地区苗族内部流传的苗姓至今亦大多可考。
例如台江县境内有“寨方”、“寨黎”、“寨向”、“寨勾”、“寨柳”、“寨嗄闹”等村寨名。其中的“方、黎、向、勾、柳、嘎闹”即为苗姓。
川黔滇方言地区
川黔滇方言(西部方言)苗族地区,次方言和不同土语特别多,所以苗姓比较复杂。
“大花苗”(西部方言苗族的一个主要支系),内部有八大姓(宗支),即“蒙周”、“蒙当”、“蒙阶”、“蒙雌”、“蒙绕”、“蒙扎”、“蒙耶”、“蒙竹”。
川南珙县当地苗族(“白苗”支系),内部有28姓,即“夸叶”、“夸卯”、“夸洛”、“夸让”、“夸挡”、“夸虑”、“夸皆”、“夸杠”、“夸众”、“夸乃”、“夸两”、“夸这”、“夸路”、“夸抓”、“夸告”、“夸巴”、“夸暂”、“夸合”、“夸查”、“夸那”、“夸插”、“夸故”、“夸勒”、“夸耸”、“夸干”、“夸拿”、“夸捏”、“夸策”。
苗族文学可以简单划分为民间文学和官方文学。民间文学就是民间口头传承、发展的文学,而官方文学则可以理解为用文字记录、传播、创作的文学。民间文学是任何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文学形式,具有强大的原始生命力,它的主要形式是可以唱诵的诗歌。官方文学则是在民间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以汉语文字记录、传播、创作为特征。
苗族诗歌讲求音韵,有五言体、七言体、长短句。语言简练和谐、匀称,通俗易懂,能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苗族民间文学的最重要表现形式,使用范围极广。如至亲好友迎来送往,男女间谈情说爱,甚至做媒说亲,调解纠纷,制订乡规民约,教育子女,叙述家谱、家规,有时也用诗歌表达。劳动时也用诗歌来助兴,劳动之余又借诗歌来消除疲劳。
创世歌:是一种很古老的神话故事歌,主要是叙述天地日月的起源,万物的产生。这类歌有《开天辟地歌》、《万物起源歌》等。祖先歌:主要叙述人类的产生,民族的来源和迁徙,如《人类起源歌》、《洪水滔天》等。这类歌主题思想积极进取,在相当程度上曲折地反映了真实的历史,有史料研究价值。
祖先歌:主要叙述人类的产生,民族的来源和迁徙,如《人类起源歌》、《洪水滔天》等。这类歌主题思想积极进取,在相当程度上曲折地反映了真实的历史,有史料研究价值。
理歌、议榔词:反映了苗族古代社会组织情况,主要是叙述各种社会伦理、行为规范,规劝人们去恶从善。
迁徙歌:在苗族中大量存在。各地苗族都有自己的迁徙史,因而都有自己的迁徙歌。其中著名的有黔东南的《跋山涉水》,松桃、铜仁地区的《修相修玛》,黔西北的《杨鲁话》,贵阳地区的《格罗格桑》等。松桃和黔东南的迁徙歌,反映场面宏大,表述了人与人和人与自然斗争的激烈情况。是一部英雄的史诗,对研究苗族历史很有价值。
起义斗争歌:又称反歌,多是控诉旧社会的黑暗和歌颂人民的反抗斗争。如黔东南的《张秀眉之歌》、黔南的《柳天成》、黔西北的《陶新春》,都很有代表性。这类歌情调激昂,富于战斗精神。
生产劳动歌:各地都有。其中以黔东南的最为完整,如《刺绣歌》、《种棉歌》、《纺纱织布歌》、《蜡染歌》、《造酒歌》、《造船歌》等。主题思想积极,多是鼓励人们努力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作品。
情歌: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所唱的歌。用词含蓄优美,富于抒情。有表白式、问答式等,多是托物言情。
苗族婚姻歌:反映了苗族由氏族内婚到氏族外婚,由母系制到父系制的演变过程,是研究婚姻史不可多得的材料。其中较著名的有各地普遍流传的《兄妹结婚》,黔东南的《开亲歌》、《男妇出嫁》、《换嫁歌》(女子换男子出嫁),黔北遵义地区的《接女婿》、《送亲歌》等。
根据其特定的创作特征。苗族官方文学最早的代表人物是屈原,但有很大的争议。后来出现的沈从文是名副其实的苗族作家。近些年来,源源不断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苗族作家,但真正在更大范围内像沈从文那样有所影响的很少,甚至是没有的。
