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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学校多次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是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
院校隶属
陕西省
创建时间
1955年
学校校训
德能日新
学校代码
11736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25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xaau.edu.cn/
联系电话
029-84257775
英文校名
Xi’an Aeronautical University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25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学院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亿元;纸质图书106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70万册;有航空综合实验实习基地、飞机结构实验室等校内实习基地及实验室13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6个;设有集教学实习、生产、科研于一体的校办工厂,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拥有特种泵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泵类装备研究中心、陕西省液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学校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2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学校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38门。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100余人。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8人,副高职称人员2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692人,其中博士168人,专任教师655人;学校聘用客座教授50名,其中院士2名,著名专家学者20余名;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师德标兵5人,省级优秀青年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名,5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学会担任职务。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军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等36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9门。获得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

第五条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8425044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面向河北、河南、陕西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军士,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省内组织专业课校考,外省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条件按照国家及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完成全部学业(前3年在国内、后1.5年在德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安航空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军士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一条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双过线,在此基础上,若各省有统一规定的录取规则,则以各省规定为准。若无统一规定,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为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9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3800元/年。

个人综合奖:“奋飞”校长特别奖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优秀毕业生若干名,颁发奖品。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重大科技专项、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等科研课题212项;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项、专利523项,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900余篇,其中SCI、EI等检索收录338篇,核心期刊收录766篇。学校始终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奖567项,省级奖624项,各类竞赛获奖数量达1191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99项;学校是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学校《车联网技术》和《机械创新设计》两门课程获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

历史沿革

1955年8月,第二工业部四局决定成立“西安第三工业学校筹备组”;同年11月学校成立,定址于西安市西郊。

1956年2月,第二工业部四局下发通知将“西安第三工业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

1957年,兰州航空工业学校并入西安航空工业学校。

1960年2月,第三机械工业部决定,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升格为专科学校,启用“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校名。

1961年8月,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恢复中专建制,恢复校名“西安航空工业学校”。

1969年3月,西安航空工业学校改为航空继电器厂,代号为“国营325厂”。

1973年6月,第三机械工业部将325厂恢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恢复招生。

1981年10月,第三机械工业部确定西安航空工业学校为地师级单位。

1985年7月,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在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上试办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实行“四五套办”办学模式。

1993年8月,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4月,西安航专正式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管理的部属学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省属普通高校。

2010年1月,学校在航空城阎良征用739亩土地建设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破土动工,同年秋季新生入住。

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西安航空学院;同年5月,阎良校区正式挂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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