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海口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现代化图书馆、标准型运动场等,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图书丰富。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空调,校园网络实现WIFI全覆盖。
学校秉持“兴琼富岛,育人惠民”的办学宗旨,面向国际旅游业、互联网产业、金融服务业、文化体育产业等海南重点产业体系,形成了以6个示范重点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为核心的七大专业群。拥有海南省种猪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药物研究所、大师工作室、珠宝实训基地、汽车技术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基地(室)7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实训基地16个。建成了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国家级精品专业,18门省级精品课程;并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联合开办了“4+0”联办本科,“3+0”双文凭中加合作办学等项目。
学校服务海南“三区一中心”,致力于建设数字商贸服务、国际旅游、热带休闲农业、清洁能源技术服务、智能信息服务高水平专业集群和双师队伍,深化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构建多元办学、法人治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成为职教特色鲜明、产教深度融合、国际合作紧密、服务地方强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海南模式、贡献海南经验。
学校以“专业精强、队伍精干、校园精美”为管理目标。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4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2名海南省“南海名家”、2名海南省“南海工匠”、5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海南省优秀教师、2名海南省领军人才、2名海南省拔尖人才、1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1名“海南省技术能手”、2名海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组建了丝路文化旅游、肉制品加工与贮运技术、现代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与推广、热带城市生态园林景观设计与营造等4个科研团队,聘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涌现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海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海南省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一批名师名教。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内率先探索政、校、企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典型院校。
20年来,秉持“兴琼富岛、育人惠民”办学宗旨,坚持“育训并举、双腿走路”,学校在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服务产业发展、国际教育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连续三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连续三年跻身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海南省率先在境外设立分校的高职院校。
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1999
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五年一贯制专科(限招海南初中毕业生))、海南省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3+2分段培养、3+2连读)。
七、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八、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
(一)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六)我校承认生源省(市、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没有要求的省份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
九、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高职专科学费标准:文理类专业8000-938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380-110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11000元/学年。
海南省内中高职联合培养试点项目(3+2分段培养、3+2连读)按照分段院校相应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1790元/学年。
十、退费办法
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
十一、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取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奖、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正业之星奖学金”、“东风悦达起亚奖学金”、以及“焕春奖学金”。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十三、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zs.hcvt.cn。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898–31930666、31930777、31930888
传真:0898–31930667
联系人:曹老师、唐老师、冯老师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先后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农信社、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呀喏哒雨林文化旅游区、万豪酒店管理学院、达内集团等企业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并依托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等海南省重点园区项目,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学生实训、实习与就业创造了优良的条件。目前共建有15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在国际合作办学上成绩斐然。不仅是海南省“请进来”的高职院校(与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荷兰学院开展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也是“走出去”的高职院校,先后与法国、美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尼泊尔、柬埔寨、老挝、哈萨克斯坦、泰国等国20余所高校或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签订了长期合作培养和文化交流协议。2018年,在尼泊尔甘达基省博卡拉市成立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尼泊尔分校,成为海南省一所在境外设立分校的高职院校。2019年,与老挝合作办学,在巴巴萨技术学院设立“跨境电商职业教育中心”;与法国蓝带国际学院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合作设立蓝带(海南)厨艺餐旅学院,在烹饪、食品、农业、旅游和酒店等领域共同培养高技能型人才。
2000年,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成为海南省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高职院校。
2001年,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公布备案的第二批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准予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务院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
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的设示范性职业院校的项目学院。
2004年,学院图书馆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校图书馆网络化建设达标单位”。
2010年12月,被教育部和海南省确定为省部共建的重点高职院校。
2011年9月,顺利通过验收,成功跻身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