苗族历法从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星象历发展到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一脉相承。但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是历法的初始形式,星象历、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是历法的高级形式。太阳历、太阴历、阴阳合历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星象历。
参历是夏朝的历法,源于伏羲太昊龙历,到夏时以参宿为参照星制定。故称为参历,是为十月太阳历。全年分上下两个半年,一年为五季,每季两个月全年十个月。每月36天,每季72天,全年360天。余5至6天,既不算在旧年之内,也不计入新年,叫做过年日。
苗族八十四年历进制,苗语称为“埃进”、“街局”、“干金”、“嘎炅”、“嘎进”等。过竹著《苗族神话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说:古代苗族社会曾实行过一种以八十四天为一计数周期的历法,其中每一天都有一个名称,每个名称都有一定的寓意,如水獭、天鹅等。民国《八寨县志稿》则称为“苗甲子”。
苗药
苗族居住的山区药物的资源种类之多,产量之大,品质之好,是许多平坝地区所不能及的。常见的药可达1500种之多,常用的约200种,最常见的药材,如:各种血藤、铁筷子、百金条、白龙须、蓝布正、地星宿、果上叶、黑骨藤、飞龙掌血、草乌、大风藤、八爪金、淫羊藿、海金沙、透骨香等等。另有部分珍稀品种如八角莲、九月生、金铁锁、一支箭、仙桃草、穿山甲、和气草、菌灵芝关药市上也偶有出售。
中国苗族聚居的广大地区建立了不少的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大力开发常用的药材。有的成为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等的原料。有的已进入民族地区医院供医院配方用药。有的省份还对部分苗族民间有效方剂进行了发掘、筛选、整理工作,一部分确有开发价值的成方制剂已被收入《民族药地方标准》中。
苗族人民能歌善舞。苗族的“飞歌”高亢嘹亮,极富感染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芦笙舞在正月十五、三月三、重阳节等节日及建房、丰收、迎亲等日子里跳,舞姿多重下肢变化。民间群众性芦笙舞一般由二至五名男子吹芦笙领舞,其他人围一圆圈踏乐而舞,场面壮观、气氛热烈。竞赛性的芦笙舞一般在节日或集会上由少数技巧较高的男女表演,一般二至四人,动作有大蹲、屈身乃至仰卧、倒立等高难动作,很受群众欢迎。
苗族音乐可包括声乐和器乐两种。苗族声乐一般都是真人声歌唱,不用器乐伴奏。
苗族民歌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游方歌(情歌)、酒歌、苦歌、反歌、丧歌、劳动歌、时政歌、儿歌、谜语歌等几类,曲调各不相同。飞歌是流行于黔东南的一种特别的民歌演唱形式,一般在山上放声歌唱,其曲调高亢,豪迈奔放,余音震山梁,非常有特点,其内容有情歌、时政歌等,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合唱等。各种民歌形式有传统的歌词,也有即兴编唱的内容。嘎百福歌是流行于黔东南地区的一种说唱文学,它在民间诗歌和传说故事的基础上融合而成,演唱者时而叙述时而呤唱,其内容多是反映民事纠纷和社会现象方面的真人真事。
盘歌,是苗族青年男女向对方表达心愿、显示才能的一种古老的对歌方式。昭通一带苗族的“盘歌”非常有趣。男青年看中了某位女青年,便带两个年龄相当的同伴,一起去到姑娘的家,找她的长辈说明来意。若姑娘的父母亲回答:“还没人家,是同班辈的。”便准许盘歌。盘歌的歌会,由女方老人安排。男女双方参加对歌的同伴,既当参谋,又为自己找对象。
在盘歌中,一般是男的先唱。双方通过对唱,显示自己的才能。如果男的输了,女方便用水将男方泼走。泼水在苗家不是恶意,而是一种善意的洗礼。如果以方对答如流,唱得情投意合,还可以唱到定婚。但是如果女的盘输了,还可继续盘歌,这样的盘歌一直盘到定婚为止。定婚那天,女方的父母要及时为男方备办喜酒,一一敬给参加歌会的乡亲,最后以一对牛羊角当杯,敬给这对即将结合的青年。然后吹起芦笙跳起舞,通宵达旦为这对青年人贺喜。
歌舞
主词条:苗族舞蹈
