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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邮政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邮政)是台湾一个国营股份制企业,一般直接称作“邮局”,独家经营台湾境内的邮政服务,业务涵盖邮递、储汇、保险与金融等。前身为“交通部邮政总局”,为了突破既有的经营限制、并增加市场竞争力,台湾政府在2002年7月完成《邮政法》修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将其改制为台湾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国营公司。其标章由篆体的“邮”字所组成。

目录
目录
  1. 1、中国大陆时期
  2. 2、台湾清、日治时期
  3. 3、台湾时期
  4. 4、经营阶层
  5. 5、直属单位
  6. 6、交通部邮政总局局长
  7. 7、中华邮政董事长
  8. 8、邮区(公司化前)
  9. 9、责任中心局(公司化后)
  10. 10、两岸通邮相关规范
  11. 11、改名事件
  12. 12、招考邮差要能应变恶狗攻击

中华邮政

台湾国营股份制企业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邮政)是台湾一个国营股份制企业,一般直接称作“邮局”,独家经营台湾境内的邮政服务,业务涵盖邮递、储汇、保险与金融等。前身为“交通部邮政总局”,为了突破既有的经营限制、并增加市场竞争力,台湾政府在2002年7月完成《邮政法》修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将其改制为台湾交通部完全持股的国营公司。其标章由篆体的“邮”字所组成。

中文名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邮政)
英文名 Chunghwa Post Co., Ltd
组织形式 股份制
创建时间 1927年11月1日
法人代表 董事长:李纪珠 总经理:王昌
总部所在地 台湾台北市大安区 金山南路二段55号(金山大楼)爱国东路216号(爱国大楼)
官方网站 www.post.gov.tw
产品服务 涵盖邮递、储汇、保险与金融等
营收 新台币138.17亿元(2004年,全体营收)

现况

中华邮政台北邮局限时大楼

虽然名称有“邮政”二字,但由于经营据点众多,且经营储金业务,故中华邮政拥有大量的资金(2011年底统计资料:约5.5兆元新台币)。但另一方面,因为网络、电话的普及,加上民间邮递和快递业者竞争,使得中华邮政的本业——邮务业务大幅萎缩,但因快捷与包裹业务与民间业者的订价仍有相当差距,因此快捷与包裹业务仍然占据大部分业务。目前除了台湾《邮政法》规定的信函(如帐单)必须经由邮局寄发外,其他普通、手写信件的寄送件数已经变得相当少了。

主要营业项目有递送邮件(依照邮件往返区域,分成:国内邮件、含港澳地区之国际邮件以及大陆地区之国际邮件)、邮政储金、邮政汇兑、邮政简易人寿保险、集邮及其相关商品、邮政资产营运、其他经交通部核定,受委托办理之服务。

历史沿革

1、中国大陆时期

1896年3月20日,清光绪帝根据总理衙门“兴办邮政”的奏折,批准正式开办大清邮政官局,并挂匾“大清邮政津局”。

• 1911年,天津海关将“大清邮政津局”移交给大清邮政,并在邮传部之下设置“邮政总局”;从此,邮政业务正式脱离海关(水师、海军),实现独立营运。

•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大清邮政同时更名为“中华民国邮政”,邮政总局的建制不变,但改隶新成立之交通部管辖。其未受北洋政府实际管理和运营。

• 1919年,邮政储金业务在上海开办。

• 1920年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设址于上海福州路5号,由刘书蕃任“总办”(后改称“局长”)。

• 1927年11月1日,在国民政府主导下,交通部邮政总局于南京成立,内部先后设有“八处二室一委会”,下辖各区邮政管理局、办事处等,以管理全国邮政事务为主要职责。

• 1935年,《邮政法》公布,邮储总局改制为邮政储金汇业局,隶属于交通部邮政总局,并同时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

2、台湾清、日治时期

香港版中山像普通邮票(1931年)

• 1888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参考海关军事传递,发布“台湾邮政条款十六条”,设置“台湾邮政总局”。

