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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2005年由原郑州工程学院图书馆、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合并组建而成。现由莲花街校区中心馆、嵩山路校区分馆以及18个院系资料室共同组成,总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其中莲花街校区中心馆面积40296平方米,是一座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馆舍。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馆藏内容以工学为主,并涵盖了理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学科。
中文名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
官网
http://lib.haut.edu.cn/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莲花街100号
占地面积
40296m²
成立时间
2005年
藏品数量
289万册
服务宗旨
一切为了读者,为了读者一切
开放时间
07:30~22:00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莲花街100号
目录

基本介绍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2005年由原郑州工程学院图书馆、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合并组建而成。现由莲花街校区中心馆、嵩山路校区分馆以及18个院系资料室共同组成,总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其中莲花街校区中心馆面积40296平方米,是一座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馆舍。

莲花街校区中心馆建设本着“功能先进,设施完善,管理现代化”的目标。全馆实行藏借阅一体的大流通管理模式,布置阅览座位5000个。馆舍开放时间长,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及春节前后一周共22天,其余340余天,每天自早7:30至22:00不间断开放。馆内借阅条件优越,使用地下水循环空调系统,冬暖夏凉,绿意盎然;新馆注重自动化、自助化设施、设备的应用。先后引进了RFID自助借还书系统、阅览座位预约系统、虚拟化电脑终端、十个多媒体触控屏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并建设了2个新技术创新体验区、1个3D影视欣赏室,目的在于开阔学生视野,在传统图书馆中注入现代化元素。

依托莲花街校区中心馆现代化的办馆条件,图书馆文献检索课、新生入学教育、馆藏资源推荐、数据库利用培训、阅读推广等信息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持续创新,参考咨询服务深度不断拓展,2014年,与华中科技大学达成了科技查新合作协议,2015年,图书馆开通了移动图书馆、微信图书馆服务。

馆藏实力

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馆藏内容以工学为主,并涵盖了理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学科。特色馆藏建设紧紧围绕学校粮油食品加工、储藏、储运以及超硬材料、磨料磨具等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发展。图书馆现有藏书289万册,订购了包括SCI、EI、Elsevier、ACS、ACM等在内的中外文数据库100余个,自建粮油食品和磨料磨具专题特色数据库2个。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刷卡入馆。校园卡如有丢失,应尽快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挂失手续,并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挂失、补办新卡。

二、外单位来人来访需提前联系,由馆内工作人员引领入馆。

三、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如遇突发情况,请不要乘坐电梯,走步梯快速有序离开。

四、进入图书馆请注意言谈举止、衣着整齐,保持馆内安静。禁止朗读;请到馆外、楼梯间接听电话;不要高声喧哗、闲谈、说笑,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五、书包等私人物品可存放于电子存包柜,个人证件、钱包、电脑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请勿占用电子存包柜隔夜存放物品。

六、请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在馆内各阅览室、书库进餐、吃零食等;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离开时请将废弃物带走或放入垃圾箱内。

七、请勿占座。入馆请使用座位预约系统,先预约再就座,完全离开图书馆须带走所有私人物品。

八、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禁止圈划、撕、剪或污损书刊;禁止涂抹、刻划和破坏馆内电器、桌椅及其他公共设备;请勿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触碰电源开关。

九、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十、请勿用公共查询机做与查询文献信息无关的事。

十一、读者在离开图书馆时,如遇门禁系统报警,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和保安的检查。

十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责任批评和制止其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入库(室)须知

一、读者进入东校区图书馆书库,应主动出示“校园卡”,凭证在入口处换取代书板,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不得携带书包、雨具、自用图书(含已借图书)或其它物品入库。莲花街校区中心图书馆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管理,可以带包入馆;实行出入馆分流管理,入口处刷校园卡;二楼大厅集中办理借还书手续;请读者从南大门步梯进出图书馆。

二、在有代书板的书库选取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取代查看图书的位置,待查看图书插回原位后再取出代书板。

若所取图书不能插回原位时,应放到规定的书架、书筐中。严禁随意插放图书,以免混乱排列次序,影响其他读者按类查找和利用图书资料。

三、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保证书库的安全、卫生和安静。

四、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

五、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图书馆书刊文献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正式师生员工,均可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册数与期限

