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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藏羊

祁连藏羊产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祁连藏羊头呈三角形,鼻梁隆起,尤以公羊为甚。公、母有角,无角者少。公羊角粗大,向后上左右伸展,呈螺旋状;母羊角小,多呈偏形扭转,伸向两侧,无明显的大螺旋状,颈细长,十字部高于耆甲2厘米左右。肋形开张,背腰平直,尻短而略斜,四肢稍长而细,前肢姿势端正,后肢多呈刀状姿势,体躯毛被呈纯白者占90%以上。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肉色鲜红,有光泽,肌纤维致密,富有韧性。
分类
畜禽肉蛋
产地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农产品标志产品编号
AGI01584
农产品标志证书持有者
祁连县畜牧业协会
农产品标志登记年份
2014年
参考网址
http://www.anluyun.com/Home/Product/27497
产地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
目录

一.产品介绍

祁连藏羊产区祁连县地处相对封闭的青藏高原,是世界公认的“超净区”之一,产品地域保护范围位于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域内峨堡镇、阿柔乡、八宝镇、默勒镇、野牛沟乡、央隆乡、扎麻什乡,县域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草场面积1764.11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552.05万亩。祁连藏羊属“高原型”藏羊,是我国古老原始品种之一,能适应恶劣的气候和变化无常的高寒环境,保持纯天然自然放牧,白天放牧,夜晚归圈。祁连藏羊胴体肉色红,有光泽,肌纤维致密,富有韧性弹性好,脂肪呈白色;煮沸后无膻味,味道鲜美纯正、口感好,肥瘦相间、香味浓郁。其肉质富含18种氨基酸,铁、锌、硒等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丰富的维生素,高蛋白、低脂肪,氨基酸种类齐全,在羊肉中独具特色。祁连县本为羌人居地,按《说文?羊部》解释:“‘羌’、西戌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祁连人民传承传统的方式,在羊宰杀后将大块羊肉下入大铁锅,用猛火炖煮,开锅后即食,俗称“开锅肉”,入口鲜嫩、口感纯正。羊血灌入洗净的羊小肠中,煮熟后称为“血肠”,是牧民招待客人的必备之品。藏族群众经常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带尾巴的一块肉为贵,要敬给最尊敬的客人。炖煮时还要在尾巴末处留一绺白毛,表示吉祥。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祁连县地处祁连山中部的群山峻岭和山间盆地之中。走廊南山横卧于县境西北部,托勒山纵贯县境中部,托勒南山、大通山绵亘于县境南部。四条山脉呈北西、南东走向排列,形成“四山夹四盆”的地貌骨架。走廊南山与托勒山之间形成黑河、八宝河断陷盆地,黑河、八宝河流贯其中,托勒山、托勒南山、大通山之间形成托勒断陷盆地和默勒凹陷盆地,托勒河、默勒河(大通河)流贯其中。土壤类型较多,在土地总面积中分10个土类26个亚类,分别为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高山草原土、山地草甸土、山地栗钙土、黑钙土、栗钙土、草甸土、沼泽土和山地灰褐土。县境高山、丘陵、盆地、河谷错纵分布,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适宜农牧业生产。

2、气候特点:祁连县地处高寒山区,属内陆高原寒冷气候。最高峰为托勒瓦黄寺西岔主峰,海拔最高5287米,终年积雪覆盖,云雾缭绕;最低点为黑河下游大子龙沟口南500米处,海拔最低2180米。具有降水少,日照时间长,气候干燥,冷季长,暖季短,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的特点。境内年日照时数2160-2970小时,太阳辐射总量146.09-177.11℃。牧草生长期150-100天,作物生长期160-165天,无绝对无霜期。年降水量272.7-514毫米,多集中在6-9月,占全年的70%,年蒸发量913.8-1815.2毫米。

3、水资源:两大水系—黄河水系的默勒河和内陆水系的黑河、八宝河流经祁连县。默勒河在县境内长165.6公里,流经默勒、多隆,集水面积2767.22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为17.4立方米/秒,年径流总量为5.39亿立方米;黑河西岔发源于野牛沟乡洪水坝的八一冰川,流经野牛沟沙龙滩、大泉、野马嘴、油葫芦及高大坂峡和扎麻什乡,全长129公里,集水面积5089.4平方公里,黑河东岔八宝河自东向西流经峨堡、阿柔、八宝,流程108.5公里,集水面积2452平方公里,年平均流量13.37立方米/秒,年流经总量4.2167亿立方米。县境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好,是祁连及下游地区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

4、草地类型:草地类型为山地草原类草场、山地草甸类草场、高寒草甸类草原、沼泽类草场、高寒沼泽草场、灌丛类草场、灌丛草甸类草场、森林类和疏林类草场。境内天然草场的牧草资源丰富,优等牧草102种,主要有:小蒿草、矮蒿草、藏蒿草、细叶苔、异穗苔草、早熟禾、老麦芒、紫花针茅、扁穗冰草、花苜蓿。全县平均可利用草场亩产可食鲜草114.08公斤,平均12.8亩可利用草场养一个羊单位。

