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副省级公共图书馆,为广州地区0——18岁少年儿童、家长和少儿工作者提供服务。新馆位于中山四路42号,馆舍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2015年3月1日始开馆服务。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一贯秉承“以读者为本”的服务理念,每周开放6天(48小时),节假日照常开放,拥有丰富的馆藏文献和数字资源,为读者提供文献借阅、阅读辅导、信息咨询、少儿兴趣培训等服务。为提升少年儿童的阅读兴趣和能力,我馆积极参与和组织“4.23世界读书日”、“羊城之夏”、“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大型社会文化活动,定期举办内容丰富的讲座、咨询、辅导、展览等,是广州少年儿童的素质教育基地。
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服务系统由总馆、联合分馆、图书流通点和汽车图书馆服务点组成,服务触角延伸至广州四面八方。目前,已在广州10区2市中相对比较偏远的黄埔区、白云区、海珠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社区,以及在广州市少教所、广州市聋人学校、广州市边远学校等先后建立了多个联合分馆、图书流通点和汽车图书馆服务点,通过这些服务网点及时为郊区、城乡结合部的少年儿童送去书籍,努力营造阅读就在家门口的氛围,方便广大少年儿童就近阅读。
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本馆读者证进馆。我馆提供文献免费借阅服务,外借文献、使用多媒体电脑、参加活动需凭读者证办理相关手续。
二、读者阅览时,请保持书架整齐,未办手续,请不要将文献携带出馆。尊重著作权法,依法合理使用公共图书馆资源,请勿拍照。
三、服从公共图书馆的管理,遵守公共秩序。进馆请保持馆内整洁、安静,请勿在馆内吸烟、喧哗,请勿携带饮料、食物进入各主题馆。请家长全程看管好少儿读者,共同营造良好阅读环境。
四、外借文献时请检查文献是否完整无损,书标、条形码、标签是否完好,若有缺页、污损,请向工作人员提出,加盖污损章后方可借出。
五、请爱护图书馆文献,按时归还。本馆各类文献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期1个月。如需续借,读者可通过本馆自助借书机,登录本馆网站或本馆微信公众号办理续借;过期文献不能续借。
六、读者参加活动可通过微信、网站、电话预约。
七、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30至17:30,法定公众假期以本馆公布开放时间为准。
八、咨询电话:83671888、83671889
九、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
办证须知
一、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1.少儿证(0-12岁):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市民卡办理。可外借全馆少儿图书、期刊、少儿音像资料共20册;借期1个月,期满前可续借一次,可在自助机,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自助办理续借。少儿证读者13周岁后转为通用证,18周岁后转为市民证。
2.通用证(13-17岁青少年、读者家长、教育工作者):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办理(读者家长还需出示本馆少儿证、教育工作者还需出示有效教师资格证)。可外借全馆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共20册;借期1个月,期满前可续借一次,可在自助机,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自助办理续借。
3.市民证(18岁以上普通市民):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办理。可外借市民馆、历史馆和音像馆资源共20册,借期1个月,期满前可续借一次,可在自助机,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自助办理续借。可根据规定条件转为通用证。
4.数字资源电子证(所有人):在本馆网站注册。仅可使用数字资源,不具备借书功能。
备注:
1.外籍人士凭本人护照、港澳台人士凭本人“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办理各类型证。
2.读者证首次申办免费。
二、办理办法:
1.自助办证: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读者可自助办证,办理成功后使用身份证、读者证、掌纹均可借书。
2.人工办证:持户口簿或社保卡的读者、办理教育工作者通用证的读者、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均需在服务台办理。
3、网站申办:在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网站www.gzst.org.cn上进入“网上办证”页面,输入相应信息后提交,7个工作日内如审核通过,则可带注册时的身份证在馆内借阅。
三、读者证帐号和密码:
帐号为读者证背面13位条码证号,初始密码为读者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
四、读者证管理:
1.读者证使用实名制、免押金办理;首次申办免工本费,补办读者证需缴纳补办费5元。
2.遗失读者卡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一周后带本人有效证件补办。
3.本馆实行阅读积分管理办法,读者证开通服务后即享有原始积分300分,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1分,逾期归还文献每册(件)1天扣1分,一般污损文献视程度扣除30-60分。文献遗失或严重污损按1册(件)扣60分,并按原价缴纳赔偿金或购买相同新文献赔偿。音像资料保护盒遗失或严重污损1件扣30分并缴纳5元赔偿金。总积分为零时读者卡将被冻结,读者需登录本馆网站,进入“读者积分解冻”页面,根据指示,合格完成问卷即可解冻。
五、读者证馆际使用功能:
遵循《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办证读者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使用通借通还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持证读者可外借文献册次总数为20册(含已在本馆借阅的数量)。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通借通还文献损毁、遗失,须回文献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