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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4年。1999年9月,因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分设于呈贡、莲华两校区。建馆50多年来,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已发展成为多功能的现代化大型图书馆,是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育人的重要基地。它以其特有的教育和服务职能,在学校教学科研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馆现有馆舍面积近5.5万平方米,阅览座位3000余个,建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视听室、培训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数字报刊阅览区等。
官网
http://www.lib.kmust.edu.cn/kmustlib/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府路253
开放时间
08:00~22:00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府路253
目录

书馆概况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54年。1999年9月,因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分设于呈贡、莲华两校区。建馆50多年来,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已发展成为多功能的现代化大型图书馆,是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育人的重要基地。它以其特有的教育和服务职能,在学校教学科研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馆现有馆舍面积近5.5万平方米,阅览座位3000余个,建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视听室、培训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数字报刊阅览区等。呈贡校区新馆面积4万平方米,2012年开始投入使用。馆内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各项工作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作业和管理。全馆现有工作人员84人,其中教授和研究馆员3人,副教授和副研究馆员20人,中职以上人员占全馆79%,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86%。全馆馆藏纸质文献总量300余万册(含院系资料室),中外文报刊5500多种,学科范围涵盖社会科学、人文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各个方面,载体类型包括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他载体文献,形成以理工为特色的多学科、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文献资源体系,能满足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各种层次的教学和科研需要,为全国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之一,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西南地区有色金属专业文献信息中心”。全部馆藏文献采取“藏、借、阅”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对读者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

呈贡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4万平方米,阅览座位2518个,馆藏文献100余万册,现期报刊2000多种,涉及语种有中、英、法、德、俄、日等,文献类型包含了图书、期刊、学位论文、科技报告、学术会议录、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建有72台计算机的电子阅览室、72台电脑的培训室、40座的高清视听室、以及专业的电子阅报区(8台27寸触摸屏阅读设备)。全馆采用大开间、大流通布局,馆内随处可见的检索机、分布于书库各处的阅览座位、宽敞明亮的学习环境,为读者提供随地可用的服务。新馆将陆续引入新设备,建成学术研究室、工具图书馆、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电子制作室等,为读者提供便捷的、有效的信息服务。

莲华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14540平方米,阅览座位1112个,馆藏文献达150余万册,现期报刊2000多种,各种资料4000多份,涉及语种有中、英、法、德、俄、日等,文献类型包含了图书、期刊、科技报告、学术会议录、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

服务指南

入馆须知

1、所有读者须持本人校园卡方可入馆借阅文献资料。

2、入馆读者必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讲究文明礼貌,衣履整洁;维护馆内卫生,不得在馆内阅览座位上躺卧,吸烟用餐或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

4、保持馆内肃静,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奔逐嬉闹。

5、爱护公物设施,不得损坏书刊和各种设施,禁止攀折花木,节约水电。

借阅须知

1、借书册限

〈1〉限借图书15册。

2、借书期限

〈1〉教师、博士每次借期为2个月;本科、硕士图书每次借期为1个月。

〈2〉借期已满,若本人需要且无他人预约,可续借一次(限期30天)。

〈3〉续借图书必须在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否则作逾期处理。

〈4〉凡借出图书,若本馆有特殊需要,无论是否到期,均可随时催还。

3.借书方法

〈1〉读者持本人校园卡办理借书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图书,不得冒名借书,严禁不办手续将书带走,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预约借书

〈1〉凡读者拟借的图书发生拒借,若本人急需,可先期办理预约借书登记。

〈2〉待预约图书入库后即公布于读者通告栏,预约登记者须在通知发出一周内前往办理外借手续,一周以后预约登记即自行失效。

5、集体借书

〈1〉本校各院、系、部、处、室和学生班级,若因教学科研需要,可由有效责任人凭证明和校园卡办理集体借书。

〈2〉借书手续和有关规定同前,并由经办人负责。

6、图书归还

〈1〉凡外借图书,必须在借书时限内如期归还。

〈2〉若因公外出不能如期归还者,在返校后一周内凭有关证明还书。

〈3〉借书逾期不还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教职工调离学校,必须清还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批点、影描、涂抹、污损,不得遗失,严禁撕页或”开天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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