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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石氏

郑石氏是榜单上唯一的中国海盗。郑石氏(1775年—1844年),本名石秀姑,又名郑一嫂,中国女海盗,张保仔的夫人。郑石氏原为广东名妓,1801年被海盗郑一劫持,郑一死后她成为当时最强权的女海盗船长。最颠峰时期,郑石氏曾掌控一支拥有数百艘船的海盗舰队。1811年,郑石氏终于决定接受朝廷的招安,被封为千总。
中文名
郑石氏
别号名称
石秀姑,郑一嫂
出生日期
1775年
性别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广东
去世日期
1844年
职业职位
海盗
目录

基本介绍

郑石氏与张保仔

嘉庆以来,珠江口一带长期有六帮海盗,他们相应之间建立了盟约,而联合使他们力量相当强大,连政府的押运官盐的船只都向他们交纳保护费。而这六股海盗中最有名的一支,就是郑石氏与张保仔共同领导的“红旗帮”——他们拥有600到1000艘海盗船,人数大约在2到4万之间。当时的总兵黄标因为剿匪不力而引咎辞职,在嘉庆九年到嘉庆十年(公元1804到公元1805年),广东水师提督一职三易其人,皆因剿匪不力。[出自刘平,《清代中叶广东海盗问题探索》。]

在海盗领袖郑七死后,他的老婆郑石氏和养子(为郑七抢劫并眷养的孪童,原为新会疍民)张保接管了郑七属下数百艘海盗船和上万海盗。郑石氏较为年轻,他和名义上的养子张保仔保持了事实上的情人关系,二人“名为主仆,暗为夫妻”,他们以香港多处外洋小岛为基地,拥有越南“西山政权”提供的优良装备。在其装备远远优于政府武装和缙绅组织的地方武装。在嘉庆十二年(公元1807年)十月两广总督吴熊光奏:“舟师夺获盗船十只内,起获五千斤大炮二位、二千斤大炮一位、一千斤至一二百斤铁炮五十余位,并火药三千余斤……”。嘉庆帝闻奏感到十分惊讶且不可思议:“起获炮械、火药如此之多,则其余各船以此类推,更不可胜计”[出自]《清仁宗实录》]。

郑石氏和张保不择手段地袭击大小商渔船只,劫船夺货,绑票勒赎,严重破坏沿海居民的生产生活及包括中外往来;就绑票勒赎来说,不仅绑活人的票,而且绑死人的票,“发掘绅民坟墓,匿棺勒索银两”;[出自]《明清史料》《海盗乌石二供词》]

各海盗帮会划定海域,向商、渔、盐、米各船勒索“保险费”,其名目有“号税”、“港规”和“洋税”不等,“凡商船出洋者勒税番银四百元,回船倍之,乃免劫”,就连政府的运盐官船,都要购买“盗船免劫票”[出自清,魏源著,《圣武记》《嘉庆东南靖海记》];

招安

原来在粤东沿海的海盗集团中,有一个头目叫郭婆带,此人在嘉庆十四年十二月向两广总督张百龄请降,获得官封把督(正七品武职)。郑一嫂大概是厌倦那种浮家泛宅的海上生涯,而杀人越货看来也不尽符合妇女的本性,当知这宗事后动了“官”念,与张保仔商量接受“招安”,使人扬言“愿降”,并让澳门行医的周飞熊医生去做说客。总督听后大喜,亲自率领随员,直赴张保仔的船上谈判。嘉庆十五年,清廷不费一兵一卒,接收了大船二百七十只,部众一万六千,妇孺五千,刀矛七千,火炮一千二百门。郑石氏等率领1.6万名部众向朝廷投降,被清政府授为千总。郑石氏最终做出降清的选择,即使在当时也受到很大的抵制。就在她准备出降时,海盗内部反对投降的队伍相当庞大,骂她中途变节,是叛逆的也不在少数。郑石氏投降后,她留在香港和东南亚的海盗追随者就有数万人,他们一直拒绝朝廷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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