在苗族,青年男女的自娱性集体歌舞多被称为“踩堂”,但由于“踩堂”舞蹈离不开芦笙的伴奏,所以如今“踩堂”这一传统名称已基本被人们改称为“芦笙舞”了。但为了体现不同地区“芦笙舞”的差异和特色,人们只好又在“芦笙舞”前冠以地区名称加以区分。因此,就出现了“广西融水芦笙舞”、“贵州黔东南芦笙舞”、“贵州花溪芦笙舞”等众多的“芦笙舞”形式。男吹芦笙,女作舞,是苗、侗民族的传统习俗。但只有在贵州,不逊于男子的苗家女,在“踩堂”中抱芦笙边吹边舞,可谓是其它地区“芦笙民族”不曾有的一道风景。苗族的青年男子,在必须吹得一手好芦笙、能参与集体的“芦笙舞”外,如还能掌握有着特殊高难技巧的单人或双人表演形式的“芦笙舞”,那他就会成为男性中的佼佼者而更多地赢得未婚女子的青睐。
贵州省花溪的苗族青年男女,每当年节喜庆时就会自动聚到一起,边吹芦笙、边跳“芦笙舞”。在演奏芦笙的人群中,除青年男子之外还不乏妙龄少女。她们与男芦笙手同站一个舞圈,毫不逊色地边吹奏着手中的芦笙边与外圈的女子共舞。两个舞圈相互交叉、换位,一会儿向中心蹦跳聚拢、一会儿又向外围旋舞散开,有如百花园中的朵朵鲜花在争妍绽放,又好似缤纷的彩蝶在纵情歌舞。虽然这些舞者都并非出自专业的舞人,但舞蹈风格的古朴、潇洒和舞者发自内心的喜悦,领一旁的观看者,也会被这充满生机的歌舞所感染,乐不可支地随歌舞而拍手顿足。
主词条:吊脚楼、苗寨
苗族由于特有的迁徙历史,在建筑选材和房屋构建形成自己特有的建筑风格。苗家人喜欢木制建筑,一般为三层构建,第一层一般为了解决斜坡地势不平的问题,所以一般为半边屋,堆放杂物或者圈养牲畜,第二层为正房,第三层为粮仓,有的人家专门在第三层设置“美人靠”供青年姑娘瞭望及展示美丽,以便和苗家阿哥建立初步关系。
房屋材料各地不同,黔东南苗族地区木材较多,所以木房、瓦房较多,草房土墙房较少。黔中南一带木板房、瓦房和草房、土墙房兼有,大体上草房、土墙房最多。此外,不少苗族搭“杈杈房”居住,屋内不分间,无家具陈设,架木为床,垫草作席,扎草墩为凳。
在黔东南和黔北部分地区,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房屋形式,叫“吊脚楼”。建在斜坡之上,把地基削成一个“厂”字形的土台,土台之下用长木柱支撑,按土台高度取其段装上穿枋和横梁,与土台取平,横梁上垫上楼板,作为房屋的前厅,其下作猪牛圈,或存放杂物。长柱的前厅上面,又用穿枋与台上的主房相连,构成主房的一部分。台上主房又分两层:第一层住人,上层装杂物。屋顶盖瓦(或盖杉树皮),屋壁用木板或砖石装修。
刺绣是苗族源远流长的手工艺术,是苗族服饰主要的装饰手段,是苗族女性文化的代表。中国西南部的贵州省居住着大量的苗族同胞,他们创造了不同样式、风格的服饰。他们的服饰有便装与盛装之分,平日着便装,节目或姑娘出嫁时着盛装,无论服装还是头饰,工艺复杂,做工精细。苗族刺绣的题材选择虽然丰富,但较为固定,有龙、鸟、鱼、铜鼓、花卉、蝴蝶,还有反映苗族历史的画面。苗族刺绣十分美丽,技法有12类,即平绣、挑花、堆绣、锁绣、贴布绣、打籽绣、破线绣、钉线绣、绉绣、辫绣、缠绣、马尾绣、锡绣、蚕丝绣。这些技法中又分若干的针法,如锁绣就有双针锁和单针锁,破线绣有破粗线和破细线。
苗族刺绣种类很多,从色彩上分,大体上可分为单色绣和彩色绣两种。单色绣以青线为主,刺绣手法比较单一,其作品典雅疑重,朴素大方;彩色绣用七彩丝线绣成,刺绣手法比较复杂,或平绣或盘绣或挑绣,多以自然界中的花鸟虫鱼或龙凤麒麟为题材,刺绣成品色彩斑斓,栩栩如生,是凤凰民族工艺品中的精品。
蜡染是贵州省丹寨县、安顺县、织金县苗族世代传承的传统技艺,古称“蜡缬”,苗语称“务图”,意为“蜡染服”。
丹寨县、安顺县及织金县是以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与外界隔绝的艰苦环境中,这里的居民逐渐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古老的蜡染技艺因此得以保留下来。按苗族习俗,所有的女性都有义务传承蜡染技艺,每位母亲都必须教会自己的女儿制作蜡染。所以苗族女性自幼便学习这一技艺,她们自己栽靛植棉、纺纱织布、画蜡挑秀、浸染剪裁,代代传承。在此状况下,这些苗族聚居区形成了以蜡染艺术为主导的衣饰装束、婚姻节日礼俗、社交方式、丧葬风习等习俗文化。
苗族蜡染是为生产者自身需要而创造的艺术,其产品主要为生活用品,包括女性服装、床单、被面、包袱布、包头巾、背包、提包、背带、丧事用的葬单等。
