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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

《血酬定律》是2003年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吴思是著名历史学家,他在书中深入剖析贪官污吏的敛财绝技、商贾巨富的坑害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书生才子的求财之道、盗匪土霸的获利模式等现象。不仅探讨了历史上不同层级人们的生存妙法,更为我们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终极规则,是厚黑学书籍中不得不看的一本。
中文名
血酬定律
类型
历史知识读物,历史随笔
作者
吴思
目录

基本介绍

《血酬定律》是2003年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吴思。本书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终极规则。


内容介绍

作者因《潜规则》一举成名,是一位很富创见的历史写作家。该书深入剖析贪官污吏的敛财绝技、商贾巨富的坑害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书生才子的求财之道、盗匪土霸的获利模式等现象。不仅探讨了历史上不同层级人们的生存妙法,更为我们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终极规则。

该书提出了血酬和元规则等概述,这些概念代表了作者力所能及的深度。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这个道理很浅显,却可以推出许多惊人的结论。如果再引入一些因素,一层一层地推论下去,还可以解释书中的其他概念,成为贯穿全书的基本逻辑。因此,作者把“血酬定律”当作书名。

作者介绍

吴思:著名历史学家。1957年生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农民日报》、《桥》等报章杂志的记者及编辑,目前为杂志《炎黄春秋》的执行主编。作品广泛见于网络及各类报章杂志。

其他信息

编辑推荐

“元规则”这个概念比“血酬定律”提出得更晚,也更加深入。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文中的原话是:“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如此简略地点到,只能算探针的一刺。不过,一针刺出,我感到了心脏的抽缩。全身随之扭动变形。以前所写的文章顿时有了不同的意义,原先想定的本书结构也改变了。

吴思,1957年生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农民日报》、《桥》等报章杂志的记者及编辑,目前为杂志《炎黄春秋》的执行主编。作品广泛见于网络及各类报章杂志。

吴思在文革末期时曾经下乡,于人民公社中担任生产队长,因此对于中国农民的苦境与农村问题有颇深的体会。长期关注中国农业领域,使吴思完成了《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这本书;亲身接触社会基层百姓的体验和心得,也让他日后谈到中国农民的心态和利害逻辑时,特别显得入木三分。

1996年后吴思开始较有系统地读史、论史,2001年出版的《潜规则》为其第一本历史论著。“潜规则”指的是中国官场里一套潜藏在明文规定背后没有明说、却又支配事务运行的规矩。吴思以明清历史为题材,阐释了中国官场贪官得势的根本原因。丰富的历史资料、流畅平易的叙事手法,使得这本书不仅雅俗共赏,也是知识性与实用性兼备的大众读物。

此书在大陆出版后广受各界瞩目,长居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来极富创见的历史著作。台湾在2002年九月出版繁体字版,其中增添了一些大陆版没有的章节。随着本书在两岸三地热卖,吴思发明的「潜规则」一词也广泛地流传在各行各业,而这种观念更成为解读中国历史、了解华人社会文化面貌的一把钥匙。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是吴思2003年的最新作品,这本书延续了他一贯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为读者说明影响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血酬」一词同样是吴思的新发明,指称那些「用命换来的收入」,或是「为保存生命愿意付出的花费」。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主题,这些类型各异的文章,连贯起来看就是在讲中国历史以及社会的形塑原理。

吴思善于在叙述故事的过程里,巧妙地安插进说明以及学术见解,这样的作法,使得他的作品本本可读性都很高,而读者也往往在阅读的过程中,无形地充实了自己对于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理解。

读书札记

《血酬定律》

这是一本好书。所以我也作了一些笔记,下面这些,就是我记在笔记本上的东西。有一些凌乱。

1血酬定律: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由暴力所得,就是血酬,而血酬的多少,取决于暴力的强度,及暴力的承受者避祸免灾的意愿和财力。

2元规则: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3身外之物,随着贫穷的深入,可以等于性命本身。跨过这条命与物的等价线,搏命换钱就是等价交换,甚至是有利可图的交换。

4中国的工商企业家,创造了适应“破坏力水平”的多种生产关系。

5刘瑾潜流:拥有权势者,主动向别人收取费用,以此作为不加害对方的免灾费。所收的数目,取决于权势者的权势范围,及对方的避灾意愿和能力。也叫“抽水机规则”或“横规矩”

6灰牢:非正式的牢狱。又称“学习班”、“小黑屋”等。古代称“班房”。

7潜规则。说官话。

8硬伙企业:合伙对象都是有害人能力,或是别人惹不起的硬家伙。

9雁户。

10合法伤害力。

我的一些感想

我们学过政治的人都知道,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并由此决定了历史的演进规律。但吴思却告诉我们,决定历史进程的,并不是什么生产力水平,而是“破坏力水平”。而且,破坏永远都比生产更为有效,也更为有力。

当然了,吴思研究的,只是中国的历史。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道理。但这种理解的思路让我耳目一新。

所谓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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