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首页 大学 盐城工学院

盐城工学院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实施高校,位于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美誉的盐城市。学校是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设有18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艺、经、管、农等多学科,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笃学格致,厚德重行
学校代码
10305
学校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ycit.edu.cn
联系电话
0515-88298060
英文校名
Yanch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k@ycit.edu.cn
学校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
目录

学校简介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素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麋鹿之乡”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建有建军东路和希望大道两个校区。

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2000多人、联合及全程培养研究生210人。学校占地面积2270亩,校舍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2.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6亿元。图书馆藏书182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34个。《盐城工学院学报(社科版)》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波兰、瑞典、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等3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美国底特律大学举办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蒙克顿大学、德国茨维考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俄罗斯沃罗涅日国立工程技术大学、波兰格但斯克工业大学、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瑞典克里斯蒂安斯塔德大学、韩国又石大学、台湾淡江大学开展校际交流项目。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600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500多人(含在读)、研究生导师140人。长江学者特聘专家5人、特聘教授24人,聘请兼职教授180多人。现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18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18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国标代码:10305。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

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建军东路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盐城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盐城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次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相应专业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组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各专业组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组对选测科目选择要求具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专刊。同分情况下,物理组及物理化学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3+3和3+1+2模式),物理组及物理化学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本科相应专业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投档分达到我校相应专业组最低投档线。当投档分相同时,物理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原则上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进行组内调剂,其他省份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是: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二十条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本科学费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等文件,其中: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详见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通过全方位多举措,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详情请联系我校学生处助学工作科,助学咨询电话:0515-88298057。

第二十四条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ycit.edu.cn或https://www.ycit.cn;

招生网址:https://zjb.yci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0515-88298053;

招生咨询邮箱:zsk@yc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招生监督邮箱:jdjc@ycit.cn。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盐城工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盐城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十二五”期间,盐城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9项,其中863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2项、科技部星火计划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45项,科技成果转化及横向合作项目27项,以及其他合作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300万元。在NatureCommunications,ProgressinMaterialsScience等期刊上发表被SCI、SSCI、AHCI、EI及MEDLINE收录论文160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4项。

文化传统

学生代表队先后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两次、交叉创新一等奖一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金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获得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智能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学生作品获世界工业设计最高奖项——红点奖。校“梦之声”合唱团屡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2011年2月应邀赴维也纳参加“中奥建交40周年金色大厅庆典音乐会”演出,荣获全国第四届、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更多推荐
相关分类
热门文章
热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