• 1895年,日本开始统治台湾,日军设置野战邮便局,全台共二十三所。

• 1896年,台湾施行邮便条例,野战邮便事务移交“台湾总督府民政局通信课”接管,邮电合办。

• 1900年,开办邮便贮金、汇款业务。

• 1901年,通信课改制为“台湾总督府通信局”。

• 1919年,通信局改制为“台湾总督府递信局”。

• 1924年,递信局与铁道部合并为“台湾总督府交通局”,下设“递信部”,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 1935年,开办内台航空邮便(福冈-那霸-台北)。

• 1936年,开办岛内定期航空邮便,分为西部线(台北-台中-高雄)与东部线(台北-宜兰-花莲港)。

3、台湾时期

纽约版中山像普通邮票(1938年)

• 1945年,台湾归属中华民国,1946年中华民国交通部成立台湾邮电管理局,实行邮电合办。

• 1949年,改行邮电分办,成立台湾邮政管理局、台湾电信管理局,分别隶属于交通部邮政总局与交通部电信总局。

• 1949年底,交通部邮政总局随中央政府迁往台湾。

• 1980年,台湾邮政管理局因应业务发展需要,分割为台湾北区邮政管理局、台湾中区邮政管理局、台湾南区邮政管理局等三个邮政管理单位。

• 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邮政总局进行公司化,改制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原邮政管理局业务编入中华邮政总公司,改以中华邮政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中心局取代。

• 2007年2月12日,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但相应法规并未修正通过。

• 2008年8月1日,复名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编制

4、经营阶层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室

• 董董事长

• 总稽核

• 稽核处

• 总经理:设经营策略设计委员会

• 主任秘书

• 总经理室

• 副总经理(共4名)

5、直属单位

• 人事处

• 劳工安全卫生处

• 政风处

• 资产营运处

• 储汇处

• 集邮处

• 各等邮局(共20个责任中心局)

• 各地支局

• 各邮件处理中心(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等5处[3])

• 会计处

• 寿险处

• 资金运用处

• 邮务处

• 资讯处邮区(公司化前)

历任首长

6、交通部邮政总局局长

• 王叔朋

• 汪承运

• 陈琼玲

• 郑文政

• 许有圭

7、中华邮政董事长

1.张家祝:2002年12月25日-2003年1月1日

2.许仁寿:2003年1月1日-2006年3月16日

3.陈吉雄:2006年3月16日-2006年5月11日(中华邮政副总经理兼代理)

4.赖清祺:2006年5月11日-2007年3月3日(原行政院副秘书长,改名事件请辞)

5.何暖轩:2007年3月3日-2008年6月11日(交通部常务次长兼代理)

6.吴民佑:2008年6月11日-2009年5月11日(原中华邮政总经理)

7.游芳来:2009年5月11日-2013年2月17日(原交通部政务次长)

8.李纪珠:2013年2月17日-现任(原金管会政务副主委)

邮政区域划分

8、邮区(公司化前)

邮局的制式邮筒样式:限时信件”邮筒(左、红色) “普通信件”邮筒(右、绿色)

1914年,邮政总局实施“邮区”制度,将全国划分为21个邮区,各邮区设置“邮政管理局”作为最高主管机关,邮区之下再设各级邮局。

政府迁台前

1945年抗战胜利后,邮政总局将全国重划为27个邮区:

• 上海邮区

• 江苏邮区

• 安徽邮区

• 浙江邮区

• 江西邮区

• 湖北邮区

• 湖南邮区

• 东川邮区(管辖四川省东部之邮政)

• 西川邮区(管辖四川省西部之邮政) • 北平邮区

• 河北邮区(原称直隶邮区)

• 河南邮区

• 山东邮区

• 山西邮区

• 陕西邮区

• 甘宁青邮区(原称甘肃邮区;管辖甘肃、宁夏、青海3省之邮政)

• 福建邮区

• 广东邮区 • 广西邮区

• 云南邮区

• 贵州邮区

• 新疆邮区

• 辽宁邮区

• 吉林邮区

• 黑龙江邮区

• 锦州邮区

• 台湾邮区

政府迁台后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后,全国仅余台湾1个邮区。由于台湾的邮政业务日渐庞大,邮政总局于1980年9月1日起将台湾邮区分割为台湾北区、台湾中区、台湾南区等3个邮区,各设置一个邮政管理局,直至邮政总局公司化为止。

• 台湾北区邮政管理局(局址位于今台北北门邮局)