1、借阅册数:博士、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职工为30册,中级职称的在职教职工为20册,其他在职教职工为15册,离退休教职工为5册;研究生为15册,本科生、专科生(含成教类全日制学生)为7册;上述之外的其他人员为3册。以上所有读者借阅量中含文学类图书1册(与文学教学有关的专业可借3册)、随书光盘1片。

2、借阅期限:教职工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其他人员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三、借阅注意事项

1、新生通过听取《新生入馆教育》讲座、实地参观图书馆、参加网站“知识闯关”测试等三个环节,“知识闯关”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于3个工作日后获得使用图书馆资源的权限。

2、读者持本人校园卡在2层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3、现刊、报纸、特藏图书仅限在室阅览,不外借。阅览书刊时每次限取1册,阅后自觉归架。

4、密集库图书在地下一层密集库办理借还手续。

5、严禁随意插放图书,以免混乱排架次序,影响其他读者按类查找和利用图书资料。

6、随书光盘下载登录图书馆网站,在“书目检索--书目信息--光盘数据库”或“数据资源--随书光盘系统”中下载。

7、三个校区图书馆实行通借通还。

四、书刊文献遗失损坏处理

1、书刊文献是国家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对拆散、剪裁、圈点、涂划、偷盗等不良行为,按本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办法》有关条文处理。

2、读者因保管不善,丢失书刊文献,按本馆《文献遗失损坏赔偿办法》有关条文处理。

图书馆书刊文献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书刊文献遗失处理办法

凡遗失书刊文献者,应在借期内主动到图书馆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办理遗失申报手续。如确实无法找回者,应到借书处办理赔书手续。凡遗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的原书刊抵偿;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社科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2、中文自科类书等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

3、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年鉴等工具书和古典名著等,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4、外文书籍,按原书价的4—5倍赔偿。

5、成套的多卷书称丛书。丛书中单册间内容有密切联系的书,遗失一册,按整套书的定价赔偿,遗失一册以上,按整套书定价的两倍赔偿;丛书中单册内容各自成一体的书,按套书定价折合出单册价格,85年以后的版本,社科书按单册价的2倍赔偿,自科书按单册价的3倍赔偿,85年以前的版本按单册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198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10倍赔偿(按年代、学科、复本量计算实际赔偿倍率)。

7、属于赠阅、交换、会议文件资料和图纸等无定价的内部资料,根据其学术价值、使用价值及馆藏情况,酌情赔偿。

8、如所遗失书刊资料没有复本,教学科研又需要者,其赔偿价格,由图书馆议定。

9、遗失珍本、孤本、绝版本和古籍书刊,无价可查时,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和遗失情况,所在单位证明确属丢失,其赔偿价格,由图书馆议定。

10、遗失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的1—3倍赔偿。

11、凡因遗失书刊资料而发生的其它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12、馆际借阅的书刊遗失的赔偿,按互借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文献资料破坏盗窃赔偿办法

1、对破坏、盗窃文献资料者,除请有关单位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按原书刊、光盘定价的10--15倍赔偿。

2、馆际借阅文献资料破坏盗窃的赔偿,按互借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办法解释权在图书馆。

图书馆座位预约须知

一、读者入馆后,先预约再就座。可使用2--10层多功能触控屏登录座位预约网站预约座位,也可使用微信扫码预约座位。

二、座位预约网站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都是用户的学号/工号,地址: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首页--快速导航--预约系统--座位预约管理系统。

三、读者临时有事需要离开图书馆,可以在2--10层的多功能触控屏或2层出口专用离座一体机上刷“临时离开”,并于1个小时内通过入口门禁刷卡签到入馆,即可正常使用原座位。超过1小时再签到入馆视为违约。

四、读者完全离馆时必须在2--10层的多功能触控屏或2层出口专用离座一体机上刷“完全离开”,并带走所有私人物品。

五、每晚清理的遗留物品,可于次日晚21:30--21:50,携带本人校园卡及复印件在6层西南步梯房间领取,并记违规1次,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须知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用于存放读者学习用品,为保障读者权益,读者应严格按照存包柜使用须知进行操作。

一、电子存包柜每天开放时间为早9:30—晚21:50,每晚21:50分关闭电源,每天清柜。请读者于每晚21:50分前取走柜内物品。

二、请先刷校园卡再放物品,不要把物品放入已打开的箱门;一次性取走所有物品。

三、如有问题或遗留物品领取请到各楼层工作间,集中处理时间为每晚21:30—21:50,需携带本人校园卡及复印件,记违规1次,并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四、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放存包柜中。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五、图书馆属一级防火单位,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责任。