三.地域范围

祁连藏羊地理标志地域范围是: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域内峨堡镇、阿柔乡、八宝镇、默勒镇、野牛沟乡、央隆乡、扎麻什乡,县域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草场面积1764.11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552.05万亩。地理坐标为:东经98°05′35″—101°02′06″,北纬37°25′16″-39°05′18″。东与门源回族自治县接壤,南与刚察县、海晏县相连,西南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为邻,北及西北与甘肃省酒泉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乐和山丹县为界。县域内共有祁连藏羊100.15万只。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感官特征:祁连藏羊头呈三角形,鼻梁隆起,尤以公羊为甚。公、母有角,无角者少。公羊角粗大,向后上左右伸展,呈螺旋状;母羊角小,多呈偏形扭转,伸向两侧,无明显的大螺旋状,颈细长,十字部高于耆甲2厘米左右。肋形开张,背腰平直,尻短而略斜,四肢稍长而细,前肢姿势端正,后肢多呈刀状姿势,体躯毛被呈纯白者占90%以上。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肉色鲜红,有光泽,肌纤维致密,富有韧性。弹性好,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脂肪呈白色;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无膻味、具羊肉固有的香味。味道鲜美纯正、口感好,肥瘦相间、香味浓郁、风味独特等特点,在羊肉中独具特色。

2、内在品质指标:祁连藏羊肉经农业部批准机构检测,富含有18种氨基酸和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以及对人体具有保健功效的钙、磷、铁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还具有高蛋白质、低脂肪的特点。按照《中国草食动物》(第25卷第4期《青海藏羊肉的品质特性研究》),祁连藏羊各项指标均接近青海藏羊的品质特性。因其常年生长在高海拔地区,具有抗氧化、生物活性物质高、滋补性强等生物学特征,品质自然淳正、无膻味,深得高端消费者喜爱,是不可多得的滋补美味,也是生产高端羊肉的理想原料。

3、安全要求:祁连藏羊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要求;羊肉及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NY5147-2002)的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祁连藏羊放牧区主要为祁连县的山地草甸类和高寒草甸类草场,是青海牧草场中的优良草场,组成草场的植物种类繁多,以中生、湿中生植物为主。主要优势种为小蒿草、矮蒿草、针茅、蒿草、线叶蒿草、米口袋、苔草、早熟禾、花苜蓿、披碱草等。此类草场可食牧草比例高,产草量高,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适口性强各类牲畜均喜食,适宜放牧各类牲畜。

2、饲养条件和饲养方式:生长在祁连藏羊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天然草原,保持纯天然自然放牧,春夏季饮用河水、冬季以采食积雪为主。草场利用采取季节性轮牧的方式,主要采取冬春草场和夏秋草场轮牧,同季节草场内采取划区轮牧的放牧方式。白天放牧,夜晚归圈,放牧员跟群放牧。祁连藏羊属“高原型”藏羊,能适应恶劣的气候和变化无常的高寒环境,在终年放牧无补饲的条件下能正常生活。抗冰雹、风霜、雨雪等自然灾害能力较强,即使在大雪条件下,仍能觅食。祁连藏羊采用自然本交的方式进行繁殖,为优化畜群结构,稳定本地白藏羊生产性能,保持这一优良地方品种资源优势,我县每年实施白藏羊选育工作。

3、饲养管理

3.1管理技术

3.1.1组群:

3.1.1.1畜群结构:羊群母畜比例保持在55%-70%,后备母畜比例为15%-20%;

3.1.1.2性别比例:公母比例为25-30只配一只公羊;

3.1.2选留淘汰:

3.1.2.1选留淘汰:分别在产羔期、断奶期、周岁选留高产母羊与其后代,及时淘汰低产、老龄、体型不良及不孕母羊;将准备出栏的羊只与老弱残羊单独组群,在枯草期前经过放牧育肥后销售。

3.1.2.2留种与去势:选留祁连藏羊特征明显的公羊做为种用,鉴定不合格的后备公羊和淘汰种公羊进行去势。

3.1.2.3剪毛:每年剪毛一次,在6月底—7月初进行。

3.2饲养技术

3.2.1种公羊:常年保持中上等膘情,体质健壮,精力充沛。

3.2.2繁殖母羊:多在18月或龄体重达到成年体重的65%时初配,母羊利用期为3—6年。

3.2.3育成羊:以放牧为主,达到18月龄时配种。

3.2.4羔羊:初生羔羊在生后1小时内吃初乳,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发育正常的羔羊可在3月龄—4月龄断奶。

3.3放牧:祁连藏羊实行划区轮牧,根据草场类型、时间、草地载畜量和寄生虫的侵袭动态等,将天然草场分成冬春草场和夏秋草场两个轮牧区,每个轮牧区又按照地形、地势、水源、交通、草质和羊群情况,划定出适合不同羊群的放牧草场。

4、疫病防治:认真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牧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与要求,加强羊只疫病预防。做到以防为主、治疗为辅、日常饲养管理为重点的预防工作。

4.1加强日常饲养管理。在日常管理中保证营养平衡,防止营养物质的缺乏,对于妊娠后期母羊和羔羊更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饲养管理标准进行;防止羊采食霉变饲草、毒草和喷过化学农药的饲料;不能饮用死水和污水,以减少寄生虫和病原微生物的侵袭;羊舍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羊只要经常保持运动。

4.2严格遵守检疫制度。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做好羊只检疫工作,尤其从外地引进的羊,要严格检疫制度,购回羊只后要隔离饲养1个月,经仔细观察无病后才合群饲养。

4.3定期进行预防接种。根据本地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程序,按程序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一般在3月-4月、9月—10月进行羊口蹄疫疫苗接种;3-4月份进行羊痘疫苗接种。

4.4定期驱虫。根据本地寄生虫的流行情况,在春、秋两季各驱虫1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驱虫次数,对驱虫后10天的粪便进行收集发酵处理。剪毛后对羊只进行体外寄生虫驱除。兽用药品、疫苗必须从祁连县兽医站购买或领取,严禁使用不合格兽药。出栏上市羊只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污染,产品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76—1996)的要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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