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祁连牦牛产区祁连县地处相对封闭的青藏高原,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产品地域保护范围位于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域内峨堡镇、阿柔乡、八宝镇、默勒镇、野牛沟乡、央隆乡、扎麻什乡,县域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草场面积1764.11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552.05万亩。祁连牦牛长期生长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属传统游牧放牧饲养方式进行生产管理,同时由于具有野牦牛的遗传基因,其肉质富含18种氨基酸,铁、锌、硒等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丰富的维生素,高蛋白、低脂肪,氨基酸种类齐全,体现出品质好、肉质鲜美、肌纤维较粗、色泽暗红、腥膻味小的特点,具有其它牛肉无法比拟的独特风味。祁连牦牛的来源与青藏高原民族变迁有着密切关系,是藏族群众长期驯养昆仑山、祁连山的野牦牛相传至今。牦牛古称“犣”、“豪牛”、“髦”、“犛”等,善走险峻山路,称为“高原之舟”,是藏族牧业和藏族传统生活方式的象征。在藏族宗教艺术和民间工艺中,可看到各种牦牛图案,宗教祭祀和法事活动中佩戴牛头面具演示舞蹈等,均证实牦牛图腾崇拜的历史风俗根深蒂固地留存在藏民族的文化生活中。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壤地貌情况:祁连县地处祁连山中部的群山峻岭和山间盆地之中。走廊南山横卧于县境西北部,托勒山纵贯县境中部,托勒南山、大通山夹四盆”的地貌骨架。走廊南山与托勒山之间形成黑河、八宝河陷盆地,黑河、八宝河流贯其中,托勒山、托勒南山、大通山之间形成托勒断陷盆地和默勒凹陷盆地,托勒河、默勒河(即大通河)流贯其中。土壤类型较多,在土地总面积中分10个土类26个亚类,分别为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高山草原土、山地草甸土、山地栗钙土、黑钙土、栗钙土、草甸土、沼泽土和山地灰褐土。县境高山、丘陵、盆地、河谷错纵分布,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适宜农牧业生产。
2、气候特点:祁连县地处高寒山区,属内陆高原寒冷气候。最高峰为托勒瓦黄寺西岔主峰,海拔最高5287米,终年积雪覆盖,云雾缭绕;最低点为黑河下游大子龙沟口南500米处,海拔最低2180米,气候温暖,相对比高一般为1000-2000米。具有降水少,日照时间长,气候干燥,冷季长,暖季短,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的特点。境内年日照时数2160-2970小时,太阳辐射总量146.09-177.11℃。牧草生长期150-100天,作物生长期160-165天,无绝对无霜期。年降水量272.7-514毫米,多集中在6-9月,占全年的70%,年蒸发量913.8-1815.2毫米。
3、水资源:两大水系—黄河水系的默勒河和内陆水系之一的黑河、八宝河流经祁连县。默勒河在县境内长165.6公里,流经默勒、多隆,集水面积2767.22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为17.4立方米/秒,年径流总量为5.39亿立方米;黑河西岔发源于野牛沟乡洪水坝的八一冰川,流经野牛沟沙龙滩、大泉、野马嘴、油葫芦及高大坂峡和扎麻什乡,全长129公里,集水面积5089.4平方公里,黑河东岔八宝河自东向西流经峨堡、阿柔、八宝,流程108.5公里,集水面积2452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13.37立方米/秒,年流经总量4.2167亿立方米。县境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好,是祁连及下游地区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
4、草地类型:草地类型为山地草原类草场、山地草甸类草场、高寒草甸类草原、沼泽类草场、高寒沼泽草场、灌丛类草场、灌丛草甸类草场、森林类和疏林类草场。境内天然草场的牧草资源丰富,优等牧草102种,主要有:小蒿草、矮蒿草、藏蒿草、细叶苔、异穗苔草、早熟禾、老麦芒、紫花针茅、扁穗冰草、花苜蓿。
三.地域范围
祁连牦牛地理标志地域范围是: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域内峨堡镇、阿柔乡、八宝镇、默勒镇、野牛沟乡、央隆乡、扎麻什乡,县域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草场总面积1764.11万亩。地理坐标为:东经98°05′35″—101°02′06″,北纬37°25′16″-39°05′18″。东与门源回族自治县接壤,南与刚察县、海晏县相连,西南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为邻,北及西北与甘肃省酒泉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乐和山丹县为界。县域内共有祁连牦牛16.52万只。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感官特征:祁连牦牛体躯深长,其头颈,额部宽大,鼻额细长、鼻孔圆小、鼻镜狭长呈褐色,嘴齐小而长方头形,侧视呈楔形,公牛耆甲高大,肥厚,母牛耆甲较单薄,该区多生有粗长的毛。背短,由于肋长而略偏,肋弓开张较差,故背宽不够,腰长而平直,宽度比背部为佳,短而斜,肌肉不够丰满。尾根高起,尾椎骨粗壮。从尾根至尾尖丛生如帚状的粗长尾毛,胸深充分,胸宽不显。四肢短而坚强,前肢肢势正,但不够开张,后肢多呈X状,但强劲有力。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2、内在品质指标:祁连牦牛长期生长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属传统游牧放牧饲养方式进行生产管理,同时由于具有野牦牛的遗传基因,祁连牦牛肉经农业部批准机构检测,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矿物质元素含量丰富,氨基酸种类齐全,牦牛肉食用品质好,具有其他牛肉无法比拟的独特风味,是生产加工优质牛肉的原料,属于牛肉中的上品,也是一种生物学价值高,口味鲜美的优质肉食和野味十足的肉食品。按照《中国草食动物》(第25卷第3期《青海牦牛肉的营养品质分析》),祁连牦牛各项指标均接近青海牦牛的营养品质特性。且含有18种氨基酸(其中有8种是人体必须,但却无法自身合成的),富含的氨基酸组成比其他肉类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及手术后、病后调养的人在补充失血和修复组织等方面特别适宜。检测值对比详见表1(略):祁连牦牛肉品质检测值和刚察牦牛的对比。