六、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

图书馆设施设备使用须知

一、馆内照明、空调等所有电源开关禁止读者操作,请勿随意触摸。如有需求,请寻求楼层老师帮助。请充分利用自然光,节约用电。

二、电子阅览室供读者开展自主学习、查阅馆藏电子资源、完成上机作业、撰写论文等,同时支持读者进行适度的休闲娱乐,严禁长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读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与数字资源部联系,或在2层咨询台登记。

三、严禁随意插拔、移动馆内设备电源线、网线。请勿用公共查询机做与查询文献信息无关的事。

四、离开图书馆请检查是否遗忘U盘等私人物品。

五、3D视听室、图书馆报告厅内可带矿泉水,禁止吃零食或带有色或碳酸饮料入内。严禁触动机器设备,以免造成损坏。

读者不文明行为处理办法

图书馆对所有违规读者的信息进行系统登记。读者违规记录将在图书馆读者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记,注明“违规日期/原因/违规次数”。违规超过3次者,将列入“不文明利用图书馆读者黑名单”,在图书馆二楼入口电子屏及网站实名通报批评;违规超过5次且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属院系和学工部。

常见不文明行为处理办法: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请先预约再就座,完全离开时应带走所有私人物品。每晚清理的遗留物品,可于次日晚21:30--21:50,携带本人校园卡及复印件在6层西南步梯房间领取;电子存包柜遗留物品,于次日晚21:30--21:50,携带本人校园卡及复印件在各层工作间找老师领取。每次领取物品记违规1次。

二、在馆内吸烟,举止不文明(将脚或腿跷到沙发或桌椅上、随地扔纸屑、桌上放垃圾等),不服从工作人员按章办事者,批评教育,记违规1次。

三、偷窃他人贵重物品、馆内电子设备(鼠标、键盘、网线等)、恶意刻画、破坏阅览桌椅、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记违规1次,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属院系或公安机关。

四、恶意损毁、偷窃书刊者,按原书刊、光盘定价的10--15倍赔偿,记违规1次,视情节轻重通报所属院系。

五、未借图书经过出口门禁,门禁会报警,请主动到借还台登记违规信息。

六、校园卡转借他人、擅用他人校园卡入馆,记违规1次。

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学校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特制定电子资源使用规定。

一、所有电子资源只提供给河南工业大学校园网的用户和与网络中心签订了使用协议的校外网用户。

二、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料上的所有内容均受供应商的版权保护。所有读者应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三、按照版权法的有关规定,用户凡是因本人学习、教学科研为目的,可以下载、保存或者打印适当比例的文本、检索结果或是其它信息。禁止将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禁止与未授权的用户共用个人使用资料的密码,凡引用文献必须注明引文出处。

四、不得使用任何软件、工具系统性地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或以各种形式或媒体超量下载、复制、保存数据。例如:整卷、整期或者对某一专题、某一作者的检索结果、文摘、全文乃至于目录集中下载,或下载电子图书或多媒体的所有内容。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出售、转让或复制电子期刊原文、检索结果或其他信息。也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六、禁止将检索或下载的资料发布在网站上或电子邮件上。

七、未经许可,禁止将下载的资料在各种服务器上保存。

八、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设置相应的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禁止校园外IP(包括该服务器设置的虚拟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如有违反,将追究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如有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图书馆对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十、提醒广大师生保持应有的素养和意识,共同遵守规定中的条款,正确使用电子资源。

馆际互借服务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图书馆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合作、努力为读者服务的精神,开展与国内部分院校之间的馆际互际服务。

一、服务内容

1、为本馆读者在省内外其它图书馆借阅、复制文献提供服务。

2、为馆际互借馆读者服务。为校外读者复制本馆文献及提供馆藏文献借阅服务。

二、服务程序

本馆读者可直接提出申请,由图书馆派专人办理文献复制及书刊代借手续。读者须认真填写馆际互借服务请求单,明确请求服务的书名、刊名、文章题目、作者、卷期、页数、册次等项目及读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本馆在接到对方馆的答复后,2天内给读者答复。

三、其它规定

本校读者向外馆借阅书刊,借期严格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办理,如有逾期等情况,由读者本人负责。所借书刊不得续借,不得污损、撕毁、丢失。如发生上述情况,均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由读者本人负责赔偿。

(数据更新至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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