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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学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院校隶属
陕西省
创建时间
1995年
学校校训
德技并修,千天向上
学校代码
12831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spvec.com.cn/
联系电话
029-83618125
英文校名
Shaan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电子邮箱
zsc12831@163.com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政府批准,西安外贸职工大学(陕西省对外贸易学院)于2016年12月并入学院。

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000余名。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国际旅游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对外贸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院系和通用能力素质部、陕西职业教育(应用技术)研究院、乌克兰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现开设54个专业,其中有“双高计划”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陕西省重点专业10个,陕西省“一流专业”14个,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院系2个。

师资力量

学院建立了一支由省级教学名师、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为专业带头人,以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体的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800余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8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比例达到92%。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3618125学校网址:www.spvec.com.cn

第八条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有教职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学院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文旅产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对外贸易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现开设54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我院拟安排46个专业面向11个省(自治区)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招生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调档比例为1:1。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遵循“专业建设与专业群协同、与产学研协同、与周边产业及文化资源协同”的原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建了10多个融“教学、实训、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仿真实训基地,开设了28个订单班。建有校内各类专业实训室22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联系点188个。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可为30余个职业资格和技术工种进行技能考核鉴定。

历史沿革

1995年7月,当时在西安美术学院旧址上建立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面临着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差、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和挑战。按省政府要求,省职教中心于1995年10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并首届学员开班,创立了全省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成为全国省级职业教育发展的典型。

2001年,在陕西省职业教育中心的基础上成立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省政府批准,西安外贸职工大学(陕西省对外贸易学院)于2016年12月并入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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