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坐落于北京古运河畔,地处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之间,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4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8万平方米。
学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强化信息传播领域“小综合”的学科特色,走新工科、新文科融合发展之路,构建以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为龙头,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为支撑,互联网信息、文化产业、艺术与科学等交叉学科为重点的多学科融合渗透、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
学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动画、数字媒体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现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国家“一流学科”,新闻学、广播电视艺术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传播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互联网信息、文化产业2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动画学4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专业硕士类别,84个本科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被评为A+学科,艺术学理论被评为A-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969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371人,副高级职称616人,专任教师(含科研人员)1202人。学校拥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教授、专家和学者,110余人次入选国家和北京市各类重要人才项目,20余人次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国家级和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3人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学校设立资深教授、白杨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支持中青年学术骨干脱颖而出;聘请众多大师、名家和学者担任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日益提升。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第三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22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五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处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等层次的招生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七条中国传媒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兼顾生源质量及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八条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
第十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为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第十三条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和国际新闻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若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我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二款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第四款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所有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五款在实考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提供的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六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七款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
非通用语专业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普通类)、南疆计划以及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应类别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10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65000-71000元/学年(国内);高职专业学费标准为19000元/学年。以上学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22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代偿资助、社会资助等多种措施并举的帮困助学资助育人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
本科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系统:http://zszx.cuc.edu.cn/
本科招生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本招(微信号CUC-zsc)
招生监督电话:010-65779383(纪委监察处)
招生监督邮箱:jiwei@cuc.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是国家信息传播研究领域的学术重镇,科研资源丰富、实力雄厚。现有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传播创新研究中心、智能融媒体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媒介音视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播电视智能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视听技术与智能控制系统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基地、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数字动画技术研究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13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数字媒体工程创新引智基地、智能融媒体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媒体融合与视听传播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以及国际中文教育传播研究中心、中外人文交流宣传研究中心、国家广告研究院等12个其他高级别科研平台和雄安新区发展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院、互联网信息研究院等32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建有大数据中心。校园高速移动网络、数字有线综合业务网、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智能教室、4K演播馆、实验室、融媒体中心等卓越传媒人才培养所需的实践实验教学平台,装备精良、功能完善;图书馆形成了信息传播学科文献内容丰富,纸质、电子、网络形式多样的馆藏体系。
学校拥有《现代传播》《中国新闻传播研究》两本CSSCI来源刊物、ESCI英文学术期刊GlobalMediaandChina以及《媒体融合与传播》《艺术传播研究》《媒介》等学术刊物;联合主办《当代电影》《现代出版》《中国电视》三本CSSCI来源刊物,以及记录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中国广播电视年鉴》,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科研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校徽
释义:中国传媒大学标志徽由三个分别为红绿蓝颜色的钢笔尖和三个半径不等的同心圆构成,外环上方是英文校名“COMMUNICATIONUNIVERSITYOFCHINA”,下方是中文校名“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标志徽最早时图案外围是三个老式钢笔的笔尖侧面图,代表用笔书写的新闻记者;内部围成一个照相机快门的形状,代表用图像表达的摄影专业;整体类似一个发射塔的造型,代表提供技术支持的通信专业。文科、艺术、工科,在这个小小的图案中得到了完美的融合。在之后的很多年里,校徽虽然一直有着细微的调整,但笔尖、快门和发射塔这三个基础的创意却一直被延续着。
沿革:1984年秋天,由该校学子钟诚设计的北京广播学院校庆30周年纪念印章诞生。
2014年9月16日,中国传媒大学新校徽公布并启用,较之原版,新方案虽然略有变动,但原初的创意却被较大限度地保留下来。
校旗
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中间区域印有白色中、英文校名,左上角配以标志徽。
校训
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立德、敬业、博学、竞先“是中国传媒大学于20世纪90年代初确立的,其含义是“立德”就是坚持德以所谓,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功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就是要敬重事业,热爱专业,专心学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博学”就是要掌握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博文广识,博学多才,基础厚实。“竞先”就是要具有时代精神,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开拓进取,敢为人先。
于蕾:央视编导、春晚总撰稿。1998年考入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专业。
丁文华: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电视台总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电视工程系。
周毅: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总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工程系。
王春莉:黑龙江广播电视局总编辑。1977年考入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专业。
罗京:中央电视台著名播音员,2009年因病辞世。1983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
张蕾: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主持人,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
杨帆:央视综艺频道节目主持人。2000年进入北京广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学习。
白岩松:央视著名主持人,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员。1989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
鲁健:中央电视台主持人。2001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研究生。
李咏:原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1991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
海霞: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
李梓萌: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2000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
陈鲁豫:凤凰卫视主播、主持人。1993年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外语系。
叶延滨:《诗刊》主编,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1994年调北京广播学院文艺系任系主任、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中央广播事业局广播通信技术人员训练班及1958年成立的北京广播专科学校。
1958年,中央广播事业局直属的第一所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广播专科学校,在原训练班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1959年4月2日,教育部计财计(16)第183号文件同意成立北京广播学院。
1961年6月20日,北京广播学院停止招生,并被列为“调查裁撤”的范围。
1963年5月2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恢复北京广播学院的通知》(国文办字367号文件),同意恢复北京广播学院。
1965年6月,北京广播学院决定将福庄北京石油学校作为学院新校址。
1970年7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决定:北京广播学院试行撤销。至此,北京广播学院完全停办。
1973年,北京广播学院恢复重办。
1976年,北京广播学院与北京牡丹电视机厂合办“七二一大学”。
1979年,“七二一大学”统一改称职工大学。
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1981年11月,学校成为全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2年1月,学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4年2月,国家教委下发〔84〕教成字004号文,批准北京广播学院可以举办函授教育。
1998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1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2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东校园(原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北京广播学院。
2004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
2011年,学校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2017年9月,中国传媒大学入选“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018年3月,中国传媒大学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8年7月31日,学校与中国广告主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9月16日,学校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11月,中国传媒大学正式被批准为“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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