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一个宗族就是一个大鼓社,称“黑社”,又有许多分社,苗族称为兄弟鼓社,又称“白社”。“黑社”一般有果略(即鼓头)、果叙(即歌头)、果当(桌头)、果熙(礼头)、果扎(武头)、果养(活路头)、顶王(护头)、顶榜(护尉)、珈也扬(粮头)等头领,共称为“鼓社九鼓头”,由他们共同领导全社事务。鼓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社员大会,也就是13年一届的鼓社节。届时男女老幼都要参加。鼓社节要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祭祀央公、央婆,并选举新一届鼓头,讨论决定鼓社规约和其他重大事项。鼓社具有组织和发展生产,调整婚姻关系,促进人口增长,调整内外部关系等基本职能,并具有“军事单位”的职能,负有维护氏族的荣誉与复仇的职责。苗族鼓社是一个结合得十分紧密的血缘集团,亲属称谓制度、祖先崇拜、地域观念以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互助精神是其重要支柱,有力地支持着鼓社组织观念。因此,鼓社是氏族制的残余。至近现代,鼓社组织只保持在操中部方言的黔东南地区,其他地区已经消失或大部分消失。
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议榔组织大小不一,几个或几十个寨子组成的最为普遍。议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议榔大会,其任务主要讨论有关大事,制定议榔款约,选举各种执事首领。议榔设有榔头(湘西称为“款头”或“款首”,广西融水称“头老”,贵州从江称为“该歪”,云南金平称“丛头”)一人,副榔头若干人,另有“硬手”和“老虎汉”(军事首领)、祭司、“行头”和“理老”(主持司法)等若干执事首领。议榔头人根据“议榔规约”维持一方社会秩序。其主要职责为调解并处理争执田土和山林所有权的纠纷、婚姻纠纷、偷盗事件、民族内部纠纷、违反禁忌事件、互相残杀事件,并组织人们起来共同对敌、抗击外侮等等。寨老、榔头一般不脱离生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分化剧烈的地方,有了一些变化。在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国时期有的寨老、榔头还兼任甲长、保长、联保主任,蜕变为地主阶级,利用议榔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使议榔的性质产生了变化。议榔通过组织制定的习惯法榔规款约来进行管理,榔规款约一经群众通过,就成了不成文的法律。过去,苗族议榔规约在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至现代,在许多苗族地区,议榔的形式依然存在,议榔规约被换上了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内容,成为政府的行政组织及法律法令的有效补充,在社会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理老熟悉古理古规,主持公道,办事认真,能言善辩,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信誉和威望,对维护苗族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曾起到过十分积极的作用。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麦、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酸辣二味是苗族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因此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日久形成习惯。
