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秉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为目标,建立了开放创新强校模式,累积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
学院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为空军部队、公安消防部队、陆军、战略支援部队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2017年培养计划达690人,位列全国第2位;学院是“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人才试点院校,分别与鲁东大学、潍坊学院、山东交通学院衔接培养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层次人才;学院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学院占地1037亩,现有奎文校区和滨海校区,总建筑面积220669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8.1万余册,在校生1.2万余人;已建成计算机、电子、机电一体化、会计、电子商务、物流、商贸管理、语言等高标准的实验实训室110个,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8000台套,建立校外实训基地90个,建立了校园无线网络系统、教学辅助平台(LS),实现了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学院紧密结合国家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紧跟区域经济发展大势,围绕产业设专业,以电子信息类专业为龙头,向其他专业渗透融合,形成了软件技术、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财经、商管、航空等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群,开设41个专科专业。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现有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行业骨干;学生参加各类大赛获奖200余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省级特等奖5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18项。
学院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24人,中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8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00多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0%以上。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2
第五条学校地址: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根据专业设置,分奎文和滨海校区就读;混合所有制专业在信锐学院就读(潍坊市寒亭区嘉实科技产业园)。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该省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选考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3.对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予以退档
4.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春考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或外语听力成绩择优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8.男女限定要求:除定向培养士官外,报考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勤、减、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并注册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 传真:0536—3089628
监督电话:0536—2931995 邮编:261061
网址:https://www.sdcit.edu.cn/
Email:zsjy@sdci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奎文校区)。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积极与国内外本科高校开展合作办学,相继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合作举办网络本科教育;与山东大学、鲁东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联办成人本科教育。
学院先后与华为、联想、中兴、歌尔声学、潍柴动力、福田雷沃、惠科、师创、中创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广泛开展联合培养、师资培训、资源开发、校外实训、顶岗实习等项目。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在98%以上,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于2002年7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由“山东省信息工程学校”独立升格为高职专科院校。
2003年教育部教高[2003]7号文件《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批准包括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内的全国35所高校试办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开始招生,为社会和用人单位培养了大批的IT软件编程和动漫制作人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