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分龙湖校区、中原校区和西校区三个教学区,占地1610亩。校舍建筑面积84.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6亿元,共有藏书446.42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7.2412万册;电子图书资料279.1788万册。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21个教学部门,现有64个本科专业,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和“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有8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纺织工程等17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
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和一流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一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
学校现有教职工1987人,其中专任教师1382人,具有高级职称639人,博士、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72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教学名师9人、省级优秀教师10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6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
中原工学院
龙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中原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465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及相关学位要求,颁发中原工学院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原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1.我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顺延录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
1.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学校其他学院各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我校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此排序与高考改革省份排序规则有冲突,按生源省份规则执行。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5.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情况下,依高考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规则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注:若本规则与各省级招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规定为准。
2.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
我校2022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在部分省份使用表演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在我校举办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校考的省份使用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及河南省
省外考生须在生源省份服装表演类(或相近类别)统考合格的前提下,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同时文化课成绩过线,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须表演统考和文化课成绩双过线,按照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的省份
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费标准
1.服装设计与工程、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其余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知识产权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其余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3.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每生每学年18000元(豫教财[2007]74号)。
4.软件技术学院每生每学年学费为12000元(豫教财[2007]74号)。
住宿费标准
1.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豫教财[2007]74号)。
2.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豫教财[2007]74号)。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具体资助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8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各类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三等助学金2200元;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为12000元;勤工助学,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标准工时10元。我校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5。
学校官网:http://www.zut.edu.cn本校招生网:http://zsc.zut.edu.cn咨询电话:0371-67698700(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大类招生的部分专业,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依据学校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及学生管理。
2.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
3.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软件学院学生不允许跨学院转专业。
4.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5.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新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智能仿生机器人国际联合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能源互联网优化运行与调度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智能冷链关键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LNG冷能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柔性电力接入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等51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
201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7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2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等1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5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社科项目181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9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42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638篇,出版著作682部,获授权发明专利703件。2017年,学校获批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原工学院大学科技园作为河南省首批自主建设的大学科技园,于2017年成功入选首批河南省双创基地,中原工学院众创空间备案为河南省众创空间。2018年,学校获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辐射点。2019年入校科研经费突破1亿元。
1955年,学校建校,前身是“榆次纺织机械工业学校”。
1957年,学校迁往郑州市,更名为“郑州纺织机械制造学校”。
1958年,学校改建为“河南纺织机械学院”,实行本科、中专并存。
1959年,学校恢复“郑州纺织机械制造学校”校名,仍归纺织工业部管理。
1959年,青岛纺织干校电机专业并入学校,学校改称“郑州纺织机电学校”。
1960年,纺织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将学校更名为“郑州纺织机械学院”,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
1961年,国家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学校本科再度下马,恢复“郑州纺织机电学校”校名。
1970年,郑州市革委会将学校撤销,改建为“郑州纺织机械配件厂”。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郑州纺织机电专科学校”,招收首届专科生。
1987年,学校升格为“郑州纺织工学院”,成为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正式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
2005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7年,教育部向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的函》。
2018年,创办航空技术新兴特色学科。
2018年,学校被河南省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20年1月,中原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集体”荣誉。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