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宗旨,秉承“知学、知道、知善、知美”校训,弘扬“尚德、尚礼、尚勤、尚新”校风,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学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建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下设10院1部: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开办本科专业42个。
建校以来,学校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总占地面积1327.25亩;建有16个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9083.79万元;另建有192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馆藏纸质图书128.22万册,中外文期刊1218种,报纸60种;电子图书146.25万册,电子期刊1.46万种,拥有中国知网、万方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数据库、博看电子期刊数据库、维普考试资源系统、读秀学术搜索等23个数据库。切实加强教学内涵建设,现有省级特色专业群2个、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大力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教学与教学管理实现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网络化,建成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师考核评价试点单位。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2家地方政府、42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5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稳定、互惠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人才产业基地、浙江橙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17个订单班,订单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培养模式、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使产教融合、合作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现有教师855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2.9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0.87%;其中,国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三八红旗手2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和省高校优秀教师10人。
为了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体制,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日常教学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三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投档比例及专业志愿: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投档。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分专业计划数投档考生分配专业;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
美术类专业、书法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山东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科:
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组织校考。本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其它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学校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与其它省份招生政策相抵触时,按照相应省份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校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颁发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齐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1-613305556133066661330777
网址:http://www.qlit.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齐鲁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主持和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81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15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6项,授权专利62项;发表论文1621篇,被SCI、EI、CSSCI、ISTP检索580篇;出版专著、教材214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互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国(境)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境)外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台湾义守大学等国家和地区的28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技术研发中心1个、教育研究基地2个。
1992年,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是一所民办高职(专科)学校,其校址在济南市,主要从事医学专业的教学和管理。
2005年6月于山东曲阜成立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2013年10月,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与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在原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的校址上成立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济南校区。
2014年5月16日,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院校,正式更名为齐鲁理工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