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首页 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院校隶属
辽宁省
创建时间
1952年
学校校训
强学力行、喻理求真
学校代码
10149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学校官网
http://www.syuct.edu.cn
联系电话
024-89388469
英文校名
Shenya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b@syict.edu.cn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目录

学校简介

学校占地近1500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学术、园林、艺术于一体,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现设有25个二级院(系)及直属机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4000余人。

沈阳化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为辽宁省“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现已与国外30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留学生来自世界30余个国家。

师资力量

学校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首席科学家等5人,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2人,宝钢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辽宁省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7人。

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3.2万平方米(约合124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6.4;专任教师103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583.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378.4元;图书142.4万册,生均图书79.4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对俄贸易方向 4 30302 社会工作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5 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6 70202 应用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7 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8 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80403 材料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卓越工程师班 17 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0501H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0000 中外合作办学 20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717T 人工智能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80903 网络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81302 制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81702 包装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82403 林产化工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082507T 水质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9 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40 82901 安全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1 83001 生物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2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3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4 120111T 应急管理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5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7 1305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4年 3-6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注: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专业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发放金额以当年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家研究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4+0”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沈阳化工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纳入中国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升本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排球,网球

2.招生办法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按照《沈阳化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艺术类招生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招生办法按《沈阳化工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十、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2、89388461、89388469、89388470、89389400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网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科技部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数百项,省部级和企业科研项目数千项。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17项,获其它省部级科技奖近百项,授权专利成果1100余项。

文化传统

在全国“挑战杯”、化工设计、数学建模、机械设计、计算机设计等大赛中获国家奖50余项;连续多年被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挑战杯”高校优秀组织奖,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生联合会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历史沿革

1952年,沈阳化工大学应运而生。1960年,学校更名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中国科学院;1962年,学校隶属关系变更为化学工业部;1998年,国家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数据截至2017年4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更多推荐
相关分类
热门文章
热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