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之一,目前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其中雪上运动中心(白清寨校区)占地757亩。现设有13个教学训练与学术研究机构。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休闲体育学、体育艺术学9个二级学科。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入选辽宁省“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体育学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位列全国B+、辽宁省第1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177人,硕士研究生1171人。18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学校现有教职工722人,专任教师495人,博士生导师15人。教师中5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2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8人,省优秀教师2人;4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7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1.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7万平方米(约合970.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2平方米;生师比13.9;专任教师53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03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564.3元;图书92.9万册,生均图书112.2册。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和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我校不做预留计划。
2.我校无语种限制。
3.我校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保持一致)。
4我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体育教育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师范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师范类
休闲体育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师范类
运动训练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运动人体科学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体育经济与管理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运动康复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应用心理学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新闻学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舞蹈表演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52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8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5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无。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六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均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设置招生专业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两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无投档特殊要求。
辽宁省生源: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在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参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校考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均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2022年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下设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含啦啦操)、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艺术舞蹈八个招考方向。面向辽宁校考: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辽宁统考: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山东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北统考: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招考方向;山西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甘肃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南统考:体育舞蹈、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招生。
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校考考生报名须知
①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和体育舞蹈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无需参加省统考;报考我校中国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考生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其他生源省份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2)报考相关
①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9:00—12月25日16:00
②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
③报名及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syty.edu.cn
④校考时间
2022年1月4日—5日
(综合考虑疫情因素,本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考试第一的原则,现将我校2022年校考时间定为1月4日—5日,如疫情等突发情况,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随之调整,请考生密切我校网站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⑤校考地点
沈阳体育学院
⑥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沈阳体育学院2022年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准考证》(根据报名网站提示时间自行打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进行报到并考试。
⑦我校将在2022年6月前在网站公布考生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6月前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公布。
⑧考生应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不得进入校园。
(3)校考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网站。
(4)考生需当场确认校考成绩,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手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铁人三项、公开水域游泳、蹼泳、水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攀岩。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五人制或三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五人制篮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3)在入学后,如上述部分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院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实际调整,所涉及学生将被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注: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见《沈阳体育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通知》。
(4)报名条件
①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②具备第三条所列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③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5)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含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
体教联盟APP(见附件1推荐此种方式)。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
②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其他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2022年3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2022年3月10日12:00;
③考生报名应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排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考生报名确认后个人信息及志愿将不能修改。
(6)考试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缴费,报名时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完成交费,考生不得再对志愿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7)报考说明
①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②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③考生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2日12:00—5月13日12:00在体教联盟APP上提交查分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于5月16日12:00前提交系统。
④我校在2022年5月27日前将拟录取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有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并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底完成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⑤参加我校承接相关项目统考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了解各项目的考试日程,避免错过考试时间。
⑥考生可于2022年6月1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8)考试及相关事宜
①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1.冬季项目:2022年1月4日至3月31日。
2.其他体育项目: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2022年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根据个人所报院校所在区域和项目自行到组考院校进行报到和体育专项考试。
②文化考试时间
2022年4月16日—17日,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9)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
①《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
②《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此表需正反面打印,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④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见附件4);
⑤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件按照要求通过EMS—中国邮政(其他快递不予接收),于4月1日前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详见第十二条相关信息。
(10)录取方式及原则
①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其中足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足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手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手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排球专项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单独设置计划录取(自由人计划数占排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②我校将对冬季项目单独设置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③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④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当出现同专项(足球按守门员和非守门员、手球按守门员和非守门员、排球按自由人和非自由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⑤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和体育单招分区统考安排为准(详见体教联盟APP、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
(13)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入学前取得有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运动健将等级者学费为4,800元/年。
8.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真:024-89166657
网址:http://zsjyc.syty.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40余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亚体育研究中心是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辽宁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刊。图书馆藏书87万余册。
1954年,东北体育学院成立,由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东北人民政府举办;校址确定在沈阳北陵原东北大学体育场旧址周围区域。
1956年,更名沈阳体育学院。
1958年,划转辽宁省政府领导,由辽宁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管。
1960年,设立体育系和运动系;不久运动系划出学院建制,但保留运动系(或沈阳体育学院分院)名义至1984年,成为辽宁省运动技术学院的前身。
1963年,由辽宁省高教局直接管理,省体委业务指导。同年省属沈阳市体育学校中专并入。
1969年,迁往辽宁省北镇县青堆子农场,次年陆续迁回沈阳原址。
1980年1月,隶属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立附属竞技体校。
2006年12月,学院迁入新校区。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