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24楼,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二十余人。震舟律师事务所分设刑事法律部、民商法律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部、公司与金融证券法律部、行政法律部、海事海商法律部、破产劳动法律部七个专业部门,拥有一个业务精通、勤勉奋进的团队。
为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为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提供代理服务;为死刑复核阶段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等。
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顾问单位引进人才、资金、设备、项目和技术;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房地产、商业保险和环保法律事务;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等。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等。
离婚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纠纷;婚前和婚内财产见证;代理离婚案件的调解及谈判;代理离婚诉讼的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取证等。
专利权纠纷;商标权权属纠纷、商标侵权纠纷;著作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纠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虚假广告纠纷等。
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作为获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曾成功办结我市由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大型企业破产案件——浙江帅马服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案,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2018年,震舟所作为舟山律所代表当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2019年成为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省级管理人履职资料库。2020年疫情特殊时期,震舟所作为管理人的舟山中昌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及晨洲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成路造船有限公司、浙江神海水产有限公司、浙江晨洲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二起破产案件,均以非现场形式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高比例通过会议表决事项,顺利组建债权人委员会。
2005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0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
2012年,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五星级律师事务所”;
2018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2019年,被舟山市司法局、舟山市律师协会评为“舟山市著名律师事务所”。
2007年,获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级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并成为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会员;
2018年,作为舟山律所唯一代表当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
2019年,成为全市首家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省级管理人履职资料库;入选为舟山市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单位;
2021年,“空中律师”公益法律咨询栏目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公益法律服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