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64年,是武汉市社会福利行业历史上较早的福利设施,福利院由江汉区老年公寓、附属武汉市福惠医院、福惠护养中心等部分组成。老年公寓的地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闹市中心汉口火车站西南侧常青街常发里126号,紧邻武汉商贸金融中心圈周边,占地面积26亩,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良,环境优美,江汉区老年公寓现为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湖北省一级福利院和武汉市示范养老机构,成为湖北省养老行业的示范窗口,在华中地区也堪称一流。集团所属武汉市福惠医院是市医保定点单位。
福利院于2008年创办附属武汉市福惠医院,形成“养医结合”医护卫一体的护养模式;开办有公寓老年大学,融居养、医疗、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入住老人在这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
江汉区老年公寓是一个闹中取静的老人乐园,全部区域分为17层、建筑面积15096.74平方米的1号公寓服务楼,3栋7层、面积达8035平方米的2、3、4号公寓服务大楼。拥有社会福利院“三无”保障区(收住“三无”老人)、公寓自理区(收住生活行动自理老人)、公寓特护区(收住生活行动不能自理老人和临终关怀者)和公寓康疗区(收住痴呆健忘老人)等服务区域。总床位数达800多张。其设施与服务在全国属于一流。
武汉市福惠医院是经武汉市卫生、医保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一家非盈利、医保定点单位。分为门诊部、住院部和老人病区、临终关怀病区等部分。设有急诊、内、外、妇、儿、中医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房、化验室、放射科、理疗科、治疗处置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医技科室。拥有一批由著名的心、脑血管及神经科专家、教授组成的医疗队伍,亲临诊断治疗和指导医疗工作的开展。医院配备有较完善的技术力量,等高技术医疗设备,这些先进的仪器、设备,为临床诊断和医疗护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福利院老年公寓和福惠医院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与用友、飞天等软件合作建立了一整套的协同办公自动化平台,直接面向市场,满足老人、病人和亲属需要。目前,被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定为全国第一批信息化试点单位。
福利院老年公寓和医院坚持“一切为了老人”和“一切为了病患者”的办院的方针,提倡“爱心”服务,并为之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严谨的现代化服务管理制度,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照顾。生活护理服务细心周到、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并办有公寓老年大学,每天都有各种适合老年生理和心理的活动开展;医疗服务临床疗效逐步提高,减轻了病患者痛苦,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治疗手段。内、外、妇、儿、中医理疗等科对常见病、多发病及老年病症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急救系统为急危重病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通过对全部服务流程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对医疗费用进行了有效控制,做到合理收费,保证了入住老人、就医单位和病人的利益,减轻了老人和病患者的负担。
福利院近年来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办院理念,得到了社会的肯定。相继承担了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计委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民政部及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的全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信息化试点以及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实训基地试点等国家级试点项目。获得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集体、民政部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民政部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湖北省五星级养老机构和武汉市示范养老机构等称号,成为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点,2018年摘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五星级养老服务认证证书。通过多年的实践,成功地探索出办公养老机构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化管理运行的新模式,其管理与服务经验被称为机构养老的“江汉模式”模式,成为全国养老机构的一面旗帜,也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张靓丽的名片。2018年,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全国“两会”特别报道,专门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的力量》采访报道江汉福利院“一院双制”等改革创新做法和标准化服务管理。