苗族人尤其喜欢吃酸,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制酸汤、酸菜、酸辣,腌制鱼肉,苗家的酸汤鱼肉嫩汤鲜,清香可口,闻名遐迩。苗族喜饮酒。平时劳作之余,喝一点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亲友来访,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以酒待客,久之形成了一套喝酒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很多地方的苗族宴饮和敬酒时,还有唱酒歌的习俗。湘、桂、黔交界地区的苗族还流行喝油茶,它不仅是苗家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还是平时饭前饭后的一种特制饮料,有些地方甚至以油茶当中饭吃。湘西、黔东北和重庆南部则将炒米茶作为过年节时饮用和招待亲友贵宾的高档饮料。
酸汤
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部分地区的杨姓苗族有不吃猪心等禁忌,除此之外苗族无过多的食物禁忌和要求,中国苗族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糯米饭
糯米饭是苗族主食之一,在苗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男女老幼喜爱之食品,人们认为吃粘米饭不顶饿,味淡,不及糯米饭香,不用菜也能吃下,不用筷子,手捏着吃极为方便。凡逢走亲访友的礼品,各种节日(姊妹节)的主食,多为糯米做成的各种食品。有甑蒸绚白的糯米饭,染成五颜六色的花糯米饭,枕头形和三角的粽子、糯米粑,以及酿酒、长途旅行或上坡做活,多以竹制盒盛糯米饭储之随身带去食用。
小黑药炖鸡
在苗族村寨,只要家中来了贵客,他们都会炖制出香喷喷的小黑药鸡让客人品尝。这一美食不仅香味独特、营养丰富,而且“清肺排毒、散寒止咳、滋阴补肾、行血通经”,一直被丘北苗族同胞奉为款待上宾的佳肴和大病体虚的滋补良药。小黑药别名草三角枫,属常年生草本,生长于阴凉潮湿的山地,其根、茎、叶皆可入药,苗族同胞常用它治疗肾虚、腰痛、哮喘等病症。其炖制出的鸡不仅香味独特、肉嫩汤鲜,而且还具有滋补、治病等特殊功效。苗族孕妇产后补身重要食物。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主词条:苗族节日
苗族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民族,岁时节庆独特鲜明。苗族传统节庆按功能含义分为:
1、农事活动节庆;
2、质交流节庆;
3、男女社交、恋爱、择偶节庆;
4、祭祀性节庆;
5、纪念性、庆贺性节庆。
按时序分,一岁分十二个月,每月都有一个以上的节庆日。
动月(鼠或子月)1—15日(第一个子日至第二个寅日)为玩年节,其中第1个子日为天岁节,苗人不出门(远门);第1个丑日是地岁节,第1个丑日至第2个丑日(2—14日)期间,人们纷纷走亲访友、互贺新岁、男女对歌、玩龙灯、狮子等;第2个寅日(15日)为尾巴年(烧龙灯)。偏月(牛月或丑月)第一个丑日为社日,亦称龙头节,苗人祭土地神,接龙、安龙(苗语染戎)。1月(虎月或寅月)的第一个寅日为物质交流、男女社交节(华夏称为三月三街节)。2月(兔月或卯月)的第一个未日为牛王节(华夏称四月八日)、男女社交樱桃会、佛生日。3月(龙月或辰月)的第一个辰日、第二个寅日分别为小端午节和大端午节,其中小端午节后来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芈姓屈氏),亦称屈原节、歌师节。4月(蛇月或巳月)的第1个巳日为降龙节(华夏称为六月六、六月场)、吃新节(大麦熟)。5月(马月或午月)的第1个子日是小年节(苗语称七姊妹,即北斗七星)。6月(羊月或未月)的第2个寅日为鸭节,第2个辰日为赶秋节。7月(猴月或申月)的第1个申日为酒节(糯稻收割酿制甜酒、米酒)。8月(鸡月或酉月)为祭祀节(主要进行椎牛、吃猪、跳香、还傩愿、安龙等祭祖祀魂活动)。9月(狗月或戌月)狩猎节,择日祭梅山三神,开始狩猎。10月(猪月或亥月)卯日、午日为吃猪泡汤节(杀年猪),灶神节(祭灶神),除夕夜(大年夜,汉籍称苗人十月过年)。
除此之外,苗族因支系不同以及地域文化差异,还具有本地方本支系的一些独具特色的节日,诸如花山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