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二十余人,部分律师是民进会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律师均执业多年,熟悉公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相关知识,并有较深造诣,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层次的法律服务。
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就某一专项事务担任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件,参与重大事项的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履行辩护职责;担任公诉案件受害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合同、婚姻、继承、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等人身权、财产权纠纷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涉及工商、税务、土地、城建、环保、治安等行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担任国内合同及财产纠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以及涉外仲裁的代理人。
对涉及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清算、破产等事务提供专项协助服务,为投资、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重组、股票发行与上市等项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提供各类组织、公民个人公示信息的调查意见,调查侵权事实与收集证据,提供各类鉴定委托服务。
为合同当事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中介平台,确保交易安全。
1997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湖州市政法系统十佳“先进集体”;
1999年,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单位”;
1998年,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04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1981年,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是湖州市较早设置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4年,整所转制为湖州市首家股份制律师事务所;
1997年,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