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民族高校。学校继承了诞生于抗日烽火中延安民族学院的优良办学传统,润育在共和国初升的晨曦里,凤凰涅槃在改革开放时期,当前正意气风发地奋进在新时代新征程。2003年,在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7年,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称号。
目前,学校含文、史、哲、经、管、法、教、理、工、农、医、艺等12个学科门类,占地面积近3000亩,在成都市有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太平园校区三个校区,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建有“西南民族大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科技研究示范基地”,校舍建筑面积113.6万平方米。拥有极富特色的民族博物馆和全国高校规模较大的藏学文献馆、世界上规模较大的彝学文献馆。其中民族博物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的第一批博物馆之一,收藏有国内30多个民族的各类文物8000多件(套),是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25个学院;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7个本科专业。
学校教职员工近3千人,其中博、硕士生导师664人。学校汇聚了一批又一批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优秀教师,有56人先后荣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获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4人次先后入选国家民委人才项目、突贡专家等,201人次先后入选四川省人才项目、突贡专家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Minzu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和太平园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太平园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路1号。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秉持学校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第九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3.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三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体类投档规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录取及确定专业;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录取及确定专业。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文化课总分;(3)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招生的种类为:美声、民族;音乐表演(器乐)招生的种类为: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第十四条学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具体要求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零起点班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类考生,免收学费。
第十七条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第二十条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表演、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预科班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准备爱心礼包及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https://zs.sw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200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6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2项,国家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16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近1700项;出版学术著作1300余部;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80余项。特别是在畜牧兽医理论与技术、高原牧草培育、民族医药、民族经济、民族旅游、民族文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平台“四川若尔盖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9个教育部、四川省、国家民委等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2011协同创新中心),5个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2个省(部)级智库、1个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社科院、四川省、中国生产力学会先后在学校建立了“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西南研究中心”“中国西南民族语言资源库建设基地”“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中国生产力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出版的学术刊物主要有公开发行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民族学刊》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民族学刊》连续多次入选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是四川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近年来,与包括四川、云南、贵州、湖南、青海、西藏、重庆等7个省市区在内的21个州、县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参与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对口帮扶阿坝州红原县、若尔盖县、凉山州盐源县,获四川省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校学术交流;与德国慕尼黑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德克萨斯理工大学、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日本法政大学、龙谷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波兰克拉科夫经济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台湾辅仁大学等5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先后选派近1000人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累计招收70多个国家的7500余人次留学生。学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56个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多元文化交流绽放、交相辉映,各民族师生员工情同手足、守望相助,营造了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人文环境。学校坚持以文化人、以德育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多项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分获全国、四川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民族博物馆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建校以来,22万名各族学子从学校踏入社会建功立业。其中,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个藏族博士、羌族博士,涌现出“改革先锋”——全面从严治党中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涌现出不少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大批各级领导干部,他们积极投身于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为民族地区“回得去、留得下、用得上、靠得住、干得好”的“永久牌”人才。从康藏雪域到天山南北,从巴蜀大地到天涯海角,以这些优秀校友为代表的千千万万民大学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热血和忠诚书写责任担当,用青春和生命回馈祖国和人民,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51年3月,西南民族学院党组成立,6月举行正式成立暨第一期开学典礼。
1982年6月,正式被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6年4月,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0年9月,正式启动以人事分配制度和后勤服务改革两项改革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
2003年9月,增列为博士授予单位。
2003年9月,航空港校区(南区)竣工并投入使用,次年获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04年6月,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2004年2月,正式启动学分制改革,从2004级新生起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
2005年4月,国家民委与成都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建设西南民族大学协议。
2007年9月,航空港校区(北区)竣工并投入使用。
2009年10月,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1年7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科技研究示范基地落成。
2018年3月,新增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9年9月,获批设立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0年12月,学校“若尔盖高寒湿地生态站”入选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择优建设名单。
以上信息源自网络,数据截止至2021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