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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创办于1923年,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江西财大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四个校区,校园幽香雅静,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设有17个教学学院,4个管理型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共57个本科专业,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等学科门类。
院校隶属
江西省
创建时间
1923年
学校校训
信敏廉毅
学校代码
10421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jxufe.edu.cn/
联系电话
0791-83816635
英文校名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电子邮箱
jcjiwei@jxufe.edu.cn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坐落英雄城南昌,东临赣江碧水,西接梅岭烟霞,北吸锦绣庐山之灵气,南纳雄伟井冈之精神。现有蛟桥园、麦庐园、枫林园、青山园四个校区(不含独立学院共青校区)。占地面积共22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862万册(含电子图书189万册)。校园幽香雅静,错落有致,层重叠翠,湖光潋滟,是全国绿化3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用友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国防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虚拟现实(VR)现代产业学院共17个教学学院,国际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4个管理型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等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本科专业。通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师资力量

学校共有教职工2313人,专任教师1326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5人;具有博士学位855人;博士生导师159人;硕士生导师843人。国家级人才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5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人,国家级教指委委员9人,自科、社科基金会评专家5人;江西省“双千计划”16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员20人、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何祚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洪银兴等担任学校顾问;国内外330余名著名学者、专家和企业家受聘为学校客座教授。

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第三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第七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和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港澳台地区考生。

四、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我校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主要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审慎报考。

第十三条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五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2022年学校按照专业(方向)招生,不开展大类招生。

(二)根据相关省市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3.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萨克斯和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会计学(CIMA)、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

六、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以下为我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2年收费标准以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复为准。

27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会计学(CIMA)、会计学(ACCA)、金融学(FRM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软件工程(VR软件开发)。

9600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智能)、电子商务(商务大数据分析)、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虚拟现实技术。

4940元/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

466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智能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数字人力)、市场营销(数字营销)、物流管理(智慧供应链)、财政学、税收学(数字税收)、劳动与社会保障(康养金融)、行政管理(数字政务)、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学(智能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国际商务(IPMP方向)、经济学(数理经济实验班)、国民经济管理(数字化治理和投资管理)、数字经济、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精算学、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投资与评估)、旅游管理(数字文旅)、土地资源管理(评估与规划)、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数据法学)、商务英语、日语(商务方向)、社会工作(数字社会治理)、新闻学(经济新闻)。

4380元/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商务方向)

七、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四条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八、其他

第二十五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企业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二十六条录取到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第二十七条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资助工作咨询官方途径:

1.学校网站:www.jxufe.cn

2.学校招生网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4.纪检监察邮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众号: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微信号:jxcdzsb)

6.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2009年至今,学校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4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8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166项,青年项目63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5项,后期资助项目10项,其它专项2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5项,其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面上项目28项,地区项目247项,青年项目43项,主任基金1项,应急项目1项,天元基金3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1项。近年来,10余项研究成果编入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并送中央领导决策参考,百余篇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获中央和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57项,在国际一流刊物及国内权威刊物发表论文近800篇,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0余项。学校现有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级重点智库1个。主办的《当代财经》入选新闻出版总署首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双月刊)入选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两刊均为CSSCI来源期刊。

著名校友

学校办学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20余万人,多数学生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甚至成为商界、政界、学界的精英。毕业生中涌现出了用友集团董事长王文京,科瑞集团董事局主席郑跃文,上海建桥集团董事长周星增等大批知名企业家;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国务院副秘书长陆俊华,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尹艳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荣发,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宏才,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陈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党组成员、副台长蒋希伟,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青海省委副书记吴晓军,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菊生、胡强、陈小平、罗小云,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汤建人、张勇,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荣灿,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焯,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等优秀党政干部;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吴晓求,著名会计审计学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著名会计学家、广州大学校长魏明海,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樊启淼等知名学者。

历史沿革

1923年秋,江西省立商业学校创立。

1927年2月,改称江西省立南昌职业学校。

1927年11月,改设江西省立第二职业学校。

1935年11月,改设江西省立南昌商业职业学校。

1942年1月,改设江西省立南昌高级商业职业学校

1949年10月,改设江西省立财政经济学校。

1949年11月,上饶银行学校并入。

1950年9月,改办江西省立财政经济专科学校。

1952年9月,江西省立赣州职业学校财经科并入。

1954年2月,改为江西省财政学校。

1954年5月,改为国家统计局南昌统计学校。

1955年1月,国家统计局衡阳统计学校并入

1958年8月,组建江西财政经济学院。

1962年7月,改办江西省财政贸易学校。

1965年8月,改办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1968年10月,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下放。

1973年2月,恢复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

1978年8月,在江西省财贸干部学校基础上重建江西财经学院。

1996年5月,更名江西财经大学。

2002年1月,江西省南昌林业学校并入。

2003年5月,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并入

201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2013年,获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201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中获得高度评价。

2017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同年,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2018年,通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并获评“A级成员单位”;同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和获批HSK考点。

2019年,学校获批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以上信息截止至官网2021年5月数据,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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