福利院实行人性化、公司化管理,面向市场、成本核算、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有一个高效的精英管理团队,有一套标准化的运营模式,有一支富有爱心、乐于奉献、具有专业技能的服务队伍。建立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了IS0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论证。全院实行信息化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百分考核管理。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与用友、飞天软件等公司合作,开发了一套完善的老人信息、收费、管理、办公信息化平台,使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福利院以老人为中心,营造养老幸福乐园。对行动自理的老人,提供宾馆式服务;失能老人,提供“养医”结合式医护卫一体服务;失智老人,提供特殊康复服务。凭借设施齐全,员工服务卓越,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成为武汉市各类老年朋友安享晩年幸福生活的首选之地。
福利院2008年开始探索的医护卫一体的“养医结合”模式已经成熟,被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附属医院拥有一批著名的心脑血管及神经科专家、教授、副主任医师和专业医护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队伍,以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病的诊疗为重点,可以在第一时间为人住老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设有门诊部、住院部,老人病区和临终关怀病区,并在老年公寓设置了护养中心,为入住老人提供24小时全程服务。开设了老年人餐厅、小超市、布草房、美发厅等各类生活辅助设施,为人住老人提供切实可靠的后勤服务。安保人员24小时全方位定点监控、巡査,保障公寓的安全。膳食部推出了包伙、配餐、订餐等多元化的进餐方式,点餐消费,刷卡记账。
福利院企业文化铸就响亮的服务品牌。2001年4月率先在武汉市的养老机构申办起了第一所老年公寓老年大学,是武汉市示范老年学校。开设了养生保健、老年心理学等专题讲座,以及戏曲、音乐歌舞、剪纸等专业课程,让老人免费上课、老有所学。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开设有健身房、书画室、戏剧厅、音乐厅、网吧、图书览阅室、棋牌室,让人住公寓的老人,享受多彩的健康人生。
福利院本着“关爱老人的今天,就是关爱我们的明天”的服务理念。专门成立社工部,招聘社工专业研究生,及时了解、评估和解决老人的的精神心理问题。随着“住老年公寓到江汉”口碑效应的传播,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扩大,每年来院参观考察学习的国内外相关人士达1000多次。机构养老的“江汉模式”已经在湖北省和武汉市受到高度关注。
1、老年公寓内有求助救护服务,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内按铃求助。
2、房间、楼道及公用部位有紧急出口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
1、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根据规定结算,享受医疗保险的按医保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老人患病,需要专员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协议人,重危病人,公寓及时通知亲属送老人去医院就诊。
3、老人、协议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
4、若需住医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亲属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并按医院规定办理。
1、禁止工作人员收受服务对象(或亲属)的小费和礼品。谢绝服务对象(或亲属)的各种吃请。
2、对服务对象的反常举动要宽容和理解,要富有同情心,不得与其计较甚至发生争吵。
3、入住老人要服从院方正常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不无理取闹。
1、对来院咨询的老人和亲属及病员,不论节假日或双休及午休时间,做到随时热情接待。
2、人情服务,敬业爱岗,尊敬长者,服务满意率达到95%,做到护理对象身上、衣被、用品清洁卫生;准时供餐,不供应变质食品。
3、服务对象房间”水通、电通、气通“,排除故障,小修不过夜,中修不超过两天,大修不超过一周。
4、公寓老年大学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活跃老人文化生活,陶冶情操。
5、开设便民小超市,方便服务对象及亲属购物。
6、餐饮部增设小炒服务,满足不同的饮食需求。
1、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老年公寓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协议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协议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理服务。
1、入住老人自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
2、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1、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2、探视时间为每日早上8:00点至21:00点,会客时请勿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1、老人外出必须向院方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者必须是身体健康,并且本人、亲属、老年公寓三方已签订有关安全协议的对象,并且凭出入门卡出入。
