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是安徽艺术学校,创办于1956年。学校1958年升格为安徽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皖南大学艺术系并入后成立安徽艺术学院,1963年为贯彻八字方针,安徽艺术学院调整恢复为安徽艺术学校。1996年安徽艺术学校与安徽大学联合开办安徽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专科生。2003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安徽省电影学校并入,成立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建校多年来,学院肩负着为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艺术,培养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重任,根植于安徽丰厚的文化土壤,孕育了自身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安徽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
学院英才云集,名师荟萃。200多名在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50多名。先后聘请周小燕、姜若瑜、梁伯龙、朴东升、余秋雨、彭家鹏、袁运生、宋飞、徐昌俊、徐淑英、王中山、崔新琴、马梅、焦小健、李文、解晓东、吴亚玲、黄新德、吴琼等40余名专家学者为学院客座教授。在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设计、影视传媒等专业均拥有一批全省一流水平的中青年教师,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专业赛事大奖和“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等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质立校,求实创新,严抓管理,励精图治,锐意进取,走出了一条面向社会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优势的办学新路。学院先后与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安徽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艺术成人本科教育。2008年学院成立国际艺术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中央昆士兰大学联合开办艺术类“3+1”专本连读、“3+1+1”本硕连读校际交流项目。学院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连续冲击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艺术院校奖“桃李杯”舞蹈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荷花奖”全国舞蹈比赛、“戏剧小梅花”、“CCTV杯”舞蹈比赛、全国美展等一系列国内重大艺术赛事,并不断摘金夺银挂铜。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安徽省11届运动会开闭幕式文艺演出、全国第四届体育运动大会开幕式文艺演出、中博会文艺演出、铜陵市建市50周年演出、奥运会开幕式的暖场演出、建国60周年花车巡游、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农民歌会、花鼓灯会、上海世博会安徽活动周演出等,承办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安徽省文化厅主办的“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系列大型文艺演出。学院多次代表国家和安徽省组团出访法国、德国、韩国、乌克兰、波兰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加强了国际间及与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
一、学校全称:安徽艺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五、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一)总原则: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最新颁发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专业课成绩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分须达到安徽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对应模块最低控制线。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安徽省以外省份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所有安徽省以外招生的省份均承认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河南省招生录取规则:文化课、专业课双上线,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文化课(含政策加分)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其他省份招生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按相应省份政策执行。
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普通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其它要求: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艺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标准执行。
八、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通过“奖、贷、勤、助、减(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400400
学校网址:http://www.ahua.edu.cn
十、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56年,安徽艺术学校创办。
1958年,升格为安徽艺术专科学校。
1959年,皖南大学艺术系并入后成立安徽艺术学院。
1963年,安徽艺术学院调整恢复为安徽艺术学校。
1996年,安徽艺术学校与安徽大学联合开办安徽大学艺术学院。
2003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安徽省电影学校并入,成立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008年,学院成立国际艺术学院。
2017年7月,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音乐系发展为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下设的二级学院,更名为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音乐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