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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所试点学校之一,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
院校隶属
安徽省
创建时间
1980年
学校校训
厚德,博学,善思,致用
学校代码
11059
学校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fuu.edu.cn
联系电话
0551-62158118
英文校名
Hefei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zsb@hfuu.edu.cn
学校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建校伊始提出“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学校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了按照“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模式,共建一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协议,合肥学院(原合肥联合大学)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和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所试点学校之一,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2018年再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五年荣登安徽省专利百强榜。

学生获省级以上奖3311项,其中国家奖1279项。如葡萄牙2016RoboCup公开赛冠军,第20、21届RoboCup机器人足球世界杯第7、第6名,第十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等。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毕业生70%左右在皖就业,55%左右在肥就业,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第一批次招生,文、理科投档最低分分别高出一本控制线14分、15分。2019年,文、理科投档最低分分别高出一本控制线11分、14分。

师资力量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约16256人,现有教职工总数1120人,其中专任教师978人,副高以上职称460人(其中正高145人),博士学位281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学校占地面积1255.92亩,建筑面积53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2亿元。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11个二级学院,共设置本科专业61个、中外合作专业1个,专科专业2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

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

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4、美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5、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合肥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分省,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不认可高考政策加分。

二、中外合作专业

1、2022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

4、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三、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3、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对外交流

学校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以教育自信推动民间外交。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71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1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有43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0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4位外国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连续五年我校外籍专家、教授受邀出席李克强总理的外国专家新春座谈会。2015年,3位外籍客座教授应邀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2000年以来,先后有500多个德国政府、社会团体、友好学校及企业的代表团访问学校。原德国联邦总统、现任全球中小企业联盟主席武尔夫四次访问学校。2016年8月30日,我校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市建立了第一所孔子学院,这也是安徽省在西欧的第一所孔子学院。默克尔总理应邀为孔院揭牌,被誉为“孔子学院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承办了8届“汉语桥”德国中学生夏令营活动、12届韩国语演讲大赛、4届“合肥学院杯”汉语演讲比赛。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为地区对外合作提供服务。协助合肥市引进德国大陆轮胎公司和西伟德集团等项目。德国物流协会在我校设立德国物流协会合肥分会。帮助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为友好城市。帮助黄山市与德国施特拉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原合肥联合大学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7所在肥高校联合于1980年创办,位于黄山路中段。

1980年8月28日,正式定名为“合肥联合大学”。

原合肥教育学院由原合肥师范专科学校和原合肥市教师进修学校于1981年合并组成。

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开设有汉语言文学、史地、生化、英语、体育、数学、物理、计算机、初等教育和应用电子等专业。

2000年,经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决定申报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

2002年3月,经教育部同意,三校合并更名合肥学院。

原合肥师范学校始建于1952年,系安徽省一类师范学校。

2002年,合肥师范学校撤销建制合并更名合肥学院。

合并建校

2002年3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范学校三校进行合并,成立合肥学院。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合肥学院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5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访问合肥学院,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师范基地并设立合作基金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得到了中央和省市政府的支持。目前,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正处于建设阶段。

2015年12月,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与合肥学院全面合作签约仪式在合肥学院举行。

2016年年初,合肥市政府明确提出支持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并写入了市十三五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十三五期间申报建设合肥大学。同年,合肥学院孔子学院建立,由德国总理默克尔亲自揭牌,是安徽省对西欧的唯一一个孔子学院,合肥学院新增一院士工作站,截止目前,合肥学院共有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科研平台11个以上。

2016年12月19日,安徽省教育厅调研合肥学院更名和十三五规划工作,明确支持合肥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合肥大学,并表示把合肥学院纳入十三五高校设置。

2017年2月22日,合肥市委办公厅发文:合肥大学(筹)领导办公室正式建立。合肥市委书记表示:举全市之力建设合肥大学。同年5月,学校确定拟3年内筹建完成合肥大学。

2018年5月2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18年合肥市民生重点工作的通知第十四条:着力推进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基金和地方性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实现合肥大学的建成目标。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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