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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花灯

相传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经历数代人的传承,深受当地民众喜爱,古蔺县也因之被称为“花灯之乡”。古蔺花灯节目的内容有“贺年祝福”、“赞勤斥懒”以及传播公理公德等,但主要表现的内容则是山区男女之间纯朴的爱情。 2014年11月11日,古蔺花灯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项目编号
Ⅲ-122
申报地区
四川省古蔺县
申报地区
四川省古蔺县
目录

起源传说

有关古蔺花灯的起始,在其唱词中有这样的叙述:“灯从唐朝起,灯从唐朝兴,唐朝兴起而今,皇母娘娘害眼病,许下三十六盏灯,十二盏上天变成紫微星,十二盏下地化做五谷灯,十二盏留在民间为花灯。”;“武宣王(宋仁宗之弟)闹花灯,抢去妻子罗慧英,抢去妻子罗小姐,包爷抬头把冤申,包爷抬头冤申了,万古流传到如今。”按此推断,古蔺花灯源于唐宋,据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 

据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民风》记载:“正月初八日始,各街竖灯杆下搭灯棚,萧鼓喧阗,游人如蚁,十二至十五夜,加以龙灯、狮灯花灯,谓之闹元宵。”可见,古蔺花灯有史籍记载也有上百年的历史。

又据《古蔺县志》记载:清代中叶,古蔺花灯已盛行民间,俗称“扭扭灯”,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八,村寨各路灯棚走街串巷“耍花灯,贺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感恩天地,歌颂爱情,传播公德。

另据古蔺县丹桂区本口乡灯首牟道睛介绍:“牟家灯班的花灯,是一个从赤水县来的名叫马增堂的民间艺人传授的,家传至今,能说出名和姓的已有五代人”。以此口碑推算,古蔺花灯至少也有百余年历史。

代表人物

古蔺县对古蔺花灯传承人进行考察,并于2014年6月2日,确定了陈跃均、姚占楷、谢建刚、陈泽开、程第昌五位古蔺花灯优秀代表传承人,将按《古蔺花灯传习活动考核细则表》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唐二、幺妹人才,建立展演队伍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展示活动,共同保护好古蔺花灯这一优秀汉族传统文化。 

传承保护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古蔺花灯被载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

古蔺花灯的表演从未间断,唱词内容均以反映劳动人民生产生活为主要。经历数代人的传承,以民间艺术形式通过传统的节俗活动延续至今,成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花灯歌舞代表作。

1995年以来,古蔺县对花灯进行了多次全县性普查摸底,对所收资料予以了整理,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古蔺花灯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对境内每个灯班及传承人予以了登记、造册。

2005年,古蔺县对花灯的道具、服饰、场记、音乐、动作等作了详细研究,编制了优秀汉族民间文化《古蔺花灯》,录制了《古蔺花灯》专题光碟,系统介绍了古蔺花灯。

2005年至2007年,古蔺花灯先后被列入古蔺县、泸州市、四川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0年起,古蔺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古蔺花灯的传承、保护与宣传,并给予古蔺花灯代表性传承人经费支持,定期开展传习活动。

2014年,古蔺花灯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4年秋季,古蔺花灯正式在古蔺镇一小、古蔺中学、永乐中学、大寨中学、马蹄中学、马蹄小学6所试点学校开展古蔺花灯进校园活动。并编印了中小学生《古蔺花灯知识读本》,创作了适合中小学生练习的花灯操,将古蔺花灯简介、历史、传说、流程、角色、道具、服饰、音乐、舞蹈基本知识普及给每位中小学生,培养新型的花灯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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