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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等,是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院校隶属
河北省
创建时间
1903年
学校校训
勤慎公忠
学校代码
10080
学校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ebut.edu.cn/
联系电话
022-60438029
英文校名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zsb@hebut.edu.cn
学校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学校设有18个教学机构,建有7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4个学科榜上有名,7个学科进入B级。

学校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2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是全国地方工科院校中最早开展MBA教育的高校,同时也是河北省内唯一开展EMBA教育的高校,MBA培养规模和质量处于全国地方院校先进行列,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评估结果中获评B级,位居全国符合条件的194个MBA培养单位的前25%-35%。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河北省级教学成果奖53项,获批“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建设项目34项、省级建设项目119项。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实验实训中心,“工学坊”“创E空间”入选国家级、省级项目近400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与空军联合培养国防生工作扎实有效,84名毕业国防生获空军“蓝天边陲贡献奖”。

师资力量

截止至2020年5月22日,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724人,在1645名专任教师中1055人具有高级职称,1142人具有博士学位;在现有师资队伍中,有320余人入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管优秀专家等人才项目。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0

(三)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办学历史:始建于190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学校设有天津市北辰校区、红桥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廊坊校区。学校住所地为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七条2022年我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一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一)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二)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四条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

第十五条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重庆市、辽宁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广东省等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基本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上述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二)上述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面向国家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一)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是: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三个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其中,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河北省廊坊市我校廊坊校区入学,其他两个专业在天津校区入学。具体要求参照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详情请见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

(三)河北工业大学芬兰校区招生四个本科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过程中四个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四)河北工业大学亚利桑那工业学院招生三个本科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录取过程中三个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的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亚利桑那工业学院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其他学生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7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两个住宿收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平安基金,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等。

第二十一条我校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

校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邮政编码:300401

联系电话:022-60438029,60438259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hebut.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在内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55个;与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共同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创新联盟”,推动三地协同发展。

学校新立课题5000余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400余项。学校主持的国家02重大专项子项目实现了河北省高校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突破,并成为全国承担02专项的138个团队中的5个优秀团队之一,其二期项目已获立项资助。学校年科技经费3亿元,百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以上数据源自官网,除非注明部分其余数据截止至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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