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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是省教育厅指定的驻盐城市高校教学联合体牵头单位。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厚德,博学,笃行,求真
学校代码
10324
学校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yctu.edu.cn
联系电话
0515-88233059
英文校名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zsb@yctu.edu.cn
学校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
目录

学校简介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2002年国家级重点中专盐城商业学校并入。学校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1000余人,设有文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城市与规划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

学校现有76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类专业6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品牌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重点专业(类)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是省教育厅指定的驻盐城市高校教学联合体牵头单位。学校是江苏省也是全国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2017年5月,12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接受认证并得到充分肯定。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哲社研究基地1个、省级决策咨询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学校沿海开发研究院是江苏省15家智库之一。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25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0项,在同层次高校中位居前列。荣获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69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开展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校坚持打好“师范、沿海、老区”三张牌,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文明单位、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单位,荣获全国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博士300余人,近百名教师应聘担任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有6个省一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各类人才。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32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第四条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2000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27个、省级首批一流本科课程27门,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现有14个师范类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学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第五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盐城师范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规定,为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艺体类考生: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类)及体育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类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函〔2013〕83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生·学年。

嵌入式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增加2000元学费。

第十七条根据相关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800-12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为人民币500元/生·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美德学生”奖学金、“环创”奖学金、“金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包斌陆一军夫妇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详见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xsc.yctu.edu.cn)。

第二十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政编码:224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

电子信箱:zsb@yc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招生监督邮箱:jsyctcjw@163.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yctu.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盐城师范专科学校;

1963年,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停办;

1976年,建立江苏师范学院盐城分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盐城师范专科学校;

盐城教育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9年盐城教师进修学院;

1969年,盐城教师进修学院停办;

1979年,盐城教师进修学院复办;

1983年,盐城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盐城教育学院;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原盐城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盐城师范学院;

2002年,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原盐城商业学校并入盐城师范学院。

2007年12月7日,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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