3、自理老人请假1天以上,院方与其亲属应建立联系电话,确保双方掌握老人离院、到院和返院时间,必要时请其亲属接送,并最迟于请假当日晚7点前返院。
4、介助、介护老人不得私自外出,一律由其亲属来院接送。
1、签约人(老人的子女及单位委托人)应带齐证件及资料,详实的告知老人入住前的情况,以便提供相应的入住适应计划。
2、入住老人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及相关条理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倘若不适应院寓生活或者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签约人应及时为老人办理出院手续,使老人安享后期生活。
3、老人及亲属请配合院寓在本月10日前缴纳各项费用,即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包餐)按月缴费。水费、电费、餐费、暖气费、蚊香费每月据实结算。医疗费用采用几十结账的方式解决。若生活费超过40天不予以缴费者,按1%扣除滞纳金。
4、老人的亲属及委托人需要定期来院探视,给予长者精神慰藉。
5、尊重院寓工作人员,对表现尤佳的服务人员,可通过感谢信、表扬等方式书写和表达,一律禁止送礼品、礼金。服务欠佳人员可通过投诉、头意见箱等形式予以反映,经上级考核部门确定,予以奖惩。请不要直接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和纠纷。
6、每逢老人生日,工作人员送蛋糕进行生日祝福。百岁以上的老人生日,院领导和服务员一起送鲜花、蛋糕为老人祝寿,“重阳节”将为百岁老人发放“寿星”奖。
1)房内设施:根据区域和楼层的需要,分别配备相应不同的床、桌、椅、床头柜、壁橱、独立卫生间、淋浴、管道热水、暖气、空调、闭路电视、冰箱、微波炉、电话等,每楼均有电梯上下。
2)护理服务:每楼层均设有服务台,护理员每天按规范实施室内卫生工作,并提供相应级别的护理服务,在特护理区内,护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单非一对一的护理),保证每小时到房间巡查一次为您提供服务。在自理区内,护理员提供日常8小时服务。
3)医疗服务: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提供24小时应诊治疗,并进行定期体检,简历健康档案。
4)餐饮服务:公寓设有餐厅,提供就餐服务,每周公布菜谱,每餐配有6-10种菜肴,供您选择。对特别需要者提供小炒及来菜加工服务(酌情收取少量加工费)。自理区老人进餐方式有订餐、包伙、自助餐。特级护理老人送饭到房间,有普通餐、营养餐、半流质、全流质。
5)生活服务:每天由服务员清扫室内外卫生,开水每天上午每床一瓶送达房间内。每天供热水洗澡。每1-3天定期洗衣。床上用品每周换洗一次。公寓提供免费理发服务。
6)文体活动:老年活动中心每天定期开放,老年大学每周不少于四次授课,实行免费活动、入学。健身场、房免费为您开发。
7)电视、电话:每房均配有闭路电视,开通有限频道,每房配有电话机,可开通市内及长途电话。
8)如果您认为本院生活、服务、医疗条件不满意或不能承担入住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您可以拒签入院协议。
9)如果您已决定入住本院,则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服务人员的管理。如果擅自外出或不听医护人员劝告自行活动或在院内因个人家庭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意外(包括自伤、自残、自杀等)后果均由自己承担,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公寓全体老人的安全,禁止在房间自己开伙,如发生不听劝阻的情况,公寓方面有权劝老人出院。
11)本院系集体生活场所,老人自己负责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带入院内,以免发生丢失。
12)老人因病,家属决定在院内治疗,或放弃治疗、或采取保守疗法等情况,应按本院要求由协议人写出申请。
13)老人在院器件,本院有权根据本院附属医院体检结果对乙方护理等级进行调整。
14)老人及亲属应按时向本院缴纳费用。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交的,本院有权终止入住协议,通知亲属将老人接走或要求老人离院,拖欠费用超过两个月未交的,本院有权按老人预留地址送回,并且本院保留追偿全部拖欠费用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老人及亲属承担。
15)以上条文及入住协议内容请老人亲属认真阅读后签字,并留下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
1、老人及亲属可通过电话、登录网站或直接来院咨询、参观,拟定入院体检及合同签订时间。
2、在预约时间内,请协议签订人(两人以上)携带本人和老人的户籍证、身份证(原件)及老人近期1寸照片(3张),携带老人的换洗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3、接受福利院附属医院体检或老人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血、尿、粪常规、肝功能、血脂、血糖、胸透、心电图、骨密度、脑CT等明细项目。经体检确认无传染疾病、精神性疾病的老人,有社工部作评估报告,最后确定护理等级和楼层区域。接待处安排其老人房间及床位。
4、老人或亲属请填写“入院申请书”、“老人入院登记表”、“老人入院合同”,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需办理:“入住康疗”协议书。
5、填写相关“告知书”、“承诺书"。
6、由亲属到收费处交纳相关费用。
1、请老人的亲属在接待处填写出院申请表。
2、申请当日(不超过三日),接待人员开始办理相应手续;房间服务员清理公用物品,填写公物及水电费清单;医院出具老人医疗清单;膳食部出具伙食费用清单。
3、三日内,请老人的亲属携带预收金收据、门禁卡、IC卡来接待处办理签字手续,在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4、老人离院以后,私人物品放在房间不超过15天,只收取床位费,护理费用减免。超过15天以上,应交纳床位、护理费。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