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秀山县素称"花灯歌舞之乡",其花灯戏源于汉族"灯儿戏",后来融入了秀山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歌舞动人、为汉、土、苗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
秀山花灯,是一种古朴、诙谐、抒情优美,集歌、舞、韵白为一体,并以打击乐、琴弦乐为伴奏的综合艺术。据历史记载,它起源于元代的"跳团团"(即男、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连说带唱),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始有"花灯"之称。后来,又发展为搭花台、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
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场地不限,院坝、堂屋、街头巷尾,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由于各地花灯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表演内容的需要,也有需要特殊场地的。如表演"高台花灯",就需要传统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张,表演的二人在几张桌子重叠高度的桌面上进行花灯二人转表演。花灯小戏,需要"搭台子",简易布景,一般是在坝子的土台上表演,或者在吊脚楼上表演。历经数百年的发展,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民间艺术。
最初演出的是歌舞成分很重的花灯小戏,后受滇戏等大戏影响,花灯戏艺人在改进情节比较曲折复杂的剧目时,也吸收相关曲调加以变化、拓展和翻新,创立了花灯戏新调。新编的灯调采用曲调连接的编曲方式,具有板腔音乐的某些特点,适合演出传统大戏。除此以外,秀山花灯戏的曲调还有各种民歌小调,在整个剧种中占有重要地位。
花灯戏演出很注重舞蹈,花灯舞蹈的基本动律特征是"崴",有"无崴不成灯"的说法。观者看花灯舞就是看是否"崴得团",也就是说腰、胯的扭动幅度是否大,是否灵活协调、体态自然。而尤为重点是体态自然,脚形不绷不勾,自然抬起,悠出;手的姿态要随脚步自然摆动,像柳条飘舞,故"崴步"的手式叫"风摆柳"。
崴步是花灯"舞步"的基础。"崴"时,腰、胯的扭动要配合膝盖左右曲伸,胯的扭动要大一些。除此"崴步"还有"等点步、"正崴"、"反崴"、"蹂踩步"、"斜跨送扇"、"螺蛳转背"等崴步动作。这些动作中腰的动态又要突出一些。花灯的各种"崴步"往往同一定的人物性格对应,如"正崴"的朴实大方,"女反崴"的抒情悠然;"大反崴"的骄健挺拔;"男小反崴"的明快活泼,"蹂踩步"的柔韧舒展。"小崴"的轻松活泼,"大颠步"的泼辣稳健等。
花灯在"崴步"之外,舞蹈身段也是独具特色的,其中有"转步"和"跳步"。"转步"有"崴掖步转"、"盖扇反花转"、"雪花盖顶转"、"小鱼抱水"、"岩鹰展翅"、"鸳鸯汲腿"等;"跳步"则有"跨跳"、"侧蹬跳"、"蛤蟆跳"、"后踢步跳"、"跳划步"、"鲤鱼穿江"、"乌龙伸腿跳"等。
"崴步"都有手部动作配合,表现为手中的道具和扇子的"手中花"和"扇花"的种种变化。如"手中花"有"平绕花"、"下挽花"、"挑绕花"、"后翻花"、"双绕花"、"侧甩巾"、"小甩巾"、"背巾"等。"扇花"则更多了,据说有70多种变化,有的名称也特别富有诗情画意,如"怀中抱月"、"蜻蜓点水"、"金丝滚绣球"、"雪花盖顶"、"凤点头"等。这些安排在花灯戏中更增添了花灯戏的歌舞色彩的情调、韵味。
在长时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抢救、保护秀山花灯,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土家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0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