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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黑龙江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坐落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学校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特色学科获批省“双一流”工程地方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院校隶属
黑龙江省
创建时间
1952年
学校校训
养正毓德,精存自生
学校代码
10232
学校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qqhru.edu.cn
联系电话
0452-2738190
英文校名
Qiqihar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qqhruzsb@163.com
学校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目录

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属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称号,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2011年、2015年、2017年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特色学科获批省“双一流”工程地方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学校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有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理学院、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生命科学与农林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与传媒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哲学与法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22个学院;还有高教研究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学术理论研究部、图书馆、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等教辅单位。

学校现有76个本科招生专业,隶属11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其中生物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商管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教育学、美术学、轻化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应用化学、英语、制药工程等1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21门课程获评省级精品课程;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5个教育硕士授权领域,3个体育硕士授权领域,1个会计硕士授权领域)。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被批准为高教强省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条件和设施。图书馆藏书277万册,电子图书81万册,中外数据库34个,社科、外文资料等专门阅览室5个;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和现代语言实验室共计134间,每个多媒体教室均具有主播教室功能,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主控室实现了多媒体教室集中管理和控制。拥有省内一流的体育馆、游泳馆、音乐厅和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学校定期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有《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自然科学版)和《高师理科学刊》3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26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30%,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81人,聘有外籍教师42人。教师中当选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的教师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者3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齐齐哈尔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232,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黑龙江省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特色学科获批省“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学校是黑龙江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学校地处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坐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专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的1%,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主要安排在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计划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四)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次序也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二)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对于区分专业课主副项的省份,考生主项应符合相应专业方向要求。

(三)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五)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同一投档志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英语(师范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培养和专业分流按照《齐齐哈尔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培养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学的新生,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报生源地省备案。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学历与学位

第十八条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第十九条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齐齐哈尔大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联系部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信箱:qdzs@qqhru.edu.cn

微信公众号:“齐大本科招生”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科学研究工作效果显著,先后获批各类各级科研课题1700项,其中国家、省部级课题342项,作为合作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5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71项,发表在核心刊物和被三大检索系统检索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逐年递增。

对外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相继与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13个国家近70余所院校和相关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校际往来、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被教育部确定为“中俄大学生艺术交流基地”和“来华留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齐齐哈尔轻工学院

1952年10月——1984年

齐齐哈尔师范学院

1958年9月18日——1995年6月27日

合并建校

1995年6月2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由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和齐齐哈尔轻工学院合并组建齐齐哈尔大学。

1996年3月22日,黑龙江省编委批准:“齐齐哈尔大学下设齐齐哈尔大学工学院和齐齐哈尔大学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下属的两所学院“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

此后,黑龙江省政府先后于2002年9月1日、2003年7月24日批准;将黑龙江省商业贸易学校、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学校、克山师范专科学校并入齐齐哈尔大学。

2018年2月,学校入选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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