3、安全要求祁连牦牛产地环境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要求。牛肉及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NY5147-2002)的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祁连牦牛产区地处相对封闭的青藏高原,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土壤与水资源几乎没有受到污染。祁连牦牛放牧区主要为山地草甸类和高寒草甸类草场,是青海牧草场中的优良草场。组成草场的植物种类繁多,以中生、湿中生植物为主。主要优势种为小蒿草、矮蒿草、针茅、蒿草、线叶蒿草、米口袋、苔草、早熟禾、花苜蓿、披碱草等。此类草场可食牧草比例高,产草量高,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强,各类牲畜均喜食,适宜放牧各类牲畜。遵循在草原上以天然放牧为主,保证纯天然,草原上无工矿企业,环境无污染。
2、祁连牦牛品种范围:祁连牦牛的来源与青藏高原民族变迁有着密切关系,是藏民族长期驯养祁连山的野牦牛相传至今。祁连牦牛采用终年高山天然放牧,饲养管理粗放,无补饲。寒冷冬季除母牛和幼年牛在冬圈放牧外,散牛一般都处于高山草甸区游牧。祁连牦牛在品种选择上必须符合《牦牛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6.3—2005)和《牦牛选育技术规范》(DB63/T546.4-2005)的要求。牦牛选种做到优秀,选择具有本品种显著特征的公牦牛和母牦牛,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以不断提高祁连牦牛的品质。祁连县是野牦牛活动区域。在暖和季节,草原上的野牦牛常出入家牦牛群中配种,使家牦牛混入野牦牛的血液,含野牦牛血液的牦牛达25%以上,因此当地牦牛生长发育慢,体格较其它地区牦牛大。
2.1牦犊牛:出生到6月龄期间的牛。
2.2育成牛:指从7月龄到16月龄的牛。
2.3繁育母牛:一般指17个月龄以上的母牛。
2.4成年母牛:是指体成熟后的母牛。
2.5牦牛肉:来自产区的天然放牧条件下的牦牛生产的肉。
3、生产过程管理
3.1祁连牦牛是适应高寒牧区的优势牛种,生活在海拔3500米以上气候寒冷、枯草期长的自然环境,能利用其他牲畜难以生存的高山草地,对低压和空气稀薄的地区和寒冷的高山草地更具有非凡的适应性。祁连牦牛保持纯天然自然放牧的方式,春夏季饮用河水、冬季以采食积雪为主。草场轮牧时间为冬春草场(11月至次年6月);夏秋草场(7月至10月)。
3.2各季节牛群的饲养:冬春季放牧的主要任务是保膘和保胎,要选择地势较为平缓、避风向阳的山间坡地、饮水方便的冬季牧场,避免饮用冰水。早春要调节放牧时间,特别注意“抢青”,以免流产和拉稀。冬春季是牦牛一年中最乏弱的时间,有条件的应加强补饲。夏秋季放牧的主要任务是体高产乳量,搞好抓膘和配种,使当年要屠宰的牦牛在入冬前出栏,其它牛只为越冬过春做好准备。放牧要早出晚归,尽量延长放牧时间,多饮水,同时应将牦牛赶到较为凉爽的地方使其充分反刍。安排轮牧计划,使得牦牛粪便均匀撒在牧场上,同时减轻对牧场特别是圈地牧场的践踏。
3.3牛群的饲养管理:犊牛产下后应后1—1.5h内吃到初乳并尽量吃饱,适当提早训练犊牛采食饲草料。犊牛的断奶时间视其生长情况而定,一般六个月左右,以能够吃饱饲草料为宜。同时要注意做好喂奶卫生,保持清洁,并给予适当的运动和护理。犊牛成长6、7月后即成为青年牛。在冬春季要补喂青干草,以满足其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要。将母牛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牛入群,防止未完全成熟配种。母牛怀孕前5个月,由于胎儿生长发育较慢,其营养需要较少,可以和空怀母牛一样,以放牧为主。妊娠的最后2—3个月,以圈舍近处放牧为主,不宜远行放牧,防止妊娠母牛体重过重、劳累,以免发生难产。
4、病、死牛处理
4.1不明原因病、死牛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4.2需要扑杀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牛因传染病死亡,尸体要焚烧或深埋(所埋深度应为尸体距离地面大于1.5米)处理。
4.3有使用价值的病牛应隔离饲养、治疗,病愈后归群。
5、防疫疫苗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祁连牦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和免疫方法。同时,佩戴畜禽标识,上传录入相关信息,确保祁连牦牛养殖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及应当淘汰的和明确规定的违禁兽药等。
6、养殖档案的建立和兽药休药期的要求做好养殖全过程的记录,建立完整有效的牦牛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疫苗(兽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免疫、消毒记录,放牧、产仔记录,销售记录等。记录要完整、真实,保存二年以上。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认真按照养殖档案中记录的使用疫苗或兽药的时间,对于达到休药期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祁连牦牛,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栏交易屠宰上市。7、祁连牦牛屠宰的规定:祁连牦牛屠宰必须在政府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及其副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污染,产品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76—1996)的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