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坐落于海南省文昌市,创建于1947年,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规划用地600余亩,教学条件较好。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东盟语言与文化普及示范基地、中国创业智库海南研究院、中国创业智库DMC创业教育与实训海南基地、海南省英语日语应用研究会、海南省应用外语研究基地等机构。
学院生活设施齐全,衣食住行便利。学生宿舍温馨舒适,配备空调设备和公共热水浴室(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校园环境优美,运动设施齐全,校内即可观看火箭卫星发射,体验世界各国风情。
学院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及老挝语等17个语种,以及国际商贸、国际旅游、艺术等30多个专业。各语种专业按“外语+职业”模式培养,易学、能用,有利于终身发展。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引进了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外语教学专家、留学归国人才、商贸与旅游行业专家来校任教,培养了一批省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另聘有大批来自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客座教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能手。
(一)学院全称: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3577
(三)办学层次:专科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学院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邮编:571321
学院面向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西藏、新疆等22省(市、区)招收统招专科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以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等素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采用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同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对考生单科成绩不做限制,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的投档分为准。在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我院遵循生源地的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六)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和加试等特殊要求。日语、韩语、泰语、阿拉伯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菲律宾语)、应用外语(缅甸语)、应用外语(马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应用外语(葡萄牙语)、应用外语(意大利语)专业实行零起点教学,高中阶段无上述语种专业基础的均可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统考或联考的,我院认可生源省体育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院承认其它院校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中的要求。
(十)浙江省、海南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8省(市)启动高考改革,我院对这些省(市)不提科目要求,并将遵循这8个省(市)高考改革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按照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收费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学费495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400元/学年;住宿费分为850元/学年、1050/学年、1450元/学年三个标准。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校名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单项最高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
(二)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三)按国家规定,毕业时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低保、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国家资助的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四)学院设立学院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对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五)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按政策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六)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选送外语类专业优秀学生前往相应母语国家深造一年。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详情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联系电话:0898—63298693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63297715
(三)传 真:0898—63297756
(四)学院网址:www.hncfs.edu.cn
(五)电子邮箱:zsjy008@126.com
(六)联系人:符兴宝陈仕榜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学生凭借突出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娴熟的职业技能,得了广大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学院坚持与国内外高端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式联合培养外语(教育)、旅游、商贸和艺术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先后与海南国际观澜湖投资集团、喜来登酒店管理集团、希尔顿酒店管理、中国免税商业集团等优秀企业联合培养各类人才,确保学生高质量就业。学生年就业率达到92%以上,就业领域涉及教育、商贸、金融、旅游、酒店、物流、交通、文化、IT、地产、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每年都有一批毕业生到迪拜、马尔代夫、新加坡、日本等国(境)外就业。
学院充分发挥外语办学和全国著名侨乡的地缘人缘优势,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与国(境)外20多所高校、机构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展专业与课程建设、互派交换生(留学生)和教师、带薪实习、学历提升等实质性合作项目,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出国留学平台。学院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招收了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泰国、丹麦、柬埔寨等国的留学生,形成了浓郁的外语学习氛围。
民国36年(1947年)秋,创办文昌县立简易师范学校。
1950年8月,更名为“文昌县立师范学校”。
1951年春,更名为“文昌师范学校”。
1957年,更名为“广东文昌师范学校”。
1961年,学校迁址县东文教宋六坡。
1988年,海南建省后,改称“海南文昌师范学校”,列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1993年,更名为“海南外国语师范学校”,仍属省教育厅直属学校。
2003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年12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公布,于2004年3月28日正式挂牌,海南外国语师范学校升格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2年9月,海南省教育厅和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实施共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国家开放大学(海南)文昌分校、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中等专业学校外语学院教学点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正式揭牌。
2018年5月,学校成为海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