• 台湾中区邮政管理局(局址位于今台中民权路邮局)

• 台湾南区邮政管理局(局址位于今高雄新兴邮局)

9、责任中心局(公司化后)

中华邮政公司成立后,邮区制度与邮政管理局被废止,改以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中心局”取代,以一县、市、直辖市设一责任中心局为原则;责任中心局除负责执行总公司政策外,也是各自具有独立性与完整性之业务经营团队,以促使经营绩效得以不断成长。目前中华邮政在全国各地设有23个责任中心局,由各责任中心局管理辖区内各级邮局。

• 基隆邮局(共46支局)

• 台北邮局(共177支局)

• 板桥邮局(共97支局)

• 三重邮局(共56支局)

• 桃园邮局(共92支局)

• 新竹邮局

• 苗栗邮局

• 台中邮局(共126支局)

• 彰化邮局

• 南投邮局

• 云林邮局

• 嘉义邮局

• 新营邮局

• 台南邮局

• 高雄邮局

• 屏东邮局

• 宜兰邮局

• 花莲邮局

• 台东邮局

• 澎湖邮局

备考

10、两岸通邮相关规范

由于海峡两岸特殊的政治情势,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之间虽可通邮,但中华邮政对于中国大陆邮件的投递上曾采取部分特殊的规定:

• 台湾地区寄大陆地区收寄时,函件封面直接书写大陆地区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台湾地区之寄件人姓名、地址。但封面收件地址书写中共国号者,退请寄件人另换信封交寄。

• 大陆地区寄台湾地区处理时,各局于处理过程中如发现进口函件封面书有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者,应立即拣出送该局联络单位(无联络单位者送邮务部门主管或局长),按下列规定涂销:

1. 办理涂销中共国号或不妥文句时,务请注意维护封面之整洁。

2. 封面收寄件人地址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仅涂销其中“人”、“共和”三字(即“中华民国”)。英文国名则仅涂销“People's”一字。

3. 不妥文句全部涂销。

但在2008年12月15日两岸通邮之后,此项规定已经被停止使用,唯预印“国际”字样的信封或地址单,要另外换成“国际(地区)”字样。

11、改名事件

2007年2月12日,在当时的执政党民主进步党所推动的“台湾正名运动”,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但因为受到国民党等在野政党的强力反对,所以其设立的法源依据《中华邮政股份限公司设置条例》一直未能经立法院修改通过,因此在法定名称方面仍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6]。2008年总统大选后,因民进党败于国民党而失去政权,中华邮政董事会又于2008年8月1日决议回复到法定名称。

• 2007年2月8日,时任总统陈水扁表示希望把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是一系列“台湾正名”的政策之一。

• 2007年2月9日,虽然中华邮政工会发动抗争企图阻止董事会进行,中华邮政董事会仍通过改名议案,将在2007年2月12日正式挂牌改名“台湾邮政”。部分人士认为,这次改名并不符合《公司法》与《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因为现时法例只准“中华邮政”提供邮递服务,改名后的“台湾邮政”进行邮递业务引起合法性的质疑与争议。

• 2007年2月12日,中华邮政自行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日举行挂牌仪式。

• 2007年2月28日,台湾邮政改名后的首张邮票“二二八纪念邮票”发行,邮票票面的国名标示也从原本的“中华民国邮票”改为“台湾”。

• 2007年3月3日,台湾邮政董事长赖清祺请辞,遗缺由交通部常务次长何暖轩兼代。

• 2008年5月28日,马英九就任总统后,交通部发布新闻稿指出,8月起邮票票面改回“中华民国邮票”,也强烈谴责之前陈水扁政府不依法行政、率尔变更邮票票面国名。交通部部长毛治国表示,台湾邮政改回中华邮政,将一步一步来。

• 2008年8月1日,依据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于当年4月16日第2次会议中通过的“鉴于中华邮政改名……程序尚未完备,不合法定程序,爰要求……于6个月内应回复名称……”之决议,台湾邮政召开第2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回复“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称,顾客权益维持不变。

相关报道

12、招考邮差要能应变恶狗攻击

台湾“中华邮政”2013年6月征1405人,22日考试,其中1/3是招募邮差。“中华邮政”在简章中建议,邮差适合具交通事故、犬只攻击应变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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