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简称“广西科师”)为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试点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学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广西科技厅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清华大学启迪控股公司、中科曙光、新道科技等国家级企业合作办学学校,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学校。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共1617.1亩,其中主校区来宾校区1010.1亩、柳州校区607亩。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共7个,打造教师教育类、电气工程和电子技术类、食品与生化工程类、机械与汽车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经济与管理类等特色专业集群6个。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各类留学生161人;有12个二级学院,40多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5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38人,其中专任教师517人,高级职称教师18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69人,博士生导师1人;“双师型”教师和兼职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33.5%和16%。外籍教师4人。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各类高级人才。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为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院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七条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各定向县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我校还有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民族班计划和本科少数民族预科(A类、B类)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在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一条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位次排序”的规则安排专业。即:专业安排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未对考生进行位次排序,在同分情况下,对线上进档的同批次同科类同志愿的考生,按位次排序规则排出位次,在招生计划内,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位次排序规则: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同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先专业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录取。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没有设艺术专业校考,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成绩。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先专业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对进档的同专业志愿的考生先按专业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排序,若文化总分再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排序,依次排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录取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5、本科专业民族班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本科专业民族班录取批次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公布为准,录取规则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后的民族班考生与本专业普通录取考生编在一个教学班授课。
6、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批次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的公布为准,录取时不分专业,预科期间(1年)在百色学院就读,预科期满进行专业分流,后直升我校下一年普通本科就读。
第十三条“专业调剂”的录取规则: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填有“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部分专业志愿里,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专业计划已录满的考生,学校则作退档处理;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批准,在全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由于专业性质限制,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化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建议有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等影响实验操作的考生,慎重填报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化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学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来宾校区和柳州校区。来宾校区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路966号,邮政编码:546199,招生咨询电话:0772-6620895(兼传真)2046337;柳州校区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政编码:545004。学校网址:http://www.gxstnu.edu.cn/。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共8个,打造教师教育类、电气工程和电子技术类、食品与生化工程类、机械与汽车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经济与管理类等特色专业集群6个。学校获得自治区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项目4个,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广西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学校承担广西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3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7项,获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7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立项326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2项,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获自治区级科研奖8项;教师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89篇,被SCI、EI、ISTP引收录190篇,编写教材和著作125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区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的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宜山师范专科学校。
1959年与柳州市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改名为柳州师范专科学校。
1960年从宜山搬迁到柳州办学。1962年学校在全国高校调整中停办。
1971年在柳州民族农业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地区师范学校。
1982年在校内设柳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1984年升格为柳州地区师范专科学校。
1994年更名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5年柳州财经学校并入。
2012年开始在来宾办学,2015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019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