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图书馆是广西现代化的综合性市级公共图书馆,座落于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图书馆始建于1966年。现有馆舍于1999年9月30日建成开馆,占地面积17亩,建筑面积18719平方米,楼高8层(含地下室),总投入5000多万元,设计藏书80万册。
全馆工作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对外开放窗口有:社会科学借阅处、自然科学借阅处、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献参考咨询室、读者自学室、影视报告厅、展览厅、自助图书馆等,并建设了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和一批馆外流通网点。
北海市图书馆秉承“开放、平等、免费”的服务宗旨,集书刊借阅、参考咨询、信息服务、继续教育于一体,实行免费开放借阅,为读者提供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在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海市图书馆现有各类文献31万册。拥有阅览座位1000个(含报告厅)。
1、借书证办理:自助办证机设在图书馆一楼自助图书馆门口,读者凭二代身份证即可自助办理借书证。办证须缴纳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150元三种,分别可同时借书1、2、3册。免收办证费。
2、如需换证、验证、退证、遗失补办等,请到一楼大厅总服务台。
3、读者每人只能持有一个有效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4、借书证有效期一年。办证免收工本费。借书证到期免收换证费或验证费。借书证有效期内损坏补证、更换借书证类型,及退证后补办证,需收取工本费每证5元(换证、退证、补办等需交回原证,如果遗失借书证,需收取10元)。
5、各证每本书借期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为保证书刊的流通周期,请按时归还图书。
6、借书证遗失须及时挂失,并将挂失证中所借图书还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否则责任自负。
7、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污损、缺页、涂画、圈点等现象,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记录,否则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8、办理团体借书证须持单位证明和办证者个人有效证原件,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相应押金方可办理。
9、读者办理退证时,须先还清所借书刊,然后持本人借书证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手续,领回押金。
10、读者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来办理退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退证手续,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手续:受委托人须持原办证人的借书证原件;受委托人须持原办证人的亲笔书面委托书,或者持户口簿证明受委托人与原办证人是一家人;受委托人须持原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须有原办证人签名和手印;受委托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受委托人领取押金时须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